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留意的是,如果住客無視管理處要求,較為「進取」的管理公司,更有權向法庭申請禁制令,要求對方停止滋擾行為,並限制在特定期間內改善,否則可強制要求對方遷出。 假如噪音源自公眾活動和地盤,而情況一直未有改善,可尋求區議員協助,由區議員勤力跟進,加大影響力度,加快有關部門處理投訴的效率。 與朋友暢所欲言當然開心,但亦要顧及鄰居感受,控制聲浪。 家居是休息的地方,辛辛苦苦在外工作了一整天,都想回到家中能安靜地享受一下。 因此對四周的噪音滋擾亦更為敏感,所以大部分噪音投訴都針對這類住所內發出的噪音。
業主立案法團是由業主組成的組織,擁有法人身份,可以行使法定權力,更重要的是擁有物業管理公司的任免權。 換言之,業主立案法團是唯一可與管理公司抗衡的組織。 大廈保安是家居安全的第一道防線,如果經常見到樓下保安不專心,例如打瞌睡或者玩電話、煲劇等等,萬一有可疑人士進入都察覺不到,作為住戶自然無法放心。 居民住在嘈吵的社區必定要容忍一定程度的噪音;所謂「平日一般的舒適生活」會因處所及居民的階層而改變,重點在於添加的噪音是否巨大至構成可遭起訴的妨擾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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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誇張的是事主表示:「之前這名鄰居更用刀斬傷對面屋的女人,但都唔洗坐監」,向大家求問有甚麼方法可以解決。 《東張西望》報道,白田邨太田樓一單位有名男住戶不分晝夜、地點經常大喊大叫,傳出奇怪聲音。 有次一名疑有精神問題男子在升降機中與人爭執,他看人不順眼,便拿著一個公仔打街坊的頭,打至頭破血流。
區議員批評房署處理鄰居滋擾個案有欠積極,促加強與社會福利署聯繫,及早識別及轉介個案,化解潛藏危機。 社區噪音一般受滋擾的人數不少,至少左鄰右里都會有相同的感受。 假如以個人身份作出噪音投訴,未能得到管理處或警方的關注,不妨聯同其他住戶和居民,以業主立案法團的身份,向涉事住戶發律師信。 據了解,由於該名住戶已購入單位,不受公共屋邨扣分制約束,故管理處一直束手無策。 曾先生補充,區議員亦曾介入事件,可是對方多次不聽勸喻。 街坊亦曾多次報警,可是對方在警察離開後便會故態復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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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發言人表示,梁婆婆的調遷要求現正處理中;至於龍吉樓個案,未有證據顯示從樓上單位擲下糞便或垃圾,相片未能拍下拋擲過程,未能用作執法證據。 工商業噪音由「環境保護署」管制,當局會量度受調查的噪音,倘發出的噪音超逾法定標準,則當局會向有關人士或機構發出一份「消減噪音通知書」,要求他們於指定限期內,將噪音消減至法定標準之內。 根據新聞報道,「聰明」的鄰居知道門外的是警察,就會暫停製造噪音,但警察一走便故態復萌。 因為報警未必可以解決問題,加上刑事檢控的標準較高,難以將其定罪。
事實上,法律賦予租客權利,讓他享有和對其他共同擁有人及其租客執行根據公契與土地有關的所有契約的利益的權利。 因此,租客有權直接向法院(例如土地審裁處)控告其嘈雜的鄰居以執行上述契約,就所造成的任何損害獲得禁制令和賠償。 【本報訊】欠債住戶搬遷,鄰居慘遭「大耳窿」追債滋擾! 深水埗居屋怡靖苑逸靜閣一單位住戶懷疑欠債,自今年六月遷出至今已兩度遭淋紅油,更累及鄰居在短短三個月內收到逾三十封追債信,飽受滋擾,本月中旬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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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如遇鄰居的住宅噪音或其他滋擾,最簡單直截了當的處理方法,是向鄰居作出善意提示和建議,以減少鄰里摩擦,讓大家可繼續享受和善用居住的權利。 如情況未有改善,可把個別的噪音滋擾轉介大廈物業管理處、業主立案法團或報警求助。 當然,如果鄰居未有自律,噪音滋擾情況持續數個月,住宅噪音或已構成民事侵權行為,則被滋擾者可以訴諸法律,向持續作出噪音擾民的住戶,提出民事訴訟程序,例如向法院申請禁制令等。 香港人口密集,居住環境擠逼,公屋更是一層多户,所以鄰居之間因噪音而發生爭執的場面,大家都已經見怪不怪。 近日,一名住在公屋的港男在Facebook群組「樓上噪音苦主大聯盟(香港)」分享,指自己再次遇到噪音滋擾,最後迫於無奈下用一招解決。 事主表示在自己居住的公屋大廈12樓一個單位,長期都會發出噪音。
