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判傷2025詳細懶人包!(震驚真相)

如一切順利,工傷病假期間打工仔會於往常的出糧日,收到僱主向你支付的工傷病假錢及醫療費。 實際上,勞工處為方便僱主和僱員縮短處理工傷個案的時間,容許符合條例的雙方用「書面病假跟進方式」解決有關工傷個案,即受傷僱員無須親身前往勞工處職業醫學組辦理工傷病假跟進手續。 僱員可由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放取工傷病假)的日期起,收取按期付款達24個月。

  • 值得注意的是,間歇性的逾時工作補薪、非經常性的賞金、交通特惠或津貼的價值及僱主所付的公積金等項目則不包括在「收入」的計算中。
  • 若勞資雙方接受判傷結果,僱主需於21日內,向工友支付賠償及醫療費用,若僱主逾期支付,須額外支付附加費。
  • 勞工處沒有備存按跟進結果及就僱主經勞工處跟進後同意承擔補償責任而劃分的統計數字。
  • 一般來說,工傷如屬意外受傷,僱主需14天內呈報勞工處,勞工處會在收到僱主呈報工傷個案後,向受傷員工寄出一份「工傷病假跟進通知書」。
  • 如果工傷病假超過3 天但不超過7 天及沒有導致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僱傭雙方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達成補償協議。

擔心飯碗的工人首先應該知道:判傷之前老闆是不能解僱你的。 然而,由於僱主往往不願賠償或希望儘量把賠償壓低,工人和僱主的關係一般都會惡化。 當病假用完,工人復工後因工作不愉快、情願自動辭工不幹的也不少。

工傷判傷: 勞工法例線上諮詢

無論如何,僱員如獲醫生發放病假,理應好好休養以避免令傷病惡化。 你須帶齊所有文件(身份證、判傷通知書、醫療文件和所有病假紙副本)到指派的醫院判傷,而負責判傷的是「僱員補償(普通評估)委員會」,由一名勞工處事務主任、兩名註冊醫生組成。 將工傷情況上報僱主或上司後,受傷僱員應立即停止手頭上工作並立即前往公營醫院或註冊醫生的診所接受檢查及治療,求醫時必須向醫生說明是次意外的是由工傷引致,並詳細交代事發經過。 僱員因工受傷而獲得病假不超過三天,僱主在僱員病假完畢及付清補償款項前,不能解僱該僱員或向他發出解僱通知。 若因工受傷獲得病假超過三天,則除非勞工處已發出判傷証明書或補償證明書,或勞資雙方已達成解決工傷補償協議,否則僱主不可解僱該僱員或向他發出解僱通知。

其中一種:「病假多過七天 + 可能導致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就是大多數人認知中的工傷,除了辦理病假跟進手續,還涉及判傷。 讓小編詳細解釋判傷流程,一步一步教你如何在工傷後獲得補償。 若勞資雙方接受判傷結果,僱主需於21日內,向僱員支付賠償及醫療費用,若僱主逾期支付,須額外支付附加費。 在顧主拖欠或短付任何形式的僱員補償的情況下,僱員必須儘早透過勞工處或法庭申請索償,工傷發生後二十四個月內仍未向法庭申請索償,法庭有可能不會接受索償申請。 ​受傷僱員若果已經獲得工傷賠償, 仍可以再向僱主或第三方提出疏忽索償嘅。 嚴格來說,雖然索償所牽涉的是同一件意外,但工傷賠償與疏忽索償是兩種不同的索償。

工傷判傷: 發表回覆。

即使僱員所受的損傷並不包括在附表1,該委員會仍須盡量參照附表1作評估。 根據勞工處的報工傷程序指引,在僱員工傷意外受傷 或 患上指明的職業病後,不論該意外或職業病是否引起任何支付補償的法律責任,僱主必須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15條規定,以表格2、2A或2B向勞工處處長呈報。 工傷個案須於14天內呈報,死亡個案須於7天內呈報。 如果工傷意外可能導致僱員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職業醫學組會安排僱員出席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評估,以評定僱員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程度(即俗稱「判傷」),僱員須依時出席。 判傷後,委員會會盡快簽發一份「評估證明書」(表格7),並以郵遞方式分別寄給僱主及僱員。 僱員在意外後引致的肢體損傷、器官功能損傷,以及精神損傷等,如有充足資料證明是與其遭遇的意外相關,並會引致僱員暫時及/或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在計算僱員補償時均會考慮在內。

