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屋未住滿十年的住戶無須申報,但房屋署若接獲舉報並證實他們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則不論其居住年期,仍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發言人今日(一月二日)表示,在此個案中,有關公屋住戶是單位的認可居住人士,於二○一三年填寫入息申報表時,申報自己並無工作和相關收入,同時該住戶亦申報自己並無擁有任何房產。 惟經調查後被揭發於申報時段,刻意隱瞞了每月三萬多元的工作收入,以及忽略提供聯名擁有一個住宅物業的事實。 案件經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後,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兩項控罪分別被判罰款一萬六千五百元以及一萬零五百元。
【星島日報報道】公屋申請者需填報資產,有申請人誤解「投資」一欄包括「儲蓄保險」定義,沒申報已購買人壽及意外保險,苦等四年後,被房署指虛報資料,除被取消申請資格外,更有可能惹上官非。 有議員指今年接獲數宗類似求助個案,質疑房署公屋申請表格不清晰,又涉以「旁門左道」試圖減輪候人數。 房署反駁,申請須知已說明有儲蓄成分的保險須申報,否認改變審查制度。 今年初,輪候公屋四年的李太及丈夫獲安排與房署職員會面進行資產審核。
公屋瞞報: 綠表購居屋無限制 房屋局研收緊堵漏
有一名公屋申請人,在填寫公屋申報表時隱瞞與他人聯權共有一個估值約為一千七百多萬的物業,昨日(六月二十二日)被法庭判處監禁及緩刑。 該名公屋居民因忽略提供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指明的詳情,違反了《房屋條例》第27(a)條,而被房屋署作出檢控。 消息人士說,房署會將懷疑虛報的住戶資料,包括所有住戶的姓名及身份證等資料,與其他部門的資料核對,確定有關住戶是否擁有私人住宅、車輛及股票等,再核對住戶有否瞞報或漏報。 公屋瞞報 若有需要,房署更會向住戶的僱主查詢住戶實際的入息,了解是否脗合申報的資料。 (二)就忽略提供入息申報表指明的詳情的傳票(即申報自己並無擁有任何房產),上訴人聲稱由於沒有租金收入,她認為不需要填寫物業資料。 但在庭上作供時,上訴人說沒有留意申報表的其他細節和填表須知。
消息人士強調,住戶在申報入息及資產的表格中,已授權房署可向其他部門或其僱主查詢其申報的資料,因此不存在侵犯私隱問題。 現時約有三十六萬公屋租戶每兩年申報入息及資產一次,二萬三千八百戶因為入息及資產超過指定限額,需要繳交額外租金。 何永賢昨指,指當局除了靠舉報,亦會主動調查,例如跟進圍封強檢期間無人應門的個案。 須繳交額外租金者,如日後家庭入息因失業等問題,連續 3 個月回降,住戶可申請減租。
公屋瞞報: 富戶政策入息資產限額( 2021 年 4 月 1 日生效 )
富戶申報表中有一部分供住戶填寫個人總資產淨值,此部分只供選擇分開以個人身份申報的家庭成員填寫,一般公屋住房多以家庭申報,則僅須於上一部分剔選資產水平,無須填寫此部分。 他又說,由於不少瞞報及漏報個案遭揭發,與公屋住戶舉報有關,房署本月內會再發信予全港公屋住戶,呼籲他們踴躍舉報。 現行公屋申請制度,擁有香港入境權並不受附帶逗留條件所限制者,年滿18歲即可申請入住公屋,當中涵蓋內地單程證來港人士。 公屋上樓無了期,近年雖然新增申請呈跌勢,然而內地新來港人士申請公屋的比例卻呈升勢,去年度更佔新申請比例接近兩成。 然而是否有申請涉隱瞞海外資產或物業並獲配屋上樓,房屋署指沒有統計數據,有房委會委員質疑政府審查不力。