韓先生指,該鄰居的行徑對他們日常生活造成很大影響。 而有時半夜,鄰居又會騷擾韓生一家人,令他們睡不安寧。 房屋署表示「波子聲」原來與居民開關那些舊式水掣有關,如果水掣遭突然扭開或關上,水管內的水壓會令喉管震動,震動聲傳到大廈牆身時,便會產生啲啲嗒嗒的「波子聲」。 建議在事發當下,立刻直接錄影蒐證,並拍下可佐證事發時間的證明,例如電視播報的時間或者即時報時等,可供警方或環保局開罰依據,倘若不幸與鄰居對簿公堂,也有所依據,不會淪落雙方各說各話的窘境。 打起官司曠日廢時,吳翃毅建議,盡量不要走到這一步,不過倘若真的忍無可忍,除了錄影蒐證外,倘若因受到噪音影響,導致無法睡眠,甚至精神緊張、躁鬱等,建議看醫生並開立證明,作為求償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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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左鄰右舍,應該以和為貴,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盡量減少對他人作出滋擾行為,無論是否輪班工作,在深夜減少聲浪,對自己和他人負責,更是禮貌和文明的表現。 如果在深夜要觀看電影或播歌,可以調低聲音,並盡量使用耳機,把對鄰居的影響減至最小。 此外,個別單幢物業的業主將全層單位買入後自製特色單位,但就算業主擁有全層單位的業權,然而電梯大堂及走廊位置仍屬於公眾地方。
- 不過事主就回應如果有閉路電視拍攝到他的行為,鄰居可以報警處理。
- 由於沒有根據,往往保安都未必會確實跟進問題,或向上級反映,導致最後不了了之。
- 屋苑管理處在巡查時,若發現走廊擺放了私人物品,便可向該住戶發出通告,通知業主必須於指定時間內清除所有物件,否則管理處可以派員清走物品而不作另行通知。
- 為鄰里着想,亦為避免觸犯刑事或民事法律責任,大家緊記在任何時間,都盡量減低聲量,或在室內進行嘈吵的活動時將門窗關上。
- 打樁工程的分貝上限會調高,視乎地區,一般會限制於 85 – 100 分貝,接近院、診所、教育院校的話,需要降低噪音,分貝上限會下調。
因為當居民有不滿時,可能會更加主動參與大廈組織或社區管理事務,例如社區經常出現高空擲物的情況,業主可能會自發召開會議,提出加裝閉路電視等方案。 邱博士補充,反社會行為能否為社區帶來正面影響,很視乎居民的凝聚力及在問題發生後是否積極介入,不能一概而論。 既然管理處有這麼大的權力,為什麼仍然有這麼多住戶表示投訴無用? 不少問題住戶就看準管理處不會告上法庭,一於懶理,令受影響住戶投訴無門。 噪音滋擾是不少人的經歷,很多時住戶都怕噪音投訴無用,寧願啞忍,殊不知其實《噪音管制條例》對鄰居和地盤噪音有明確指引,違例者可遭檢控! 千居整理出香港最常見的噪音滋擾及噪音投訴方法,教你精明處理噪音滋擾,盤點最有效的噪音投訴方法,讓你的耳根重拾清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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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已取得有效的建築噪音許可證,否則任何人均不可於下午7時至翌日上午7時,或於公眾假日的任何時間,使用機動設備進行裝修工程(《噪音管制條例》第6條)。 此外,如租戶的滋擾行為證實為「屋邨管理扣分制」(扣分制)下的不當行為,房屋署會根據扣分制的處理程序,發信警告或通知該違規租戶已被扣分。 分數的有效期為兩年,如租戶在兩年內被扣分數累計達16分,可被終止租約。 條例第5條賦權當局管制於日間或夜間任何時間在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內發出的某些噪音。 這類噪音源包括動物、雀鳥、樂器、揚聲器、遊戲、經營生意或業務和住宅冷氣機等噪音。 發言人又稱,一直未有就鄰里滋擾個案分類,但會按個別情況及需要,如滋擾性質、程度等處理;或於當事人同意下,將個案轉介至社署跟進。
