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如對無法律人格的社團或特別委員會科處罰款,則該罰款以該社團或委員會的共同財產支付;如無共同財產或共同財產不足,則以各社員或委員會成員的財產以連帶責任方式支付。 二、違法者為法人時,其行政管理機關成員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代表該法人的人,如被判定須對有關行政違法行為負責,須就罰款的繳納與該法人負連帶責任。 一、為適用本法律的規定,自處罰的行政決定轉為不可申訴之日起一年內實施相同性質的行政違法行為者,視為累犯。 三、環境保護局人員執行監察職務時具公共當局權力,並可要求其他公共實體,尤其治安警察局提供所需的協助。
然而,當他們發出過大聲浪,對公園使用人士造成煩擾並向康文署作出投訴,場地管理人員會勸喻他們減低音量。 若有關人士不理勸喻,場地管理人員會按實際情況,在有場地使用者感到煩擾並願意作控方證人及取得足夠證據的情況下,考慮根據《遊樂場地規例》第25條向違規人士作出檢控。 如果業主在法定的裝修時間外,進行裝修工程,又無有效的「建築噪音許可証」,就會觸犯《噪音管制條例》。 根據環保署資料,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港幣10,000 元,再犯者有機會加重罰款。 根據香港法例第400章《噪音管制條例》,任何人於下午11時至翌日上午7時,或於公眾假日的任何時間,在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發出或促使發出噪音,而該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根源,即屬犯罪,可處第3級罰款,即1萬港元。
噪音管制條例: 第400章 《噪音管制條例》 第27條 規例
准許裝修時間為平日早上7時至晚上7時,不包括公眾假期及星期日。 施政報告早前公布將會修改《噪音管制條例》規管家居裝修噪音,日後只批准在其中部分日期才可使用大型鑽孔機。 環保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評估及噪音) 李志坤今表示,家居裝修噪音一直有不少市民關注,而本港一年有約20萬個家居裝修影響近100萬人,故期望修例後涉及電動撞擊式裝修工具的工程,如拆牆等,可以在指定時間完成,減少市民受家居裝修噪音影響。
如果查明投訴屬實,就會按規定作出來檢控,首次定罪,最高罰款 $10 萬。 噪音管制條例 噪音滋擾是不少人的經歷,很多時住戶都怕噪音投訴無用,寧願啞忍,殊不知其實《噪音管制條例》對鄰居和地盤噪音有明確指引,違例者可遭檢控! 千居整理出香港最常見的噪音滋擾及噪音投訴方法,教你精明處理噪音滋擾,盤點最有效的噪音投訴方法,讓你的耳根重拾清靜。 一旦投訴成立,屋邨職員會向造成滋擾的住戶作出口頭勸諭或發信警告。
噪音管制條例: 建築噪音許可證
監督可發出建築噪音許可證,並可就任何建築噪音許可證施加其認為適當的條件。 申請建築噪音許可證,須按訂明格式及方式向監督提出,提出申請時,須同時繳交所訂明的費用。 監督在考慮根據本條提出的申請時,須以根據第9條不時發出的技術備忘錄為指引。
(由1996年第61號第4條修訂)如監督認為任何公職人員在為官方服務而執行職責時,違反第4、5、6、7、13、13A、14、15、16或17條的規定正在發出噪音或曾經發出噪音,而該公職人員又沒有立即終止該違反規定的行為以令監督滿意,監督須將事件向布政司報告。 (由1996年第61號第4條修訂)布政司接獲根據第款提交的報告後,須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如調查結果顯示違反第4、5、6、7、13、13A、14、15、16或17條的行為仍持續或相當可能再度發生,布政司須確保採取最佳的切實可行辦法,終止該違反規定的行為或避免該行為再度發生。 (由1996年第61號第4條修訂)凡為發出噪音事宜而根據本條例發出的通知書,如須由官方或代表官方的人,或可由官方或代表官方的人發出或作出的,均可由任何公職人員代表官方發出或作出。