工傷判傷

於僱員補償的層面上,當僱員在工作場所或在執行任何與工作有關的項目時受傷,僱員無需要證明僱主或第三者有過失便可獲得僱員賠償金。 例如,自備生產工具及材料之員工比較可能是根據獨立承包商之服務合約受聘;而由僱主提供所有生產工具及材料之僱員,他們較可能是根據僱傭合約受聘。 工作中發生意外引致工傷,對公司團隊來說,可能在短期內暫時令其他同事工作量有所增加,但亦唔能夠因為咁而剝削受傷員工的權益。 若果僱傭任何一方反對判傷結果,須於「評估證明書」( 表格 7) 發出後 14 天內以書面向勞工處處長提出反對,並通知對方。

工傷判傷: 受傷後切勿中途停止覆診和治療

輕工紙沒有約束力,不能擔保工友不被減薪,但有紙在手,便於據理力爭。 假如工傷由僱主上報,工人收到「工傷病假跟進通知書」記得留心人工有沒有寫少。 出糧(即工傷病假錢)的時候,也要留意僱主是否出夠原先人工的五分四。 工傷病假錢的人工沒有上限,假如你受傷前人工有3、4萬,僱主應出夠該工資的五分四。 若僱主及僱員任何一方反對補償評估結果,可以在表格5簽發後14天內,以書面向勞工處處長提出反對,反對書副本須送交另一方。

  • 索償必須在僱員受傷的意外發生日期起計24個月內向法院提交。
  • 若僱員反對第二次判傷結果,就要在六個月內向區域法院提出上訴。
  • 如你從指定檢驗日期起十五天內仍然拒絕檢驗,可能會喪失獲得工傷補償的權利。
  • 工傷層面果part就可以係不滿意判出來個%太細,要賠多啲補 …
  • 除了遞交病假紙,你亦要交出判傷通知書,職員會為你預約到醫院判傷。
  • 若工傷事件是牽涉到第三者(包括僱主、管工、工友、工具生產商等)的錯誤和疏忽導致,傷者有權在已獲得工傷賠償的情況下,再向相關人士追討疏忽賠償。

在僱員辦妥工傷病假跟進手續後,勞工處處長會向僱主及僱員雙方發出一份列明補償款額的「補償評估證明書」(表格5)。 工傷判傷 ✅ 受傷的意外是歸因於僱員的毒癮或在意外發生時其所受的酒精影響,而傷勢並未造成死亡或永久地嚴重喪失工作能力。 答:在《僱員補償條例》下,你必須在發生工傷意外係計的2年內向法院開展案件,如果你的病假超過2年,你必須向法庭申請許可認定超過2年的病假日數,否則僱主可能就超過2年病假不作補償。 另外,如果工傷意外是由僱主或第三方的疏忽引致,僱員在病假期間工作將大大影響其追討人身傷亡案件的賠償案件。

工傷判傷: 工傷的定義

若工傷事件是牽涉到第三者(包括僱主、管工、工友、工具生產商等)的錯誤和疏忽導致,傷者有權在已獲得工傷賠償的情況下,再向相關人士追討疏忽賠償。 開工期間,發生意外受傷,必須要盡快向公司報告,並立即到政府公立醫院或註冊西醫檢查治理,並且記得索取正本醫生收據及病假紙。 這是每個傷者意外後就醫應該及必須做的事情,以保障自己的權利。 工友在室內工作時,被氣壓錘擊中頭部受傷;被送往醫院急症室接受治療。 當時主要症狀有短暫失憶、失去知覺、頭痛、及頭暈。 因這宗意外受傷而引致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被評定為 2%。

註:如任何疾病是附表2不適用者,但經證明僱員是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所致的身體受傷,則僱員仍可按條例就該疾病追討補償。 由2015年3月5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間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明職業病的人士最高限額為$26,070。 判傷或反對判傷結果的程序都甚為複雜,一般人未必能夠自行處理,如經律師行辦理,律師行有需要時亦會為打工仔委託專科醫生撰寫醫學報告,為反對判傷結果提供專家證據作支持。 如打工仔填寫「工傷意外通知書」時遇到困難,也可以考慮先向專業人士尋求法律諮詢,其實坊間都有不少提供免費法律諮詢的律師行,例如 [索償易 X 歐陽陳何律師事務所],可以提供協助。

