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出多左糧5大分析2024!專家建議咁做…

香港企業的出糧時間多在月尾或之後一個月的7號,以月尾出糧的狀況來說,假如僱主在下一個月的8號或打後日子才出糧,其實已屬違法,僱員有權就此向勞工處求助。 若公司至敗訴後仍一直拖糧,僱員更可向區域法院申請由執達主任作出執行。 各企業薪酬待遇各異,發放獎酬的定義及時間均有不同,打工仔又是否理解雙糧、花紅及年終酬金的定義,當中《僱傭條例》就對年終酬金作詳細說明。 警方早前接獲「保就業」計劃秘書處的轉介,懷疑有僱主使用欺詐手段騙取工資補助。

如所欠付部份為佣金、OT補水等,則無7日之限,但僱主仍有責任按合約所訂日期支付。 假設月薪$12,000 僱主出多左糧 元,休息日有薪,在離職日期前的12個月期間賺取的工資為$144,000元,包括工作所賺取的工資及有薪假期。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Uwants.com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僱主出多左糧: 勞工處宣傳小冊裏曾經提及兩個個案:

僱主只應從D小姐的入息扣除8月供款期的供款,並在9月10日或之前把供款支付給受託人。 如按日、按周或每半個月支薪一次,僱主須先以每日最高$1,000及最低$280的有關入息水平來計算糧期的上、下限,以釐定供款額。 僱主必須以僱主本身的資金為僱員作強制性供款,並須就每個供款期(一般指糧期)從僱員的有關入息中扣除僱員的供款。 在任何連續4個星期內,不獲僱主分配工作並不獲支付工資的日數超過正常工作日數總和的一半;或在連續26個星期內,不獲分配工作並不獲支付工資的日數超過正常工作日數總和的三分之一。 僱主結束或準備結束營業而解僱僱員;僱主停止或準備停止經營僱員受僱的工作場所而解僱僱員﹔或僱主對僱員所擔任的工作,或對僱員在其受僱地點所擔任的工作需求量縮減或預期會縮減而解僱僱員。

而即使你是職場中層,亦要考慮5月份同樣是HR忙碌的時段,故不宜在這些日子求職。 有部份會計師是會按照每一條數來進行徴費,故也出現部份初創公司,縱然公司出入數量不算太多,然而單據未有妥善保存下,在最後要被徵收數萬元的會計費用。 僱主出多左糧 除了收拾枱頭上的私人物件,其實枱上的電腦也跟隨了多年,在公在私的記錄也留有痕跡。 所以電腦上開過的私人電郵、社交媒體、淘寶帳戶、網購清單⋯⋯總之就是非公司的個人資料也順手清一清吧。

僱主出多左糧: 【職場熱話】經朋友介紹到公司工作 事後發現遭壓價 人工連Fresh Grad都不如?

員工亦可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求助,勞資關係科可為僱主及員工之間作調停服務。 如果雙方經調停後仍未能達成和解,調停主任會應當事人的要求,按其聲請金額,轉介當事人往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或勞資審裁處再作進一步的處理。 不過要留意,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小額薪酬申索個案每宗不多於10名申索人,而每名申索人的申索款額均不超過 $8,000。 另外如非經勞資關係科轉介而直接向仲裁處提出要求的案件也不獲受理。 在現在的過渡期,勞工處強烈呼籲所有僱主能作出彈性安排,例如給予特別的有薪假期、與僱員商討作出假期調配,或安排僱員在辦公室以外的地方工作,例如在家或在檢疫地點,僱員可繼續為公司工作,更不用為生計煩惱。 疫情影響下,僱主傾向以兼職、炒散等合作方式招聘員工,減省公司營運成本;另一方面,求職者因為未能尋找到合意的全職工作,在失業等情況下選擇先以兼職形式工作,再作下一彪打算。

僱主出多左糧

由於她在受僱的首30日享有免供款期,因此僱主不應在該30日內(即6月5日至7月4日)所賺取的入息,扣減強積金供款。 就新僱員的首次供款,僱主應在僱員受僱滿60日所在的月份完結後的下一個供款日(每個月的第10日)或之前,把供款支付給受託人。 以按周支薪為例,一星期的日數為七天,因此有關入息上限為 $7,000($1,000 x 7天),下限則為$1,960($280 x 7天)。 僱員及僱主雙方須分別向強積金帳戶作出僱員有關入息的5%的供款,供款金額受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的限制。

