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3月,屋宇署已巡查 218 幢目標工業大廈,至同年8月已發現有77幢工業大廈曾作非法住用用途。 可是面對工廈劏房問題,政府卻未去主動統計工廈住宅人口及其社經背景,選擇忽略了解背後原因,未有訂下完善的安置計劃,反而只於工廈住戶入住後才去巡查檢控,而且巡查時亦未有評估居住風險訂定取締優次,反而一律要求業主清拆,導致業主惡鬥租客,最終受害的亦是基層。 租賃市場失衡多年,小型單位租呎比美豪宅,基層承擔力不足,令工廈劏房繼續有市有價,即使屋宇署已持續檢控,本會亦發現部份經巡查後的工廈已死灰復燃。 基層難以負擔私樓租金,搬離工廈劏房非「不為」而是「不能為」,強硬取締工廈劏房及天台搭建物,只令真正困苦的市民礙於經濟能力只是變得「隱形」,在同樣惡劣環境下「隱居」,問題根本未有杜絕。 本港大部分工廈的地契訂明地段只准用作工業、倉庫一類用途,但在公營房屋嚴重短缺、私人樓價高企下,業主將工廈單位分間成劏房出租,謀取豐厚利潤,過去五年工廈劏房月租由平均約2500元,攀升至近5000元,有業主更涼薄指:「香港低下層人口太好壓榨」。 年底即將實施的「劏房租務管制」,規管涵蓋違法的工廈劏房,有地產代理指工廈劏房經改裝後,較住宅大廈劏房簇新,不愁沒市場。
- 要留意停車場、客貨𨋢位置、大廈裝修狀況、保安設備、是否有獨立廁所、來去水位、隔音裝置、防火逃生設備等。
- 最重要是,舊區一間一百呎劏房月租五千元,但同面積工廈單位僅三千元。
-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該中心2012年獲簽辦並註冊「已簽立的特別豁免書個案」,准許作「商店及服務業」用途。
- (三)業權人如欲使用工廈單位作有別於有關地契準許的用途,需先向地政總署的分區地政處申請短期豁免書容許擬議的用途。
- 考慮到把工業樓宇用作住宅的嚴重性,地政總署會按需要考慮採取進一步的執行契約條款行動,包括將有關單位的權益轉歸政府。
- 所以本會在2020年7至起至2022年7月期間,持續訪問及跟進了139個租住工廈劏房、板間房、床位及天台屋的住戶,其經濟及住屋狀況,以期了解其租住工廠大廈的原因及對政策的建議。
副主任施麗珊指,過去兩年多因為疫情經濟不景,越來越多人選擇居於工廈,很多工廈低收入住戶都沒有申請綜緩,因為擔心報住工廈單位「唔知會唔會俾人嚟捉」。 她建議除非大廈有極度危險的情況,否則政府不要趕絕工廈住戶,屋宇署巡查時應同時進行風險評估,再按評估風險分階段執法,暫緩非具高安全風險的工廈住所的清拆令。 就算真的要執行命令,應先了解租戶的情況,為有住屋需要的租戶提供中轉屋或公屋安置,以及提供其它實質支援。 此外,還可以公司股權轉讓、更換董事的形式,買入空殼公司資產負債表內的香港物業。
工廈住人: 房屋供應足 工廈何需住人?