噪音管制條例: 第400章 《噪音管制條例》 第39條 通知書的送達 (版本日期: 1997年6月30日)
條例第5條賦權當局管制於日間或夜間任何時間在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內發出的某些噪音。 這類噪音源包括動物、雀鳥、樂器、揚聲器、遊戲、經營生意或業務和住宅冷氣機等噪音。 很多人以為香港對噪音的管制,只限於晚上11時到翌日的早上七時, 但事實上香港法例對噪音的管制,適用於任何時間,亦適用於住宅和公眾地方,法例只不過是在晚間以外時間的噪音管制法律,只是針對某些活動例如進行生意業務和使用使用擴音器材。 除本條另有規定外,任何關於犯了本條例罪行的法律程序,可以監督名義提出,以及可由根據《裁判官條例》(第227章)第13條委任的公職人員進行起訴及主控。 總督須委任一位根據《區域法院條例》(第336章)第5條合資格受委為區域法院法官的人,擔任上訴委員會主席。 (由1998年第25號第2條修訂)除第款另有規定外,主席及任何根據第款被委任的人,其任期均為3年,但可以獲委連任。
- 有精神科專科醫生指,疫情下受家居噪音困擾來求診的個案有顯著上升,通常以持續低分貝影響最大,甚至有患者已失控聲言要報仇「殺咗佢」,最後需服用血清素及搬家才可解決問題。
- 根據《噪音管理條例》(第400章) 星期六被視為平日計算,因此只要在早上7時至晚上7時裝修就不會觸犯法例。
- 如果裝修工程只需用到手提機械,例如只是自己用電鑽鑽牆,就屬一般家居噪音,受《噪音管制條例》第4條管制,裝修時間可以延長至晚上11時,但同樣不可以在紅日進行。
- 《噪音管制條例》有關法團管理層須就法團重犯的噪音罪行負上個人法律責任的條文已於2004年10月實施。
- 裝修預算數據由精英師傅歷史服務30萬客戶裝修數據、各大城市裝修公司合同數據經過AI智能算法實時分析得出。
倘若作出投訴/上訴仍未能解決有關問題,該個案將會進一步提交予區域物業管理總經理處理。 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在公眾地方犯的妨擾罪,一經定罪,可罰款2000元或監禁三個月。 答:住宅噪音受《噪音管制條例》管制,根據法例,只要在住所發出任何噪音,包括裝修、寵物叫聲、開派對時喧嘩、播音樂太大聲、家電運作(例如冷氣機)音量過大,均屬住宅噪音。 本文將介紹環保署採取的建築噪音管理措施、建築噪音許可證及噪音標籤的作用,以及環保署鼓勵業界遵守的良好管理業務守則。 不過,如事出突發,有必要緊急地盤工程處理,例如爆水渠等,只要工程獲得環保署簽發的「建築噪音許可證」,便有機會可於限制時段內進行。 曾經就有業主收到物業管理公司的律師信,表示其出租單位有人飼養情緒不受控制的狗隻,對鄰居造成滋擾,要求住戶停止在單位中飼養寵物,否則會採取法律行動。
噪音管制條例: 第400章 《噪音管制條例》 第2部 噪音活動的管制
假如噪音源自公眾活動和地盤,而情況一直未有改善,可尋求區議員協助,由區議員勤力跟進,加大影響力度,加快有關部門處理投訴的效率。 社區噪音一般受滋擾的人數不少,至少左鄰右里都會有相同的感受。 假如以個人身份作出噪音投訴,未能得到管理處或警方的關注,不妨聯同其他住戶和居民,以業主立案法團的身份,向涉事住戶發律師信。 工商業噪音泛指工業、商用處所等地方,在日常營運中發出的噪音,例如食肆通風系統、水泵系統、車房維修汽車工作、酒吧音樂聲、演唱會音響等。 如果你曾經受「大平賣、大平賣、十蚊三份、十蚊三份」的叫賣聲、廣場舞的音樂聲、街邊泊車的防盜誤鳴聲,亦即叫賣、集會、警報系統等噪音所滋擾,你可向警方作出噪音投訴。 以一般住宅起樓、拆樓工程而言,平日須限於 75 分貝內而限制時段則視乎事發地點本身環境噪音多與否,以市中心為例,因為鬧市本身就比較嘈吵,分貝限制會較寬鬆,一般上限為 45 – 70 分貝。