房屋署有機制審查住戶申報的入息及資產,以確定其應繳交租金水平或繼續租住公屋的資格。 一名居住於何文田愛民邨的公屋居民,在2018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申報並無任何從投資所獲取的利息、紅利及股息收入。 其後調查結果顯示,他每月從投資戶口所賺取的股息收入約為19000多元。 該居民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違反《房屋條例》條,被房屋署檢控,並於較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一名公屋租戶因瞞報資產,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6星期,緩刑12個月,罰款2萬元。 被告居於觀塘雲漢邨,去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申報擁有深水埗醫局街一個地鋪的一半業權,每月收取3萬多元租金收入,並同時申報家庭總資產淨值不超過規定。
公屋瞞報: 兩名葵涌邨公屋戶瞞報無物業 富戶資產逾250萬 判監緩刑兼罰款
地政總署今日(29日)已完成清拆行動,並與相關部門保持溝通,轉介不符合安置補償資格而有住屋需要的人士尋求可行協助。 公屋聯會總幹事兼房委會委員招國偉稱,不排除稍後仍有人被查出隱瞞資產。 公屋瞞報 蔡天鳳的前家翁鄺球被揭發早年申請一個公屋單位,其後成為何文田加多利山一個市值7,000多萬元豪宅的業主,之後他以綠表再購買一個居屋單位及交出公屋單位。 這宗個案暴露香港公屋富戶政策存在漏洞,才使鄺球這類的公屋富戶未被發現擁有豪宅物業。 另外他還利用綠表申請者買居屋無須入息及資產限制的漏洞,成功買到居屋單位。
地政總署今日(29日)已完成有關公營房屋發展計劃的清拆行動,並與相關部門保持溝通,轉介不符合安置補償資格而有住屋需要的人士尋求可行協助。 房署指出,該名居民填寫去年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除了沒有申報土地及物業,亦聲稱其家庭總資產淨值符合現行公屋入息限額規定。 不過該名居民事後被揭其擁有的大埔土地,獲地政總署於2018年批出建屋牌照,及於去年發出完工證,因此並不符合租住公屋的資格。 資料顯示,今年一月,一名公屋居民因隱瞞擁有一個住宅物業,被判罰款四萬元;同月,黃大仙富山邨一名居民因隱瞞擁有一個住宅物業,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一個月,緩刑18個月。 本月初,何文田愛民邨一名居民因隱瞞投資戶口每月賺約1.9萬元股息,被判處60小時社會服務令。
公屋瞞報: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新來港人士獲編配公屋時,申請內必須有至少一半成員在港住滿7年,及所有成員仍在港居住。 而獲配屋前的調查階段,申請人及成員只需帶備僱員薪金證明書,證明入息符合申請資格,並透過聲明書申報是否持有物業或資產,即有機會通過審核。 TOPick向房署索取過去5年有否個案隱瞞境外資產並通過審查而上樓,房署回覆沒備存有關分析。 連同這宗個案,今個月已有6月公屋申請人或住戶,因作虛假陳述或瞞報入息及資產,被房署檢控,判處監禁及緩刑。 其間,署方委托的社工隊一直與有關住戶保持密切溝通,為他們提供適切協助,並協助不符合安置資格的住戶探討解決其居住需要的可行方法,包括轉介社會福利署跟進。 為免影響有關公營房屋發展計劃的進度,政府必須盡快完成餘下的清拆行動,並將有關用地轉交工程部門。
一名簡姓公屋富戶,同樣持有上水松柏塱村價值1,500萬元村屋物業無申報,虛假陳述等罪罪成,去年2月被判監十日,緩刑一年。 《香港01》發現,地政總署在2019年收到該屋與相鄰七間村屋懷疑套丁的投訴,除該公屋富戶外,還有另外兩名業主均報住公屋。 房屋署今日(29日)表示,一名公屋租戶因瞞報資產,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6星期,緩刑12個月,罰款2萬元。 謝偉俊在立法會會議上提出口頭質詢,要求政府交代過去4年曾經抽查多少個公屋住户資產狀況? 成功揭發在本港或其他地方擁有物業或超額資產住户數目及百分比?