雖然近工廈並非符合居住用途,但面對實際經濟的困境,基層其實並無選擇,政府卻未有對症下藥去處理房屋及安置問題,反而忽視問題根源,繼續在未有安置政策下繼續定期進行巡查並即時清拆,令一眾居於工廈的基層誠惶誠恐。 工業樓宇(工廈)單位在任何時間均可用作工業活動或儲存危險及易燃物品,因此工廈並不適宜作居住用途。 把工廈處所違規改作居住用途對住戶構成重大風險,亦違反《建築物條例》(第 123 章)(《條例》)。 今期《專業天地》會就屋宇署針對工廈被非法用作居住用途所採取的執法行動及預防措施,提醒持牌人在處理工廈物業交易時應注意的事項。 東網記者今到宏昌工廠大廈視察,發現工廈主要租戶為五金店、裝修店及印刷店 等,當中大部分租戶均對清拆事件毫不知情,不少住戶稱已於上址租鋪多年,若工廈清拆,會選擇退休。
就此,屋宇署與房屋署、社會福利署及民政事務總署一直保持緊密聯繫,在進行所需工程前,預留足夠時間向受影響樓宇居民提供適當的財政、安置及社會援助。 在二○一四年,屋宇署增加上述大規模行動的目標工廠大廈數目,致力全面取締作住用用途的工廈「劏房」。 屋宇署除了加強檢控未有遵從該署命令的業主外,亦正陸續就一些業主已被檢控但仍不遵從清拆命令的個案,向區域法院申請封閉令,以安排政府承建商代失責業主進行命令所規定的工程。 受訪工廈住戶中,最多的一個單位是「一劏40伙」,人均面積只有40呎,需要6人共用一個洗手間。
工廈住人: 屋宇署:各樓層屬辦公室用途
要留意,雖然準買家可以委託多於一個地產代理推介「筍盤」,但跟住宅物業一樣,非住宅物業每次睇樓都要跟相關代理行簽署「地產代理協議」,俗稱為「睇樓紙」。 在「睇樓紙」列明的有效期內,準買家無論是否經有關代理行購買該物業,都會被追討佣金。 有限公司按揭須由股東或董事做擔保人,如擔保人已有按揭在身,按揭成數便要扣減一成。 他還指,有些代理會向準買家暗示劏廈有住宅用途,「希望你同住宅呎價相比」。 綜合土地註冊處和市場資料發現,「iPlace」近日錄得不少微賺、平手,甚至微蝕的成交,表現跑輸其他「磚頭」。
就此,屋宇署會向將工廈單位作非法居住用途的業主或佔用人發出法定命令,要求中止非法住用用途以及糾正危險情況。 如有關人士沒有遵從該法定命令的要求,屋宇署會提出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 5 萬元及監禁 1 年,並在未有遵從命令期間,每天另處罰款 5 千元。 如業主沒有遵從清拆命令,屋宇署亦會採取檢控行動,一經定罪,可處罰款 20 萬元及監禁 1 年,並在未有遵從命令期間,每天另處罰款 2 萬元。
工廈住人: 屋宇署及地政總署就工廈違例住用單位採取聯合執法行動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社協)估算,現時有逾22萬人居住在籠屋、板房、劏房等,但還未涵蓋工廠大廈等原先非作住宅用的地方,現時全港或有12,000戶租住工廈不適切居所租戶。 消息指,受影響租戶或暫准證持有人將獲18個月通知遷離單位,並可獲發放特惠津貼,金額為15個月的租金,當局預料涉及特惠津貼的成本大約為1.83億港元;至於若計及其他開支,估計最高涉及的成本達3.3億港元。 不過,如果以呎租計,這類工廈劏房租金其實一點都不便宜,就以一個位於觀塘工廠區的工廈劏房為例,現時月租叫5500左右,不過,面積就只有約280呎。 你可能話,280呎都不是太細,至少都大過依家賣緊400幾萬嘅蚊型樓啦,但大家要記得,工商物業所講的面積,一般都是以建築面積為計算,加上劏細物業實用率一般較低,七除八扣後,估計這個單位實用面積只有約140呎左邊,即是話,呎租要成40蚊。
(2)如果你仲係唔信,請到工廈附近的地產代理走一圈,經紀會給你介紹各種不同類型的建議,較富貴的會建議「酒店式精品工作室」,這些單位有獨立廁所、有電子鎖、有家具、有冷氣、地面鋪有光滑地磚等;當然窮鬼就沒有這些享受,只有骯髒的劏房牀位,加送老鼠曱甴相伴。 聰明的發展商,早已經表明這些單位是工業用途,你用來居住是你的問題,將來如果要負上刑責,絕對唔關佢事。 近日有傳媒報道該樓宇有單位被用作住用用途,根據批准建築圖則,該樓宇的設計和建造只擬作工業用途。 屋宇署展開調查後,今日向被發現非法用作住用用途及有僭建物單位的業主發出法定命令,着令中止將該單位用作住用用途,拆除有關僭建物並按照獲建築事務監督批准的圖則還原受影響的樓宇部分。 如業主放盤時已寫明單位可作非工業用途,租戶就應該問對方出示有效證明。
