續租手續10大分析2026!(小編貼心推薦)

為確保租客有經濟能力履行租約,業主可事前向租客查詢其職業。 網站不為其正確性負責且沒有義務定期更新該資料,建議閣下自行到地產代理監管局及消費者委員會網站查詢最新內容。 房屋委員會/房屋署網站載有租賃詳情,並介紹各區的商場設備及租戶服務。

業主與租客訂立租約後,須繳交租約印花稅,又稱為「釐印費」,意思是交予稅務局加蓋印花 (打釐印)。 究竟簽租約後,如何進行打釐印程序, 釐印費如何計算,遲交有何罰則及其他注意事項,一文看清。 反過來說,中斷租期條款賦予立約方在經過某段時間,或在發生某類事件後,終止租賃的權利。

續租手續: XVI. 租約到期/終止的交收事宜

对于2004年7月9日之前签订的租约,根据法例住宅物业的业主差不多必须与原有租客续租。 在该日期之后签订的租约不再提供任何有利于租客的法定续租权。 租客只能通过商议或行使租约下的续租权(如有提供的话)来续租。

電子印花證明書與傳統印花作用一樣,只是形式有別,如偏好傳統印花,便須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及所需文件,或親身在印花稅署櫃位遞交。

續租手續: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商業經營需要政府牌照、許可證、證書或批准書,你可進入香港政府一站通的「牌照及許可證」部分,找尋相關資訊及服務。 續租手續 立法會議員鄭泳舜表示,綜觀條例實施至今,執法情況未如理想。 他又指很多劏房居民其實未必掌握條例具體內容,不知道自身有何合理權益,而劏房戶相對弱勢,缺乏議價能力,因此署方亦應加強宣傳工作。

代理

一般來說,出租單位所屬大廈公用地方及設施的修葺費用會由大廈所有業主負擔。 這部分包括外牆、公用天台、公用的電器裝置、公共衛生及用水的設施、通道、樓梯、升降機、水箱、輸水管、水泵、水渠及大廈的主要結構部分。 租客可要求業主在租約內訂明業主須負責支付出租單位所應分擔的大廈公用地方及設施的保養和修葺費用。

續租手續: 租賃協議與租契

對於租客在物業內進行的裝修,交還時業主是否願意接受帶有此裝修的物業是一件更為複雜的事情,因為裝修通常是個人喜好的問題。 搞清楚打釐印的作用、程序及計算費用,是時候搜尋出租樓盤,記得簽約前要做好功課,由代理或自己查冊,一看業權。 簽立租約後,租約須於 30 天內遞交至稅務局的印花稅署加蓋印花。 代理一般會代為網上打釐印,並為業主及租客雙方各列印一份印花證明書。 家庭社區法網提供的資訊只屬初步參考,並非法律意見。 如果您想取得某些法律事宜的詳盡資訊,或尋求進一步法律協助,請諮詢律師。

服務

若雙方同意委託律師事務所擬定租約,租客即使同意負擔訂約律師收取費用之全部或一部分,但如該律師由業主聘請,租客仍須問明該律師是否同時代表其本人。 為避免律師同時代表雙方可能出現利益衝突,或因其他需要,租客可自行聘請代表律師。 為保障業主與租客的權益,租約中應訂明立約任何一方,如違反其中已協定的任何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該租約。 地契、入伙紙和大廈公契就物業單位的用途設有某種限制。 所以租約內應註明出租單位的用途限制,例如可作住宅用、商業用或工業用等。