條例第4條主要用以管制在晚上十一時至翌日上午七時,或在公眾假期發出而屬這類性質的擾人噪音。 公屋鄰居滋擾 條例第5條賦權則包括動物、雀鳥、樂器、揚聲器、遊戲、經營生意或業務和冷氣機等噪音。 公屋鄰居滋擾 住在公屋的住戶,可以聯絡房屋署,對方會派屋邨職員調查,到場了解情況。 投訴成立以後,屋邨職員會對相關住戶作出口頭或是發信警告。 尤其樓下投訴事主話半夜成日聽到嘭嘭聲,但問題係屋企人半夜都係瞓晒覺,最多睇Netflix,無可能發出啲奇怪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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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他又曾指曼聯名將、當時還在皇家馬德里效力的基斯坦奴朗拿度的職業生涯「已死亡」,要工作人員即時糾正他的言論。 美國德州侯斯頓(Houston)發生離奇住宅被侵佔事件,一名亞裔屋主準備出租其空置單位之際,竟發現裡面已經住了人,門鎖更被全數更換。 近日引起傳媒報道的天水圍一間學校發生懷疑非禮事件,13 歲女童去年 8 月疑被同級男同學非禮,惟校方指翻查閉路電視未有發現兩名學生在校園發生報稱情況,涉事男童父親堅稱兒子清白,事件引發羅生門。 公屋鄰居滋擾 惟警方回覆指,周一(27日)收到律政司意見後,涉事13歲男童已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一項「非禮」罪及一項「企圖非禮」罪,案件將於3月31日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公屋鄰居滋擾 然後買低音音箱連可動支架如圖般安裝,喇叭跟天花之間用海錦「圍邊」減低漏聲滋擾自己。
最常見的就有鄰居的噪音滋擾、樓上漏水、衛生問題等,不過為避免正面衝突、日後尷尬,通常住戶都不會當面向鄰居投訴,反而第一時間先向樓下管理處提出投訴。 管理處或管理公司可根據大廈公契,處理投訴事件,例如住戶被投訴發出噪音滋擾,管理處就可翻查公契所列出的規例,向問題住戶發出通知信,要求住戶改善問題。 如果問題未有改善,管理處有權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甚至要求住戶遷出。 曾經就有業主收到物業管理公司的律師信,表示其出租單位有人飼養情緒不受控制的狗隻,對鄰居造成滋擾,要求住戶停止在單位中飼養寵物,否則會採取法律行動。 可是,因為業主已於租約上寫明允許租戶飼養狗隻,租戶認為業主無權違反租約協議,突然強迫自己送走毛孩,令業主左右做人難,大感頭痛。
公屋鄰居滋擾: 【第二類】地盤噪音罰則 + 投訴方法
《東張西望》主持嘗試上去涉事單位了解事件,不過卻被惡言相向。 施小姐曾到樓上觀察,相信聲音的確由自己樓上的住戶所發出。 若然邨內調遷仍不能解決問題,可申請特別調遷往邨外另一個單位。 住戶須提供充分的理據及有需要時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如醫生證明或社會福利署推薦文件等)。 住戶若因經濟困難而難 以繳交現時租金,可申請遷往租金較廉宜的其他屋邨單位。
香港樓宇密集,左鄰右里樓上樓下在裝修工程亦在所難免,而一般的小型住宅裝修工程,如使用電鑽或鎚仔等的便攜式機動設備,會受以上條文限制,所以你應避免在晚上11時至翌日上午7時進行裝修工程。 馬浚偉開設社交專頁「香港住所噪音滋擾受害者大聯盟」,僅一個月已獲逾9,000人追蹤,有多名苦主在貼文下留言,有網民留言自己單位樓上經常聽到類似鐵球般物體跌落地,由早上到晚上無間斷地。 留言中亦不乏有網民分享自己反擊經驗,如「拎錘仔喺天花板向上揼」或用雜誌墊住等。 房屋署方面的《噪音管制條例》有明確管制,住屋以及建築噪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