工廈住人: 計劃參與者
她呼籲,政府暫緩取締安全風險較低的工廈住所,並放寬相關津貼的申請條件、助他們遷出,長遠應考慮支援改裝市區工廈為過渡房屋。 立法會前日三讀通過劏房租務管制,外界料條例明年一月生效前,劏房業主將瘋狂加租,租客聞風先遁,掀起遷往工廈熱潮。 其實近年不少打工仔有感劏房呎租貴過豪宅,住客品流複雜,位處鬧市環境惡劣,因此明知違法,也搬入工廈居住。
印刷公司負責人鄧先生指,已於上址租約30年,目前生意額只夠交租,至今未收到拆遷消息。 他指若工廈最終要拆遷,由於難以於同區尋找合適的舖面,將會選擇退休。 工程公司負責人姚生則表示,早前曾收到消息知道該大廈需拆遷,盼政府能夠安置商戶,令市民能夠安居樂業。 立法會近日討論由發展局建議修訂的《建築物條例》,政府擬把出租工廈作非法住宅用途的業主或承租人進行刑事起訴。
工廈住人: 屋宇署繼續致力取締工廠大廈內的住用分間單位(附圖)
「石棺藏屍」案情峰迴路轉,當全城關注箇中內情,有人突破盲點—工廈都可以住人? 工廈住人 ﹗﹗近年工廈劏房成為另類慳租恩物,呢類打正Home Office旗號招租嘅單位有價有巿,聽聞有啲仲包裝成精品劏房,專攻後生無殼族,難怪呢期多咗客問。 而一名真實上車個案的年輕人阿Ken就更厲害,他竟在一年內幫家人由一層樓變三層,就連資深物資投資專家亦大讚。 本身與家人同住港島一個單位的他,婚後發現租樓太貴,開始家人商量上車大計,直至到2018年尾,他以自己幾十萬的首期,用父親的名字購入土瓜灣新樓。 另外要小心向西單位會形成「西斜」,導致單位較酷熱,可能需要放置隔熱的裝置。 其餘4成是申請 revolving loan,利率預 2.75% 左右。
牛頭角及長沙灣兩場工業大廈大火,引起公眾關注工業大廈的消防隱患,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今(17日)於網誌表示,除了研究修改法例,提升舊式工業大廈消防設備的要求外,針對現時工廈內各種違契及違法用途,亦須加強執法力度。 他又認為居住於工廈的現象是源於房屋供應短缺所致,故打擊工廈違法同時,會努力增加房屋土地供應。 屋宇署發言人證實,根據批准建築圖則,上述兩幢商廈除地下為商舖用途外,其餘樓層均為辦公室用途。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指,若業主違反入伙紙或批准建築圖則所列明的用途,又未曾入則申請,屋宇署可聯合地政總署等政府部門作刑事檢控,違例者可判處監禁及罰款,最嚴重更可收回有關單位。
工廈住人: 租戶
香港的土地問題向來為人詬病,《東張西望》24日晚報道一宗恐怖劏房個案,已遷出荃灣某工廈單位的租客「王小姐」向節目報料,指工廈內的其中一個約2,000吹的單位,被分割成約20個劏房,而且要共用一個電錶,每間房內只有一個電掣,如要叉電、煲水、煮食等,就要自備拖板。 不過單位內設於天花的消防灑水系統,卻離奇被人用紙張包住,電箱更在擺滿垃圾的一個房間內,引起租客擔憂安全問題。 工廈住人 香港人多地少,不少想創業的市民因為租金關係,難以租到地鋪、商場鋪位等。
據估計目前有近萬個類似單位,有法律界人士表明,業主若違反批准建築圖則及入伙紙所列明的用途,最嚴重更可被屋宇署收回有關單位,立法會議員促請政府加強規管,長遠應增加住宅供應量。 屋宇署警告工業樓宇的業主不要將其單位非法更改作住用用途及搭建僭建物,任何違反有關法例或不遵從法定命令的業主可被檢控。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發出的清拆命令、第25(2)(b)條發出的中止命令或第26(1)條發出的命令是嚴重罪行。