前項環境檢驗測定機構應具備之條件、設施、檢驗測定人員資格限制、許可證之申請、審查程序、核(換)發、撤銷或廢止許可證、停業、復業、查核、評鑑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裝修師傅劉先生致電節目表示,如限制使用電動撞擊式裝修工具的工程要在指定時間內完成會令增加成本,「如果社會都讚同無問題,但要明白羊毛出自羊身上。」他又指,現時政府雖然有推出計劃資助業界使用可達到相若效果的寧靜裝修工具,但相關資助額不高。 (二)屬營建工程及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工程音源者,其連續測量取樣時間須至少二分鐘以上,取樣時距不得多於二秒,並記錄量測時間內之最大音量(Lmax)及均能音量(Leq及Leq,LF),其結果均不得超過其噪音管制標準值。 噪音管制條例 早在民國72年時,為維護國民健康及環境安寧,提高國民生活品質,政府就制定《噪音管制法》,甚至,為噪音劃上了標準。
噪音管制條例: 申請「建築噪音許可証」
香港房屋協會位於沙頭角順興街一個興建公共房屋的地盤工程承建商及分判商因違規在晚間使用機動設備進行建築工程,今日(十一月十七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噪音管制條例》,分別被判罰款40,000元及20,000元。 一如許多人口密集的大城市,香港同樣面對嚴重的噪音問題。 鑑於市區土地有限,樓宇之間往往相當緊貼,當中更有不少為商住兩用。
環保署發言人提醒所有地盤承辦商,根據《噪音管制條例》,承建商除非取得有效的建築噪音許可證,否則不得在平日下午七時至翌日上午七時,或在公眾假期(包括星期日)任何時間使用機動設備進行一般建築工程。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今日(六月一日)表示於去年四月收到市民投訴,指上述地盤在清晨六時許發出噪音滋擾附近居民。 噪音管制條例 環保署遂進行突擊調查,發現該地盤承建商在早上七時前使用機動設備包括塔型起重機及叉式起重車進行建築工程,違反其領有的建築噪音許可證要求。 環保署即時吊銷該地盤的建築噪音許可證,並根據《噪音管制條例》檢控該地盤承建商。 環保署發言人提醒建築地盤承建商,為避免建築工程產生噪音影響附近居民,承建商必須妥善安排工序,盡量安排工程在平日的日間時段進行。
噪音管制條例: 噪音準則
他又指,上次修例時為2009年,雖然相隔時間較遠,但其實署方每年都會檢視各區的人口,上次相例亦是發現有地區有近20多萬人口居住而修例。 (二)經限期改善之場所、工程及設施,於複查時其噪音發生源之運轉狀態與初測不同時,應要求其恢復至初測時相同之狀態,始得進行複查。 噪音管制條例 但以變更噪音發生源操作條件作為改善措施並承諾後續以此操作條件運作者,不在此限。 其有明顯圍牆等實體分隔時,以之為界;無實體分隔時,以其財產範圍或公眾不常接近之範圍為界。 特別被列出的場所(下稱特別場所)有工廠(場)、娛樂場所、營業場所、營建工程、擴音設施,還有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的場所、工程及設施(如風力發電機組),另外特定行為也受到管制,例如放鞭炮、廟會、餐飲、印刷等。 相反,商場假日人流最多,工程可能影響其他鄰近商戶營業,因此通常會限制假日,包括星期六的裝修工程,以免影響商場人流。
軍用塔台所轄軍民合用機場之航空噪音,其軍用航空主管機關應會商民用航空營運或管理機關(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各級航空噪音防制區之航空噪音影響程度,訂定航空噪音改善計畫。 軍用航空主管機關及民用航空營運或管理機關(構)應採取適當之防制或補償措施。 國內生產銷售之機動車輛,應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車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始得申請牌照;總重量逾三千五百公斤之客車及進口機動車輛,應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車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並經中央主管機關驗證核可,始得申請牌照。 據施政報告公布,政府未來有計劃修改《》,以規管家居裝修噪音及擴音器叫賣的噪音;設立定額罰款機制,有效控制及改善相關噪音的滋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