工傷判傷: 情況1:病假少過七天 + 沒有導致永久喪失工作能力

收入包括:底薪、任何津貼(交通津貼除外)、小賬、經常性加班補薪及勤工獎勵。 判傷後約兩星期,你會收到勞工處的補償評估證明書,講述有關判傷的結果。 若你和僱主也同意判傷結果,僱主就會在21日內向你支付賠償,整個判傷也告一段落。 主診醫生會通知勞工處安排判傷,你會收到勞工處的判傷通知書。 同樣地當你的病假已結束,要在一個月內辦理工傷病假跟進手續。

工傷判傷

工友若反對評估通知書的判傷結果,可於證明書發出後十四日,以書面列明反對理由呈交予勞工處,並將副本交予僱主。 傷者痊癒後,由勞工處或醫生安排日期,帶同病假證明書副本,前往勞工處職業醫學組辦理銷假或判傷手續。 疏忽索償的程序較為複雜,也可考慮向義務提供免費法律諮詢的律師行,例如 [索償易 X 歐陽陳何律師事務所],尋求免費的法律諮詢及評估服務。 揾律師係以民事索償, ㄧ般以僱主疏忽為理由, 呢筆錢可以好 …

工傷判傷: 工傷案常見問題

👉 僱員在僱主許可下,為了其受僱從事的工作,並在與此工作有關的情況下,乘用任何交通工具往返香港與香港以外地方途中,或往返任何香港以外地方與任何其他地方途中。 《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制定的《職業安全及健康規例》,亦有就意外的預防、防火措施、 工作地點的環境控制、工作地點的衛生、急救事宜以及僱主及僱員該如何進行體力處理操作等訂定一些基本的規定。 無論因工作而受傷,抑或遇上交通,憑藉我們十多年來處理賠償糾紛嘅經驗,幫助市民討回應有合理的補償,盡快回復過正常生活。 正值中午是該職員餐廳繁忙的時分,原告人被派往中菜廚房,參與及協助廚房的傳遞工作。

工傷判傷

例如財政預算已塵埃落定,甚至乎是公司碰巧有財政危機,或者部門的發展受到阻礙,這都不是爭取加薪的好時機,反而有機會令部門襯機縮減人手,或者順勢以更低的薪酬去招聘新人,草裙舞就自然是失敗。 疫市加薪看準3大形勢:盈利、往績及市況 ▪… 若第二次判傷你也作出反對,就要在六個月內向區域法院提出上訴,聘請律師或申請法援,經法庭去作出裁決。 醫生認為當治療後,你的病情和傷勢已穩定,雖然無法完全康復,但情況亦不會變好或變差,就會建議你去判傷。 因為前者才是法例規定下可作為賠償的証據,若你無法出示病假紙,就無法獲得工傷病假錢。 「工傷判傷」是一個俗稱,是僱員補償條例(工傷條例)下的一種法定安排,條例的正式稱呼,是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對工傷僱員傷勢的一項法定評估。

工傷判傷: 工傷定義

若病假多過七日,打工仔就要在病假結束後的一個月內進前往勞工處銷假。 你要根據「工傷病假跟進通知書」上的指示,自行透過電話或網上預約,帶同所有病假紙副本、醫療報告及相關文件,到指定的職業醫學組辦理處,辦理工傷病假跟進手續。 葉謝鄧設有豐富經驗的意外索償團隊,團隊律師曾成功處理千宗索償案件,不同案件及受傷情況,為你提供貼身意見和分析評估。 評估委員會在完成覆檢後會簽發「覆檢評估證明書」(表格 9)。 到時候,若任何一方反對覆檢結果,須要在「覆檢評估證明書」發出後 6 個月內向區域法院提出。 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制定的《職業安全及健康規例》,就意外的預防、防火措施、 工作地點的環境控制、工作地點的衛生、急救事宜以及僱主及僱員該如何進行體力處理操作等訂定一些基本的規定。