工廈住人: 引用:Quote:mayip 發表於 14-10-22 04:16 有。好
(三)業權人如欲使用工廈單位作有別於有關地契準許的用途,需先向地政總署的分區地政處申請短期豁免書容許擬議的用途。 在審批過程中,分區地政處會徵詢相關部門包括規劃署及消防處的意見,並按需要透過民政事務處進行地區諮詢。 一般而言,相關部門會關注擬議用途是否符合分區計劃大綱圖所准許的用途及其他相關的條例及準則,包括《消防條例》(第95章)及其相關準則,以確保符合法例要求及保障公眾安全。 其中,如擬議用途未能符合規劃圖則的規定亦並未取得所需的規劃許可,分區地政處將不會考慮有關豁免書的申請。 視乎收到有關政府部門的意見後,分區地政處會以地主身分考慮發出豁免書批准相關用途。
陳茂波指表示,上述工作如需修例,政府將盡快進行,目標是在下個立法年度提出修訂法例的建議。 陳又提到,針對工廈單位被非法用作住用用途,截至今年5月底屋宇署已巡查99幢目標工廈,並已發出131張清拆令及中止更改用途命令。 地政總署將在未來數星期,對列為首輪執管目標的工廈加強宣傳,讓工廈業權人、經營者及公眾人士知悉有關行動,並有時間作出糾正。 陳茂波呼籲有關業主盡快糾正違契用途,又呼籲市民應考慮自己及家人的安全,避免光顧工廈內的違契場所。
工廈住人: 按揭年齡詳細介紹
例如當年這公司買入物業時是200萬,假設你買入價是1500萬,之後升值到2000萬。 居住在工商大廈,你的生活在週末時可能會很寂寞,因為附近的商店和餐廳都不會營業,辦公室亦沒有人上班。 鄰居更有可能長期開著嘈吵的機器工作的辦公室,因此應在簽訂合約前先了解清楚。
工廈住人: 香港6月CPI升幅放緩至2.4%
中上環不乏同類商廈改裝的住宅租盤,其中在上環永樂街一幢八層高商業大廈內,亦有單位作住宅用途出租,低層單位連平台約六百多平方呎,設有獨立洗手間及開放式廚房,月租約二萬五千元。 「住就可以試吓傾到兩萬二千蚊租,因為無咩風險!」地產經紀表示,該單位一向出租作住宅,廚房已設電磁爐,平台亦有前租客遺下的燒烤爐,但因是商業大廈,晚上會關大閘;單位業主亦比較屬意作住宅出租。 不過,記者翻查該大廈入伙紙,列明一至七樓每層四個寫字樓單位,只作非住宅用途。 這些工廈多建於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樓層四四方方又深又闊,通風及採光均不符合住宅要求。 如果要確保消防安全,起碼要符合逃生途徑、耐火建造安全標準、自動灑水系統、緊急照明系統等;再加上《建築物條例》的規定,住宅單位在9米範圍內要有窗戶採光及通風,所以樓面中央無窗的地方唔住得,只能作為共享的空間,減少業主可以收到的租金。 如果要成功過關,每層花費需要幾百萬元,業主不一定願意作出這個投資。
工廈住人: 買工廈自住: 物業,非所有人合資格敍做9按
有地產代理表示,近年工廈甚受投資者歡迎,尤其是荃灣、葵興和觀塘等鄰近港鐵的工廈更搶手。 他們會買下一個或多個數千呎大單位,劏成二十多個百多呎、有獨立廁所的細單位,分契出售。 政府會鼓勵業主與非政府機構合作,提供過渡性房屋給未獲分配公屋或有其他住屋需要的基層市民。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甯漢豪再就政策解釋時,指所謂「政策要寬鬆處理」,例如即使單位沒有窗戶,只要有天然光線進入公用起居地方,即「黑房」政府亦會容許。 林鄭建議,業主如利用已經或即將整幢改裝位於「商貿」、「商業」、「綜合發展區」及 「住宅」地帶的工廈作非工業用途,並在改裝後將整幢或部分樓層用作過渡性房屋,政府會彈性處理規劃及樓宇設計等規定,並免補地價。 美聯工商舖行政總裁黃漢成表示,中、上環乙級及丙級商廈呎租約二十至三十元,四百至六百平方呎商廈單位月租約一萬二千元至一萬八千元,而同區四百平方呎住宅平均月租就約二萬四千元,不排除有業主以商廈出租作住宅用途,以賺取更高租金回報。
工廈住人: 香港寫字樓及工廈出租