僱主出多左糧: 現金出糧的潛在問題

如僱傭合約有明確協定有試用期,僱主可在不多於12星期的試用期內解僱僱員,惟僱主不得由於僱員懷孕而將其解僱。

(只可在上午7時至晚上7時之間) 每星期工作時數 48 小時 每星期工作日數 6 天 連續工作時數的上限 5 小時,其後須有不少於半小時的用膳或休息時間。 13 歲及 14 歲的兒童可受僱於非工業機構內工作,但如他們未完成中學三年級課程,則須接受全日制學校教育及符合其他旨在保障他們的安全、健康和福利的條件。 (點新聞記者攝) 點新聞記者於2月2日曾以電郵方式向語文童樂教育中心查詢事件,可是一直不獲回應。 2月9日,記者直接到位於銅鑼灣的語文童樂教育中心了解情況。

僱主出多左糧: 假期折算的現金

若偶爾因塞車、肚痛或交通工具故障等原因而遲到,打工仔的所有解釋對公司來說可能都只是掩飾,老闆就連一聲「唔該」也不用說,就已有權扣掉大家的薪金,讓大家只得眼白白看着血汗錢從指縫間溜走。 不過遞辭職信時,亦要小心留意信上用字語氣,保持良好關係。 如「last day」與「effective 僱主出多左糧 date/from」經常被混淆,前者是指最後的工作天;而後者則應是last day後一天。 此外,亦有有些人會把last day計算於下月的某星期一,好讓多賺周末的人工。 這樣雖然「走精面」,耍了點小聰明,但為一千幾百元押上最後形象、觀感,值不值得就因人而異了。

所以若果僱主硬推無薪假,僱員是有權反映自己的意見,雙方再磋商一個對大家最好的安排。 有網民指大部分人都偏向討論事主是欠債還是偷竊,但其實真正的重點在於HR犯錯,強加罪名在事主身上,有些網民認為HR自己做錯事,應該自己賠那幾百元予公司。 不過,其實事主都知道錢是一定還的,只不過無端被屈偷錢、被電話騷擾而感到不服氣。 如見你老細時可用手機軟件錄音,當然最好係話埋比佢知你錄緊音,唔講都無傷大雅。 所有佢要求你簽嘅文件,就算你唔簽,都要用手機影相備份,保障自己權益。 網民G:出多出少都唔係問題,問題係唔應該答出約數,應該有timesheet寫明啲糧出到邊,keep返自己返工記錄上勞記。

僱主出多左糧: 【職場熱話】離職後公司出多咗糧 警告事主唔好偷錢 員工:我一定要還?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這些法例訂明的罰則不是靠嚇,根據勞工處的資料,過往香港確實有僱主因為拖欠薪金,而遭罰款及判刑的例子。 僱主出多左糧 假如你任職的公司是在每月的最後一天出糧,即僱主最遲不能拖過下一個月的7號出糧給員工,否則就會被視為拖糧。 僱主出多左糧 僱主出多左糧 香港各行各業都有無良僱主,時不時有拖欠薪金的新聞傳出,打工仔連最基本的準時出糧也慘被剝削。

僱主出多左糧

記得帶齊所有與出糧有關的文件,即前文所提及的合約、追糧電郵、短訊等,供調查主任查閱。 僱主出多左糧 JobsDB向全港二十個行業包活資訊及通訊科技界、教育及培訓界、廣告、媒體及出版界、互聯網及創企、飲食界等六千名從業員發出問卷調查,深入發掘他們對工作的期望。 欲知更多香港打工仔的訴求,可參閱jobsDB引才法則 互動網站的按需分析。 如僱員在發出懷孕通知前已被僱主解僱,她可在緊接解僱通知後立即提交懷孕通知予僱主。 每年年尾,打工仔均期盼企業發放雙糧或年終花紅,雖然本港經濟今年受疫情影響,但仍有企業向員工發放獎金,希望留下良才。 然而,為了發展藝術及培訓人才,勞工處處長可特別批准兒童受僱為藝員,並訂定某些嚴格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