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房委會於二○一○年檢討有關政策,通過繼續逐步按序處理寬敞戶個案,以及將「最嚴重寬敞戶」(現稱「優先處理寬敞戶」)的定義由居住密度超過每人35平方米下調至34平方米。 這項政策不過是審計署署長鄧國斌在2007年上任後向房委會鞭撻後才真正執行。 嚴重寬敞戶 房屋委員會由二○○七年五月開始,以分階段方式處理公屋寬敞戶,首先向居住密度超過每人三十五平方米(約三百七十七平方呎)的租戶開刀,若他們沒有長者或殘障家庭成員,即屬最嚴重寬敞戶,需要搬往細單位。
醫生認為他的情況很嚴重,於是強制他入住葵湧精神病院,九日後才獲釋。 直到現在,在被逼遷的陰霾下,他仍需每日服食精神科藥物,以控制病情。 我叫周錦華,今年 54 歲,單身,一人身兼多職,裝修、水電、的士司機樣樣都做,我現在擁有的一切都是靠雙手賺回來的。 這些被房署「玩殘」的個案,並非冰山一角,單在觀塘區,近期即有區議員最少接獲八至十宗類似的求助個案。 區議員姚柏良說:「無理由話畀人聽唔使搬,短短三個月之後又反口,做法好官僚!」姚柏良認為房署需酌情處理這些特殊個案,以免「殺錯良民」。 房署承認此舉會大幅增加房委會的財務承擔風險四成以上,但考慮到此舉可增加居屋第二市場的流轉,房署建議新措施可於今年十二月實行,現正銷售的第六期貨尾居屋將不會受惠,只適用於尚未推售的下一期天頌苑八百個貨尾居屋單位。
嚴重寬敞戶: 寬敞戶調遷
會後,葉國謙議員表示房署官員在會上澄清多項疑問,包括第一,60至69歲長者戶並非今輪政策優先處理類別,因此除非長者們自願要求調遷,否則房署不會主動要求長者戶調遷。 第二,按現行的政策,除非租戶主動要求,否則房署只會提供原邨或原區議會內的單位供寬敞戶選擇,以免租戶被迫搬離原來的社區。 第三,若受影響的租戶基於特殊原因,不希望被調離現居的單位,可向署方提出,署方將作個別考慮。
註一:包括(i)有60至69歲年長成員的寬敞戶(不論其居住面積為何),以及(ii)其他未達到「優先處理寬敞戶」界限的寬敞戶。 嚴重寬敞戶 房委會考慮到有長者或殘障成員的寛敞戶特殊需要,決定繼續較後才處理這類寬敞戶,兩年後檢討寬敞戶的整體情況。 房委會表示,隨着不斷有小型公屋單位落成,並有住戶遷出而收回小型公屋單位,當局現時可處理更多嚴重的寬敞戶個案。 住戶如遇有特殊情況,例如社會或醫療因素,而難以繼續在現居單位居住,而邨內調遷又不能解決問題,可申請特別調遷往邨外另一個單位;住戶若因經濟困難而難以負擔現時租金,可申請遷往租金較便宜的其他屋邨單位。 不過,王坤稱目前有年長寬敞戶向他投訴,自己不是在「優先處理寬敞戶」的名單中,於三年內毋須調遷,但就已經收到房委會的通知信,提及該戶主屬寬敞戶,須遷至較小單位;年長寬敞戶指信件如「定時炸彈」,直斥房委會提早出信令住戶徒增困擾。
嚴重寬敞戶: 時間:2023-02-15 04:23:42來源:大公报
然而,如果有「非優先處理寬敞戶」選擇自願提前調遷,他們可獲發住戶搬遷津貼。 如在搬遷上遇有困難,房屋署會聯絡社會福利署和其他非政府機構以提供適切協助。 港人住屋空間狹小,早已成國際笑柄,公屋家庭的居住環境則更見惡劣。 當然,有論者總會指出,與公屋戶相比,居於劏房、籠屋等居所的住戶情況更為擠逼,但其實兩者並不構成矛盾,反而同樣需要政府從速正視。 但有趣的是,有如宋恩榮的學者,一方面為香港「貴、細、擠」的住居惡況振臂疾呼,要求從速大規模填海造地,另一邊廂卻指公屋資源未盡善用,不「塞爆」公屋勢不罷休,實教人費解。 事實上,住屋並非貨倉,住戶亦非貨物,任何人均有值得享有適切的住屋環境,絕無例外。