公屋瞞報: 需要什麼服務
如入息為永久下降,例如有家庭成員過身,住戶可即時申請減租至 1.5 倍或原有租金。 因違反租約條款而被終止公屋租約的前租戶及其18歲或以上的家庭成員,由終止租約日期起兩年內,不合資格申請公屋。 房委會委員尹兆堅認為,不少人指公屋戶於內地或海外有物業、可收租的說法,大部分或屬流言,形容目前濫用公屋情況未到失控狀態。 不過他同意房署把關不力,審查角色可以更主動,建議引入授權書制度,容許房署抽查公屋申請人的資產狀況。
公共房屋是社會寶貴資源,必須善用及合理編配給真正有需要人士。 我們一直致力打擊濫用公屋行為,並會嚴正處理每一個濫用公屋個案。 公屋瞞報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稱,內地新來港人士佔公屋新申請個案近兩成屬正常,認為多數持單程證來港也為了家庭團聚,當中申請公屋的比例一直較高。
公屋瞞報: 申請公屋入息限額擬調高 輪候時間或延長至逾6年
房署稱,該居民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違反《房屋條例》第26(1)(a)條,被房屋署檢控,早前被裁定罪成。 房屋署提醒所有公屋申請人,如因違反《房屋條例》第26(1)(c)條,即在申請公屋時明知而向房委會作出虛假的陳述,即屬犯罪。 一經法庭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而所登記的公屋申請亦會因此而被取消。 公屋具津貼性質,租金廉宜,加上不少「發迹」公屋戶更視公屋單位為風水屋,不願放棄單位,有超級富戶更瞞報入息及資產。 為防止濫用情況及有效運用公屋資源,政府去年在施政報告中特別要求房署除了恒常抽查的五千戶外,額外再增加抽查五千個單位,核實住戶有否瞞報及漏報情況。 何永賢指,目前申請資助房屋作虛假陳述,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萬元和判監6個月,多名議員批評罰則過低,欠缺阻嚇力。
社區組織協會組織幹事施麗珊反駁,大部分新來港人士出身基層,申請公屋比例只佔整體小數。 她解釋有內地人或於內地有祖屋,間中回鄉居住,但不代表他們擁有祖屋業權。 《香港01》早前到訪其粉嶺祥華邨公屋,門外鎖上鐵鏈,無人應門,但窗戶打開,鄰居指簡生與妻子同住,但生活十分低調。 記者再到其松柏塱村村屋,同樣無人應門,相鄰村屋租戶指該屋業主並不是姓簡。
公屋瞞報: 家庭申報不用填個人總資產淨值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林健鋒指出,現時依靠舉報公屋富戶才審查,不合理並出現問題。 房署過去三年每年平均發現約六百宗個案涉嫌虛報入息及資產,由今年一月至本月中,該署檢控了二百宗涉虛報入息及資產個案,較去年上升三成,罪名成立至少有一百一十宗。 今年八月更有一名公屋住戶因隱瞞包括來自私人住宅及商業車輛營運的收入,連續數年少交租金,被法庭罕有地判監八星期,其子女則被判社會服務令。 據《房屋條例》,任何人明知而向房委會作出虛假陳述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為港幣5萬元及監禁6個月,無論有關人士是否被起訴或定罪,房委會均有權終止其租約。 但是查近年公屋戶或公屋申請人,向當局虛報、瞞報入息、資產等情況的刑罰,最高多是緩刑,遠未及最高可判罰款為港幣5萬元及監禁6個月。 房屋署今(30日)表示,有兩名涉及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及忽略提供申報表指明詳情個案的葵涌邨公屋居民,被法 …
- 發言人表示,持證人夫婦較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惟裁判官考慮到案情嚴重,並不適合以罰款方式處理。
- 她解釋有內地人或於內地有祖屋,間中回鄉居住,但不代表他們擁有祖屋業權。
- 不過,他在被調查後發現,持有西貢井頭一個住宅物業的一半業權,資產淨值為250萬元,超逾有關資產限額。
-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會檢討並考慮收緊現行安排,確保資助房屋運用合理,目標是新一輪居屋推出前完成。
- 房屋署發言人提醒所有公屋申請人,如在申請公屋租契時明知而向房委會作出虛假陳述,而被法庭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相關的公屋申請會因此而被取消,而已入住的公屋單位亦會因此而被房屋署收回。