最穩陣的做法,還是自己或搵律師幫手翻查屋宇署圖則,比對單位間隔是否與入了則的平面圖有分別。 在香港生產自家製商品或創業,首先要花時間租用一個合適場地,例如租工廈。 有人租舊式工廈來開工場,也有人租外貌似足商廈的新式工廈作 studio 用。 千居為你整理工業大廈租務 10 大重點,讓你更安心創業,免墮常見陷阱。 工廈住人 一般來說,工商舖可承造P按計劃或H按計劃,還款年期最多三十年,但由於工商舖流通率相對較低,質素頗為參差,故此銀行估價相對比較保守,亦沒有一套既定的標準,主要視乎物業的優質程度。
去年城市規劃委員會批准了晶苑國際位於觀塘巧明街71號的晶苑工業大廈重建佔地逾一萬三千平方呎,34層高(連3層地庫)的商廈。 其實除了觀塘區鴻圖道、大業街、敬業街一帶外,也可考慮九龍灣區、長沙灣區等等。 如果是買二手,而個場比一手時格價已下趺了很多的話,銀行估價會再打折。 工廈住人 屋宇署將安排政府承建商清拆荃灣沙咀道40至50號榮豐工業大廈2字樓1號及2號室的非法住用「劏房」,並已於二○一四年十一月在上址當眼位置張貼「擬申請封閉令通告書」。
工廈住人: 發展商為工廈「增值」 增添非法用途想像空間
要留意,在審批按揭申請時,銀行還會一併考慮你有否其他按揭或擔保在身,及你的信貸評級表現等,嚴重不達標者,銀行有權不接受申請。 所以,如果你有置業的打算,請早於半年至1年前查閱自己的信貸報告,確保自己準時償還貸款和清還卡數,同時肯定個人身分沒有被盜用作其他貸款用途,以保持優質的信貸評級,這都有利向銀行爭取較佳的利率優惠。 事實上,除首期和每月供樓開支外,我們還要預備按揭保費、印花稅、律師費、經紀佣金、裝修等一筆過開支。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工廠大廈出租作住宅用途是違反《建築物條例》,一般而言,將工廈單位劃分成劏房可能需要改動建築物原有的間隔及結構,可被視為非法改動建築物。 香港工業發展早已北移,不少工廈早已轉作商業及儲倉之用,某些地區的工廈如荃灣、青衣甚至超過四分一至一半單純作為倉庫之用,亦有部份地區的工廈,如觀塘、大角咀等甚至高達四分一單位未能確認現有用途的資料,用途未明。 隨著規劃署每五年審視全港工業用地及進行改劃,不少原工業用地已改劃為「商貿」、「住宅」及「綜合發展區」,但不少位於該些用地之上工廈卻仍然未能自然淘汰,繼續維持原有用途,甚至空置或作其他非工廈准許用途,如住用、餐廳或文化產業。
工廈住人: 政府對受影響人士的支援及協助
讀者人工不算高,但做運算及人生編排都做得好好,只要不一是大貪買入符合不來的單位,三十歲三間樓是可期的。 透過信貸評分計算機,你可以根據不同的信貸狀況而計算信貸評分,還可以模擬各種情境和預測信貸評分的變化及影響。 當你的信貸報告出現變動時能即時通知你,減少因身分被盜而導致的財務損失。
工廈住人: 買工廈自住: 以「公司之名」買香港房產,怎麼做最划算?
屋宇署亦可安排政府承建商代失責業主進行命令所規定的工程,並於完工後向有關業主追討工程費用,另加監督費及附加費。 工廈本非設計作居住用途,地契訂明只准用作工業、倉庫用途,有關當局若發現違規,一般會先向涉事單位發出警告信要求糾正,超過限期後把警告信送交土地註冊處「釘契」,再進一步執行條款契約行動,包括重收物業或把物業權益轉移政府所有。 「星星中心」屬於發展局2010年推出活化工廈政策下,獲得批准全幢重建的工廈。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該中心2012年獲簽辦並註冊「已簽立的特別豁免書個案」,准許作「商店及服務業」用途。 「星星中心」發展商星星地產發言人稱,不太清楚售出單位後業主的實際用途,也無權處理,指有關情況應交由政府相關部門跟進及處理。
工業樓宇在逃生途徑及其他消防設施,以至照明與通風等方面的要求,均與住用樓宇有別。 工業樓宇內的單位可隨時用作工業活動或儲存危險及易燃物品,而這些潛在風險一般不能單靠改善工程得以消除。 把工業樓宇非法改作住用用途及搭建僭建物,會對住戶構成嚴重的安全風險,非法更改用途及加建僭建物亦違反《建築物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