工傷判傷

如經註冊醫生、註冊中醫、註冊牙醫或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證明僱員必須缺勤,僱員在這期間被視為暫時喪失工作能力,僱主須支付工傷病假錢。 一般來說,工傷如屬意外受傷,僱主需14天內呈報勞工處,勞工處會在收到僱主呈報工傷個案後,向受傷員工寄出一份「工傷病假跟進通知書」。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40條,所有僱主必須投購僱員補償保險,以承擔僱主在法律(包括普通法)之下的責任並保障僱員在工傷案件中的索償權利,不論其合約期或工作時數長短、全職或兼職。

工傷判傷: 通知僱主

如果僱主買了勞工保險,僱員遇上工傷是否一定可以有得賠? 理論上符合條件是可以獲賠,但還是要視乎保單保障額是否足以向你作出賠償。 另外,一般打工仔亦可考慮申請香港政府法律援助署所提供的法律援助,[索償易 X 工傷判傷 歐陽陳何律師事務所] 亦有法律援助署名冊的律師,能夠承接法律援助署委託的案件。 如希望進一步了解,也可以先尋求他們提供的免費的專業諮詢。 搵律師係可以追討兩樣,一係工傷補償,一係民事責任。 工傷層面果part就可以係不滿意判出來個%太細,要賠多啲補償。

工傷判傷: 工傷 – 工傷疏忽賠償金額計算機

各位業界的從業員及工友,入職後請務必了解自己的權益,假若不幸在工作期間因工受傷,接下來也知道如何為自己爭取應得又合理的工傷賠償,以及相關的claim工傷流程。 從裝配該器官或器具起10年內維修及更換的費用,最高金額是 $126,490(於2017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25日期間遭遇工傷意外的人士,最高金額則為$121,230)。 留在原先職場的工人,假如因傷不能做某種工作,可要求醫生為你填寫「輕工紙」,寫明你能抬多重的東西、抬多久等等。 輕工紙是一般病假紙上的附加資料,可讓僱主知道你的受傷情況,按你的能力為你分配工作。

工傷判傷: 工傷及疏忽賠償怎樣計算、追討?

此各外,在入職後要清楚了解公司替員工所購買的醫療保險的承保項目及金額,以確保自己的利益。 同時,老闆或員工也可以瀏覽香港保險業聯會的網頁,看看哪些保險公司有承保工傷補償。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僱員補償保險的最低投保金額為不少於港幣1億元(員工少於200人的公司)及2億元(僱員超過200人的公司)。 正常程況之下,工人受傷之後會經歷報傷、出糧、判傷、領取賠償等幾個階段。 負責任的僱主應替你到勞工處報傷,你收到「工傷病假跟進通知書」後,則可知勞工處已開始跟進你的個案。 假如沒有收到,先打1823到勞工處查詢,僱主沒有報則要自己到勞工處填表報工傷。

工傷判傷: 勞工保險索償流程

如有公務員因為工作關係受傷或身亡,政府會根據《僱傭補償條例》(第282章)或有關的香港退休金法例作出賠償。 導致僱員受傷的意外,可直接歸因於僱員的毒癮或其在意外發生時所受的酒精影響所致,而且傷勢並未造成死亡或永久地嚴重喪失工作能力。 工傷判傷 值得注意是,即使意外是因僱員犯錯或疏忽引致,僱主在一般情況下仍須負起本條例下的補償責任。 另外,由香港僱主在本港僱用,而在外地工作時因工受傷的僱員,同樣受到保障。 報工傷程序最後一步就是僱員須保留所有文件的副本,如有關醫生的收據正本及病假紙、相關的病理報告、可證明僱傭關係的文件、直接僱主及總承判商的名稱和地址、開工及出糧記錄等,以備不時之需。

工傷判傷: 工傷

如果僱員和僱主雙方同意判傷結果,僱主就會在21日內向受傷僱員支付賠償。 一般情況,在工傷意外案件裡,如因僱主沒有提供足夠安全設施或工作環境等疏忽所引致,僱員可循民事途徑追討疏忽賠償。 疏忽賠償一般來說比僱員補償條例作出的賠償金額高,但通常要在法院提出訴訟,因此往往要律師及大律師協助。 所有傷勢將有可能影響日後工作能力的個案,勞工處都會於工友傷勢穩定之後安排工友進行「判傷」,以判斷工友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程度。 唯工友必須了解勞 工處難以即時掌握工友的治療進度,若遇到即將接受專科治療、儀器檢查或進行手術等特殊情況,工友可如實通知勞工處同事,以暫緩處理「判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