一宗在2021年3月判刑的個案,涉及居住於將軍澳厚德村公屋的3人家庭。 他們2020年5月申報入息及資產後,持證人夫婦遭揭發各自擁有約40萬元銀行存款及市值約100萬元的股票,家庭的總資產淨值高達500萬元。 但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並不適合以罰款方式處理後,在參閱感化官的報告後,判處兩名被告各監禁4星期,緩刑12個月。 一宗在2021年3月判刑的個案,涉及居住於將軍澳厚德邨公屋的3人家庭。 除屋邨辦事處執行日常租約管制工作外,我們亦成立了「善用公屋資源分組」,打擊濫用公屋。 「善用公屋資源分組」除處理懷疑濫用個案外,並會嚴格審查公屋租戶及各類資助房屋計劃申請人士的入息和資產申報,以防止公屋資源被濫用。
公屋瞞報: 美「民主峰會」在嘲諷質疑聲中登場 中國發布報告戳穿美民主人權虛偽及雙標
有街坊直擊並拍下3條短片,顯示在場警員表現儼如「無牙老虎」。 【on.cc東網專訊】英國內政部周三(29日)宣布,將於今年秋季開放讓在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中國前,曾在英軍服役的港人、其伴侶及受養子女,到英國居住和工作。 滙控(00005)3月中宣布收購美國陷倒閉的矽谷銀行的英國分行(SVB UK),此舉惹來市場不少反對聲音,甚至批評這項收購是滙控旗下滙豐英國要履行國家任務。 滙控行政總裁祈耀年(Noel 公屋瞞報 Quinn)反駁稱,收購有助滙控長遠拓展新經濟客戶板塊,交易更令市場知悉集團發展新科技公司客戶的決心,最近有數以十億美元計企業存款,由美國矽谷銀行(SVB)流入滙豐美國、英國和香港的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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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com財經】近日,名媛蔡天鳳碎屍案轟動全城,手段兇殘令人髮指。 撇開案件不談,事件同時引起社會對綠表買樓免審查的關注,究竟現行措施是否存在漏洞,政府是否需要堵塞漏洞。 元朗朗邊將興建近1.2萬伙公營房屋,第一期涉及前中轉房屋土地已經拆卸平整;第二期牽涉的私人土地包括唐人新村,今日(29日)地政人員前往收地,仍有6至7戶村民表示未及收拾。 其中至少兩戶未找到地方落腳,獨力照顧一對子女的單親母親感到非常徬徨。 [NOWnews今日新聞]日本男星木村拓哉和女星工藤靜香結婚23年,婚後育有2女木村心美和木村光希,女兒們也隨著爸媽的腳步踏入演藝圈,並不時分享家庭生活,一家四口相當幸福,但日前卻爆出木村拓哉及工藤靜… 裁判官考慮到案情嚴重,並不適合以罰款方式處理;參閱感化官的報告後,法庭今日判處被告6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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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如果一個人住開公屋,收入增長之後,大多不會願意主動退還單位,這是常見的人性。 還有人明明買得起私樓,也要申請公屋,所以政府不能靠居民自覺,必須多做一些措施,比如定期巡查,抽查住戶銀行資產等。 她表示,政府考慮利用新科技例如大數據等協助調查,包括主動向土地註冊處取資料,以及檢討罰則,確保公屋資源妥善合理運用。 房署消息人士指出,該署前線人員會基本審查公屋住戶申報的入息及資產,遇有懷疑會轉交該署中央專責小組嚴重審查,若認為有檢控需要,會轉交錄取警誡供詞小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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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今年加強打擊公屋住戶虛報入息及資產,抽查了一萬名公屋住戶,發現多達六百戶有虛報呃公屋的情況,隱瞞物業或汽車等資產,正考慮作出檢控。 房署本月內會再向全港近七十萬公屋住戶發出舉報濫用公屋郵柬,呼籲住戶舉報疑濫用公屋個案。 裁判官考慮到案情嚴重,並不適合以罰款方式處理,經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後,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判被告監禁一個月(緩刑十二個月)。 房屋署發言人今日(六月二十三日)表示,房屋署一向致力打擊公屋申請虛報個案。
公屋瞞報: 富戶租公屋 2800人瞞報僅10宗判監