為鼓勵「寬敞戶」調遷,所有「寬敞戶」在遷往細單位後可獲發放「住戶搬遷津貼」,並在資源許可下,可獲提供調遷至新屋邨的機會。 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本周五將開會討論檢討處理寬敞戶的中期措施。 房署早年因應審計署批評打擊公屋寬敞戶不力,於是在○七年中推出措施,要求人均居住面積逾三十五平方米的最嚴重公屋寬敞戶,須遷往較細面積單位,每年設定處理目標一千戶。 房署數字顯示,嚴重寬敞戶的數目共有二千三百五十戶,大部分為一人佔用兩個睡房單位的住戶,房署過去兩年已要求一千八百戶調遷至細單位,但仍有多達五百五十戶尚待處理。 房署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三月,寬敞戶數目增至五萬四千五百個,過去五年上升了五成四,其中嚴重寬敞戶、即人均佔用面積超過卅四平方米的優先處理寬敞住戶,只有一千七百二十多宗需要處理。
嚴重寬敞戶: 申請公屋入息及資產上限2022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公屋輪候冊申請人數突破二十萬大關後,為了更善用公屋資源,房署將會針對一人和二人戶,收緊寬敞戶政策。 消息指,房署正考慮調整公屋嚴重寬敞戶定義,初步建議將二人家庭居住約五十平方米以上,定為嚴重寬敞戶,料於下次資助房屋小組上討論;對於會否徵收懲罰性租金,消息人士稱會循此方向考慮。 按現時規定,一人住戶居住超過三十四平方米的單位,會被視為嚴重寬敞戶。 房署消息指,現時一般最大公屋單位面積約五十平方米,經檢討後,初步認為二人家庭居住該類單位,應當作嚴重寬敞戶。 房署於○七年起,讓嚴重寬敞戶優先遷到較小單位,截至去年六月,共處理約五千宗相關個案。 十多名受公屋寬敞戶政策影響的居民及團體代表,擔心房署收緊寬敞戶政策,昨日到房署門外請願。
- 有關修訂措施會於實施三年後再行檢討,屆時,我們會就修訂措施的成效、住戶的訴求、各持份者的意見,以及公屋的供求情況等範疇作出全面檢討,再決定寬敞戶政策的未來路向。
- 住戶如因社會或醫療因素申請調遷,倘個案屬緊急情況,如家庭發生悲慘事故、暴力事件,而須緊急遷出現居單位, 個案將獲優先處理。
- 另外,必須遷出公屋單位而有暫時住屋需要的住戶,可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繼續居住在原有單位,但為期不得超過12個月。
- 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
- 想當年後生我也試過參與工運,二十幾歲在電器批發公司打工,一 個月才得一日假,於是我向老闆爭取假期以及調整薪金,我與十多名工友發起罷工,老闆怕了,跟我講數,結果老闆願略作加薪,假期則免談,有工友軟化了,但我 仍是覺得不合理,最後選擇離開。
- 我同校有個師姐, 五十歲到, 因為患病, 無工作, 食綜援, 好快排咗單人公屋, 等咗4年到.
