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合約英文8大好處2025!(小編貼心推薦)

考慮申請產品前,我們建議你查閱產品之官方條款及細則。 根據現時條例並沒有明文規定要買有行李的機票給外傭回鄉,但曾有僱主及外傭因廉航機票無包行李費而起爭拗,建議僱主合理提供外傭回鄉所需要的行李重量。 僱員合約英文 建議購買機票前,雙方需就出發日期有共識及簽署同意書,避免有人反口,變相浪費機票。 終止合約通知必需以書面方式及寫上正確日期,通知上應該註明最後一個工作天的日期及家傭應獲取解僱信的副本。 如果沒有信件副本,解僱信有機會被私自刪改,可能導致不必要的誤會。

僱主應該在決定僱員需要工作的48小時內通知其僱員有關安排。 關於上述 項,有很多僱員行為不當之例子可被認為是更改僱傭條款之合理理由,其中包括: 經常遲到、於辦工時間醉酒及披露公司機密資料等,在問答一提及的即時解僱理由亦包括在內。 根據《僱傭條例》附表1,如僱員為同一僱主連續工作四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此僱員便會被視為擁有一份連續性的僱傭合約。

僱員合約英文: 被告人可否反對審裁處在他 / 她缺席聆訊的情況下作出的裁斷?

有明文指出有關的僱員仍在試用期中,而該名僱員在試用期不多於12個星期內被其僱主以懷孕以外的理由解僱。 如你獲發簽證來港工作,及後離職,你或你的僱主須通知入境事務處。 此外,未經入境事務處許可,不得在港轉換工作或從事兼職工作。

僱員在任何工資期,可獲支付不少於法定最低工資的工資。 如就工資期須支付予僱員的工資少於最低工資,僱員有權就該工資期獲付這差額(即額外報酬)。 僱主亦不能從其僱員的薪酬中作任何方式的扣減以支付工傷補償保險費。 否則,僱主會被罰款港幣10,000元及入獄六個月。

僱員合約英文: 合約 contract

它只在僱員犯下了非常嚴重的失當行為,或經過僱主多次警告後仍未能改善之情況下適用。 在法院作出破產令或清盤令後,受託人或臨時清盤人(一般由破產管理署署長擔任)可以即時採取行動收回及保存僱主的財產。 有關的財產一般由受託人或清盤人出售,而從中得到的收益,在扣除必要的開支後,將會被用來償還有關僱主所拖欠的債款。 若然閣下想知道更多有關破產或清盤的法律程序,請參閱破產清盤之題目。 如僱主未能依時向其僱員支付有關工資,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00,000元以及入獄一年。

僱員合約英文

如有關的款項沒有訂明,該款項應相等於一整個月工資的金額(就月薪制僱員而言)或在其他情況下,該款項為26天的工資,該26天的每天工資以每個完整的工資期的每天平均工資而計算。 前述的工資期為一個在有關年終酬金到期支付前或截至該日止,為期不少於28天而不多於31天的期間。 受僱於連續性合約之僱員,有權在每七天內享有一天休息日。 休息日的定義為一名僱員有權在不少於24小時內不用工作。 受僱於連續性合約之僱員,有權享有休息日及法定假期。

僱員合約英文: 僱傭合約樣本 – 勞工處

如果工傷病假超過3 天但不超過7 天及沒有導致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僱傭雙方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達成補償協議。 僱主並須在該僱員的正常發薪日支付有關補償款項。 強制性公積金為一個以僱員為主的退休保障制度。

在任何情況下,延期逗留超過一個月的申請,通常不會獲得批准。 按照《僱員補償條例》第四部的規定而購買的保險,一般並不包括非因受僱工作而引致的疾病或意外但須由僱主負責的醫療費用。 僱員合約英文 僱主應就《僱員補償條例》、《僱傭條例》、普通法及本條規定須負的法律責任和或須承擔的醫療費用及其他開支,考慮為傭工投購較全面的保險。 小提醒:如果家傭或僱主在沒有通知,或沒有支付代通知金的情況下終止合約,他們必須確保有足夠證據去證明。 如果沒有合理原因去終止合約,不利的一方可以通過勞工處程序申訴追討代通知金。 說明:基於當地法律或公司規則的條件,並規定了各方必須、可以或不可以做什麼。

僱員合約英文: 如何計算「工作時數」?