續租手續: 業主與租客

9.2顧客服務處之服務時間由每日上午八時至晚上九時三十分。 綜觀而言,租約是一份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對業主和租客所承諾的權利和責任具有重要影響。 業主須為租金繳納個人入息稅 / 物業稅,但若不打釐印,就不必向差估署遞表(CR109), 藉此不向政府披露出租事宜,以達致逃稅目的。 單位有可能是非法出租 (如未補地價居屋、租住公屋、劏房等),租約有機會不受政府加蓋印花肯定。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 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租戶須自行通知各公用服務公司 (例如煤氣公司、電力公司和電話公司) 續租手續 及水務監督,終止單位的帳戶及有關服務。 47歲的鄧小姐居住在荃灣一間位於單棟樓內的90呎劏房,單位為一劏四,月租3,000元,每月需另向業主繳交120元電費及50元水費。 租約在劏房租管條例實施前簽訂、沒有交予稅務局加蓋印花(俗稱「打釐印」),惟在2022年11月約滿後,業主仍未有與她聯絡商討簽新租約,故目前仍依原有租約所訂交租。

續租手續: 簽訂租賃協議

二房東和三房客簽訂分租租約前,應清楚暸解有否違反與業主簽訂的租約。 並可在租約內訂明,假如祖客的行為導致保費增加,租客須承擔該額外保費。 續租手續 租客遷出交吉後,倘己付足租金,又無任何拖欠,業主應於訂明期限內,將按金發還租客,並取回收據,或要求租客發出收據。 假如租客在租約期滿後有優先權續約,租約應該清楚訂明租客須於甚麼期間內行使該優先權、可續約的年期以及續約後的租金,例如是否按照現租約的租金作一定比率的調整,或透過商議或仲裁決定調整的幅度。 租客可於該日期前至少一個月,向業主送達過渡性終止通知書,以終止租賃。

  • 常見租約為期 2 年,釐印費即為年租的 0.5% ,另加複印本 $5,多數由業主及租客共同公平支付。
  • 不過,除非協議中載有意思相反的明確條款,一些隱含的業主和租客權責會自動適用於租約,例如業主有確保租客在租賃期內能夠享用物業,以及出租物業適合居住的責任。
  • 綜觀而言,租約是一份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對業主和租客所承諾的權利和責任具有重要影響。
  • 根據《2004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你和租客皆可自行決定是否就2004年7月9日或之後簽訂的租賃協議續約。

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 香港討論區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 。 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

續租手續: 出租住宅物業

此外,新租約生效期間,您可以找地產代理為您解決問題,特別是若您不懂與業主怎樣溝通,例如語言隔膜或已讀不回。 儘管未必可減租,您的地產代理必定會爭取更好的租約條件,助您節省其他開支—遠比您自與業主商討更好,他們豐富的經驗亦可確保新租約能保障您的租客權利。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如你就租務事宜有任何問題或需要協助,可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尋求免費的諮詢、協助及調解服務,你也可透過當值律師服務尋求免費法律意見。 )非經常性支出,例如出租單位結構性,外牆的維修或修理附有傢俬、電器和裝置的費用,如非租客魯莽所致,習慣上應由業主負擔。

續租權(亦稱為「生約」)賦予租客在原有租期完結後繼續租用同一物業的權利,即是延續原有的租賃。 因為續租權的關係,租客變相獲得了租住權保證,業主也在某程度上得以保證能繼續享有租金收入。 由於續租權構成了法定的土地權益,所以即使原有租賃的租期不超過三年,有關租賃文件亦應在土地註冊處註冊。

續租手續: 業主不肯打釐印,租客可以怎樣做?

租客宜向業主或土地註冊處查詢出租單位是否屬按揭的物業。 如果是,租客應要求業主查詢銀行是否已同意出租物業。 一般銀行的按揭契約訂明,業主須獲銀行同意,才可將己做按揭的物業出租,否則銀行不會認可租客的租住權。 續租手續 如果業主未獲銀行同意,便將單位出租,日後業主一旦停止供款,而銀行沒收出租單位,租客將無權繼續租住該出租單位,而且可能無法討回按金。 社聯早前嘗試制作「劏房租金水平參考站(Beta)」,透過收集劏房戶的住屋租金、地區及設施等資料所制成,藉此幫助公眾以較客觀的數據了解租務市場。 黃和平表示,如何把起始租金加入條例中仍有待各界共同探討,而現時政府亦可透過提升資訊透明度,以助市民、尤其是弱勢基層掌握租務市場資訊。