- 「但不理了豁出去了,都沒有什麼可以輸的」─相信這也是不少街坊的心底話。
- 這個措施原有助打擊人數少但公屋單位面積大的寬敞戶,但房屋署實施時卻矯枉過正,結果玩殘不少租戶,現年五十七歲的黃女士就是其中一人。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認為,房屋署向住戶發放的訊息混亂,「令居民覺得係朝令夕改,責在房屋署,署方應該向受影響住戶道歉!」他指房屋署可行使酌情權,容許即將年滿六十歲的長者,或快有新成員加入的家庭繼續在原有單位居住,否則會招致政策僵化和擾民的批評。 房署建議收緊寬敞戶調遷的人均居住面積,由現時超過三十五平方米進一步調低至三十四平方米,估計有三千戶受影響;至於其餘人均居住面積超過三十平方米的一萬多個寬敞戶,則會於未來檢討時再行定出處理的時間表。 社聯總主任(政策研究及倡議) 黃和平表示,劏房住戶生活條件較差,形容「不是為餬口奔波,就是有沉重的照顧責任」。 社聯建議政府設立18 區基層醫療發展基金,設計合乎社區需要和針對個別特殊社群的服務。 嚴重寬敞戶 同時,增加社區藥房,為基層市民和長期病患者提供免費藥物諮詢服務和較可負擔的藥物,亦可讓情況較穩定的長期病患者在社區藥房取藥,省去來回醫院取藥的時問。 社聯表示,劏房居住環境愈差,愈難建立健康生活習慣,住戶自評生理健康就愈低,認為未來政府需要加強基層醫療服務,透過「醫社合作」接觸低收入家庭,進一步擴大基層醫療服務覆蓋範圍。
嚴重寬敞戶: – 嚴重殘疾人士家居照顧服務
房委會指,過去5年平均每年處理約2,200宗「優先處理寬敞戶」個案,而新增優先處理個案每年約為2,100宗。 由於可供寬敞戶調遷之用的單位供應有限,房委會決定維持現有寬敞戶分類和標準、優次處理的安排及其他鼓勵措施,將於2023年一併就寬敞戶政策及計劃進行檢討。 為善用房屋資源,房委會安排公屋寬敞戶調遷到面積合適的單位。
但有公屋組織批評調整幅度太大,對住戶不公平,又認為受影響的寬敞戶以一人家庭為主,擔心會與輪候冊上的單身人士「爭樓」。 為鼓勵住戶調遷,房委會發放2,750元(1人家庭)至9,023元(6人或以上的家庭)的搬遷津貼,予接受細單位的住戶,並在資源許可下,提供調遷至新屋的機會。 根據房署定義,一人住戶的居住面積超過二十五平方米(約二百七十平方呎),便屬於寬敞戶,兩人住戶的標準為三十五平方米(約三百七十八平方呎),三至六人住戶的標準,則為四十四至七十一平方米(約四百七十五至七百六十六平方呎)。 政府去年底推出基層醫療健康藍圖計畫,意在強化本港基層醫療健康系統。 每當新落成屋邨有適當的單位可供此類編配時,房委會將以通告形式通知居民。
嚴重寬敞戶: 房委會公屋寬敞戶增至近8萬戶 長者住戶免租調遷計劃僅72戶參與
以59歲的獨居劏房住戶、任職夜班司機的李先生為例,他日間需要休息,但劏房隔音差,令他日間難以入睡,影響精神,劏房內的空氣也不流通,要呼吸新鮮空氣只能到公園坐。 嚴重寬敞戶 嚴重寬敞戶 膳食方面,也因為劏房地方淺窄,沒有廚房,一日三餐近乎都是食外賣。 夜班司機李先生以每月4200元租住在100 平方呎的劏房內。
去年十一月起,房委會更將最嚴重寬敞戶的定義調低至三十四平方米(約三百六十六平方呎),並陸續去信通知這些住戶盡快遷往合適單位。 房屋委員會今天(10月15日)公布,將收緊尺度,加強處理公共租住屋邨寬敞戶的個案。 由今年11月1 日起,在未來兩年優先處理現時寬敞戶中最嚴重的3,000宗個案。
嚴重寬敞戶: 家庭入息超5倍或總資產超入息100倍須遷出
考慮到市民對公屋的需求不斷增加,而可供寬敞戶調遷之用的單位供應有限,房委會決定維持現有寬敞戶分類和標準、優次處理的安排以及其他鼓勵措施,並於二○二三年一併就寬敞戶政策及計劃進行檢討。 五十七歲的黃女士,居於藍田平田邨一個面積三十四點四四平方米單位,去年八月尾,房屋署指她「不是『最嚴重寬敞戶』」,她於是翻新單位,去年十一月底,房署竟通知她屬「最嚴重寬敞戶」,年底前要簽署同意書遷往細單位。 嚴重寬敞戶 黃女士去年計劃翻新單位前,因又擔心屬寬敞戶,主動到房署屋邨辦事處查問是否要搬走,「職員都話我唔使搬。」去年八月尾,她更收到房屋署發出的通知信,指她「不是『最嚴重寬敞戶』」,可在現址居住。