因此,除屬賞贈性質或由僱主酌情付給的佣金外,所有佣金均屬工資並須按《僱傭條例》的規定而支付。 勞資雙方在沒有抵觸法例的情況下可藉僱傭合約協定佣金的計算及支付方法。 根據《僱傭條例》,如僱主並非基於條例規定的有效理由而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包括削減員工的薪酬或福利,而僱傭合約亦沒有明文規定僱主可以作出這些更改,便可構成不合理更改合約條款。 在這情況下,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可向僱主提出申索。 《僱傭條例》並沒有規定僱主必須為其僱員支付年終酬金,這包括花紅及雙糧。

僱員合約英文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在勞資審裁處進行訴訟的人士不能聘用代表律師,因此,閣下通常要親自出庭應訊 。 但如獲得審裁處批准(及閣下作出書面授權),在認可職工會或僱主協會中任職的人士可代表閣下應訊。 被告人可於聆訊後7天內或於審裁處容許的延長期限內,於該處認為適當的情況下,向審裁處申請將裁斷作廢。

僱員合約英文: 勞資審裁處執行甚麼工作?

僱主應申報所有在2012年4月1日或以後累算的代通知金於「由僱主填報有關其僱員行將停止受僱的通知書 」(IR56F表格)或「由僱主填報有關其僱員行將離港的通知書」(IR56G表格) 。 此外,如僱員在離職前僱主已給予足夠的通知期,而在通知期內僱員如常收取工資,這些是屬於工作的正常收入,須被徵收薪俸税。 在本合約有效期間內,乙方應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全心全力致力於甲方之工作與勤務,且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業務相關服務予其他任何第三人。 如與乙方正職工作內容有所重疊,應以書面排除。

  • 在其他情況下,勞工處僱員補償科會給僱主及僱員簽發一份列明補償款額的「補償評估證明書」(即表格5),僱主必須在證明書發出後21 天內將補償款項或未付的餘額全數支付給僱員。
  • 就上述優先債項而言,閣下可以獲取最多達$8,000的工資,亦可以獲得代通知金 (不超過一個月工資或$2,000,以較少者為準),以及不超過$8,000的遣散費。
  • 第15條:如傭工及僱主欲將合約期延長一段短時間2,傭工應向入境事務處處長申請在香港延期逗留。
  • 根據《僱傭條例》第5條,除非僱主與僱員另有協議,否則所有「連續性」合約均須當作是為期1個月,並可以每月續約。
  • 閣下可盡量尋找多些證人出庭作供,但亦要評估他們是否可靠。
  • 甲方在乙方薪資及其他福利事項未作不利益變更之情形下,得視甲方業務需要及乙方之工作能力調整或變更乙方之職位與職務或工作地點。

如有關款項包含在僱傭條款中,僱主便有合約上的責任向其僱員支付年終酬金。 年終酬金並不包括任何賞贈性質或只隨僱主酌情權而支付的款項。 僱員合約英文 僱員合約英文 在你離職前,你的僱主須向稅務局提交通知書(I.R.表格第56F號),申報你的離職以及你於該課稅年度在該公司取得的收入。