續租手續

一般而言,租客沒有責任將物業「改善」至比租賃開始時更好狀態的程度。 此外,物業可能因老化和正常使用而導致的正常損耗是可以預計的,業主在交收時可能必須合理接受這些正常損耗。 租約打過釐印,即正式成為具法律效力的文件,如日後遇有租務糾紛,租約中的協定就成為參考的基礎,能夠作為證據,是對雙方的一個保障。 未經打釐印的租約則不被法律承認,或不可作呈堂之用,如不幸遇上立心不良的業主或租霸,問題就難以辯明。 對於2004年7月9日之前簽訂的租約,根據法例住宅物業的業主差不多必須與原有租客續租。 在該日期之後簽訂的租約不再提供任何有利於租客的法定續租權。

續租手續: 租賃房委會的商業樓宇

續租手續1.告知服務員欲續租儲物櫃之號碼;2.請攜同繳費單到一樓大堂顧客服務處繳交費用。 退還手續1.會員須自行清理櫃內物品;2.告知服務員欲退還儲物櫃之號碼及出示會員証及按金單;3.會員可即時到一樓顧客服務處取回按金。 常用的租約包括租賃協議(tenancy agreement)及租契(lease)。 雖然租賃協議及租契兩詞經常隨意地在現代被當作同義詞使用(亦經常被統稱為「租約」)及兩者通常都具有約束力,有效性和可在法庭上執行,但兩者的法律意義可能仍然存在一些技術差異。 租約的內容一般都會包括租期、租金、付款日期、按金、用途(例如住宅、辦公室或工廠等)、續約條款、終止條款及其他將於本文其餘部分討論的常見條款。

續租手續: 業主與租客均同意為現有租約績期。除租金外,雙方已就所有其他條款達成協議。有甚麼方法可友好地解決有關租金的問題?

差餉物業估價署就租務問題提供的免費服務當值律師服務提供的免費法律諮詢注意:以上文章僅為一般指引。 根據《2004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你和租客皆可自行決定是否就2004年7月9日或之後簽訂的租賃協議續約。 但若協議包含續租權的條款或訂有其他保留續租權的協議,租客便可優先選擇是否延續原有的租賃。 根據《土地註冊條例》,租期超過三年的租約須於簽訂後的一個月內向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 其他租賃協議,尤其是包含續租權條款的協議,也可在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 在合约中的「续租权」条款通常规定,租客需要在某指定日期之前给予业主书面通知以行使该权利,而有关条款亦可能提及新租约的条文(例如与现有租约相同的条文或轻微增加续租期内的应付租金)。

續租手續: 終止租賃

在合約中的「續租權」條款通常規定,租客需要在某指定日期之前給予業主書面通知以行使該權利,而有關條款亦可能提及新租約的條文(例如與現有租約相同的條文或輕微增加續租期內的應付租金)。 續租手續 於2004年7月9日或之後簽訂的固定租期租賃合約將於租期屆滿後終止,業主及租客均無須發出終止通知書。 你或租客也可以按雙方協議,或根據租約內的中斷租期條款提早終止租賃。 不過,除非協議中載有意思相反的明確條款,一些隱含的業主和租客權責會自動適用於租約,例如業主有確保租客在租賃期內能夠享用物業,以及出租物業適合居住的責任。 你須於租賃協議簽訂後的一個月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提交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以便批署。 通知書經批核後,你會獲發回副本,讓你可以在有需要時提出法律訴訟以追收租金。

租客只能通過商議或行使租約下的續租權(如有提供的話)來續租。 你可選用稅務局提供的物業出租通知書(I.R.6129)。 若委託獨家代理,業主要注意在協議有效期內,透過另一名地產代理租出物業,該獨家代理有權向業主收取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