到了六時三十分,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的主席黃遠輝,連同房屋署助理署長廖敬良和房屋事務經理張太,並沒有直接和我們說檢討的結果,而是開展了長達兩個半小時的辯論。 由下午三時到下午六時半,我們基本上都是坐在房委會總部門口的台階上,或看看新聞有沒有檢討的消息,或看看那些驚弓之鳥的保安有沒有進一步的行動,或看看記者的採訪隊有沒有全面撤退,總之,只不過是想知道,一個原本應該有持份者參與的房屋政策會議,檢討的結果如何。 其實我自己心底並沒有planB,便著大家圍圈一起商討下一步的行動,我們完全不知道,在房委會總部開會的人,那些決定著街坊命運的人,會不會派個人下來,至少和我們說說他們的決定,一個連卑微都算不上的要求。 敢問房屋署署長, 這種「無法承擔搬遷開支」的情況到底會如何處理, 會是一意孤行繼續僵化官僚, 還是會考慮到實際問題而作出實質性處理。
嚴重寬敞戶: 房屋署
有獨居婦人半年前獲通知不屬寬敞戶,她斥資翻新安樂窩後,房署才指她屬寬敞戶需要搬遷;更有單身女子三個月內即將結婚,惟房署並不通融,要求她先遷往細單位,婚後再申請換屋,費時失事。 公屋寬敞戶數目近年有增無減,由○七年中的三萬五千五百戶急增至今年中的四萬五千九百戶,增幅近三成。 為了善用公屋資源,房屋署建議下月一日開始進一步收緊公屋寬敞戶強制調遷的規定,人均居住面積超過三十四平方米的公屋戶,會被飭令遷往細單位居住,預計未來兩年約有三千戶因此受影響需要搬遷。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指公屋寬敞戶數目上升,與房署實施富戶政策,住戶被迫要刪減有收入的子女戶籍有關,促請房署全面檢討公屋富戶及寬敞戶政策。
為了分階段處理寬敞戶問題,房委會將「最嚴重寬敞戶」(現稱「優先處理寬敞戶」)列為優先處理的個案。 政府於二○○七年就處理寬敞戶的對策,諮詢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並於二○一一年向該委員會滙報將「最嚴重寬敞戶」(現稱「優先處理寬敞戶」)的定義由居住密度超過每人35平方米下調至34平方米,有關措施普遍獲得議員的支持。 計劃有效善用現有公屋資源,增加面積較大單位的供應,以供編配給正在輪候公屋而家庭成員較多的住戶。 她說:「只係等多三個月時間,我就會由一人家庭變成二人家庭,點解要喺咁短時間之內搬來搬去?而且搬去細單位,啲傢俬無位擺,大部分要棄置,好浪費資源。」前年五月底,房署也通知她並非「最嚴重寬敞戶」,惟去年十二月卻突然改口,令她無所適從。
嚴重寬敞戶: 優先處理寬敞戶7600宗
國謙議員表示,基於公屋為社會珍貴的資源,在公屋單位供應緊張的情況下,民建聯從大方向上是認同現行的寬敞戶政策。 同時,他又指出與會的民建聯成員將把訊息帶回地區,向居民匯報及協助居民處理有關寬敞戶政策的事宜。 (三)及(四)房委會一直以靈活方式處理有年長家庭成員的寬敞戶個案,以盡量避免調遷對他們造成不便。 根據修訂措施,有60至69歲成員的寬敞戶家庭,會繼續被列為「非優先處理寬敞戶」,置於寬敞戶調遷名單的最後位置。 由於現時大部分居住密度為每人34平方米的「優先處理寬敞戶」個案已經獲得處理,為使按序處理寬敞戶的措施得以延續,房委會必須進一步修訂「優先處理寬敞戶」界限,例如一人家庭的界限下調為超逾30平方米(詳見上文)。
嚴重寬敞戶: 時間:2023-02-15 04:23:42來源:大公报
我以為會很早就知道的─因為如果委員們決定維持寬敞戶政策不變,他們只需一致通過便可以,其實要討論的地方並不多。 之後,我們按照原訂計劃,查明房委會的三個出入口,其中大門早已緊閉,我們只好在外叫口號,另外分一個小隊去攔截委員。 最後這個策略當然是失敗的─其實上 星期五的動員會也有說過─只有一個委員文裕明是大方從正門那邊和我們碰面說幾句,其餘的都在停車場的那個門口轉入去,阿Chris精心炮制的file,委 員基本上都拿不到。 一時三十分,我們幾乎都不太用點人數,因為大家都很有默契,有多少人會在火車站等,多少人會直接到房委會總部,其實大家都大致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