公屋「富戶政策」以入息及資產兩項準則,衡量住戶是否符合資格續住公屋。 2017 年 10 月,富戶政策收緊交還公屋條件,由單軌制改成雙軌制,即使住戶在港未持有物業,只要入息或資產其中一項超逾限額,便須補繳租金,甚至遷出單位。 再加上,公屋租戶住滿10年或以上,才須每兩年向房署申報入息;未住滿十年者則毋須申報。 涉事人有機會未到需要申報的日子,因此未被揭發持有物業,但若房屋署接獲舉報,則不論其居住公屋年期,仍須遷離單位。 黃碧如指,現時公屋居民不需申報有無物業,亦可買居屋的政策,有需要檢視,要看看如何收緊。 至於一旦收緊,是否代表有物業人士,就不合資格申請居屋,以及如何劃線,委員會將小心考慮。
據悉,加多利山的單位成交價為7,280萬元,本身已持有住宅物業的蔡天鳳,當年為節省15% 非首置印花稅,即1,092萬元稅款,才交由前家翁以首置名義買入單位,即是常見的「借人頭」買樓。 就此成交,首置人士只需繳付4.25%的印花稅,即約為309萬元,兩者相差逾780萬元。 實政圓桌田北辰對此感到十分憤怒,會後向記者表示:「罰則又檢討、綠表又檢討…我好有意見,每次出事都係『全面性檢討』」,他認為房屋署可將內部查審機制與土地註冊處的登記機制合併,即可每天檢視是否有公屋戶進行房屋交易。 選委界江玉歡及民建聯葛珮帆均追問政府會否立即更改房屋條例以堵塞現有漏洞,惟何永賢僅以「檢討中」回應。 若 1 至 3 公屋瞞報 人的小家庭中,所有家庭成員均為 55 歲以上,每月入息限額不變,但其家庭資產淨值限額,可獲調高至相等於 4 人家庭限額,即 310 萬元。
公屋瞞報: 瞞報股息1.9萬 公屋戶遭罰60小時服務令
蔡天鳳碎屍案意外揭發疑兇之一的死者前家翁鄺球是一名公屋富戶,在2020年購入居屋時已經手持市值超過7,000萬元豪宅,被外界質疑房署無審查綠表買資助房屋的機制,出現漏洞。 眾所周知,公屋供應十分短缺,輪侯時間屢創新高,必須善用及合理編配予真正有需要人士。 公屋瞞報 截至去年12月底,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5.5年,當中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3.9年。
發言人亦表示,作為釐定租金以及審核續住公屋資格的基礎,住戶必須準確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 因此,在向香港房屋委員會提供申報表指明的詳情時,住戶應先仔細閱讀入息及資產申報表的內容及填表須知,並按指定的方法計算其收入及資產填寫相關資料。 否則,住戶便可能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而觸犯《房屋條例》第26(1)(a)條(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或因忽略提供申報表指明的詳情,而觸犯第27(a)條(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 房屋署亦會向住戶追回因資料不正確而少付的租金,甚至收回他們現居的公屋單位。 何永賢回應時表示,公屋是社會寶貴資源,必須善用及合理編配予真正有需要人士。 房委會於2017年通過經修訂的「富戶政策」,除豁免人士外,凡在公屋住滿十年或以上的租戶,須每兩年一次申報家庭入息及資產,以及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以釐定是否須要在未來繳交額外租金或遷出公屋單位。
日前在立法會會議上,不少議員批評公屋富戶政策未能有效揪出濫用個案,過去四年約2800宗公屋住戶瞞報資產,僅10宗被判監,阻嚇力不足。 房屋署發言人提醒所有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居民,必須如實申報入息及資產。 公屋瞞報 地政總署回覆查詢時表示,因應元朗朗邊的公營房屋發展計劃,地政總署於2022年7月6日已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張貼通知,要求在工程範圍內的土地佔用人須於2022年10月6日前遷離,讓工程部門開展工程。 會上有多名議員關注公屋戶虛報或拒絕申報資產的罰則,詢問當局會否立即更改房屋條例,但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僅回應:「檢討中」。 招國偉稱,去年約有560個公屋住戶因入息及資產超額、擁有香港物業等而需遷出公屋,較過去平均每年收回約280個公屋的數量增一倍,反映新富戶政策有阻嚇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