僱員合約英文: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

職場上,有時間觀念很重要,不少企業會設置一些出勤獎罰制度,以打擊員工的遲到行為。 但有些公司可能立心不良,先讓大家預覽一次合約,確認一切無誤後,正式簽約時便「狸貓換太子」,換上另一份合約,或將部分條款用超細字體書寫,希望簽約者看不到。 雖然發生上述事情的機會不大,但建議大家在簽署正式合約時,不要怕麻煩,再次細心看清合約條文,否則簽下「賣身契」就麻煩了。 辦公地點由乙方自行選擇,再報請甲方同意後,甲方乃提供每月上限參仟元之業務費供乙方實報實銷業務相關之辦公費用。

申索人與被告人均可於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作出決定的日期後7天內,向上訴法庭申請上訴許可。 上訴法庭如認為所擬提出的上訴涉及對公眾有普遍重要性的法律問題時,可批予上訴許可。 當雙方都將證據及論點陳述完畢後,如案件還需要其他資料或證據,審裁官可以將案件押後,另定日期續審。 如不需要再取得其他資料或證據,審裁官可在審訊完畢後即時宣判,亦可於較後日期頒下書面的判決。 如閣下意圖傳召的證人拒絕出庭,可考慮向審裁處提出申請,以便由審裁處命令有關證人出庭作證。

僱員合約英文: 合約英文

假如閣下可以證明搬運重物會引致身體受傷害,或此項指令為一種嚴重苛待,閣下可在不給予預先通知或代通知金的情況下辭職。 有關僱員之不當或欺詐行為,高等法院有案例(Chan Kan Ip Philip v Kone Elevators International Limited)可作為參考。 於此個案內,一位公司經理將個人娛樂消費以公務開支申報,法庭裁定此不誠實行為足以令他被即時解僱。

根據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僱員若屬於連續性合約,在首月試用期內可無須提供通知期便即時解約。 僱員合約英文 而在試用期一個月后、或無試用期、或試用期后,當僱主或僱員想終止僱傭合約,則需要給予對方不少於7天通知期或相應代通知金。 如他為僱主工作少於十年,其超出《合乎比例的利益》(註) 並歸因於僱主自願性供款及有關的投資回報的款項便須課税。 僱員合約英文 因乙方依本合約提供服務,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薪資每小時新臺幣______元整,其付款日期依甲方之一般薪資給付制度辦理。 乙方應事先預訂工作時間至甲方規定之紀錄表,以便甲方辦理勞健保相關業務,並將該日實際工作之起迄時間暨確切非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均詳實記錄於該預定工作紀錄表,以供甲方查核。

僱員合約英文: 僱員合約英文

乙方保证仅为甲方提供合同项下服务,不得为与甲方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或厂商提供合同项下服务,否则甲方有权即时解除本合同,有权即时取消乙方的服务资格。 僱員在離職時可能因《僱傭條例》或僱傭合約條款的規定收取一些款項。 本文介紹僱員離職時僱員及僱主須申報的課税入息。 即時終止合約通常是由於勞資雙方意見不合而引致的。 在爭吵期間,某些事情會被誇大,而任何一方均會認為有足夠理由即時終止合約或視之為終止。 此外,在一個家的環境中,通常不會有獨立的證人,而重組導致糾紛的事件及判斷所採取的行動是否合理亦有困難。

僱員合約英文: 連續性僱傭合約 (418 規則)

由2012年4月1日開始,根據僱傭合約的明訂條款或隱含條款,例如《僱傭條例》第7條的規定下累算的代通知金可被徵税。 《僱傭條例》第7條訂明,僱主或僱員任何一方如同意支付給對方代通知金,即可無須給予通知而隨時終止該合約,所涉款額為在該通知期間內通常須付給僱員的工資。 《修訂條例》的主要目的,是將僱主施欠勞資審裁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可合稱為「審裁處」)的裁斷款項,例如工資、年假薪酬、年終薪酬、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等,訂為刑事罪行,以保障僱員權益。 《僱傭條例》中有關年終酬金的條款適用於受僱於連續性合約的僱員,但有關僱員亦必須是根據僱傭合約條款(包括以書面或口頭訂立之合約及包含明示或隱含的條款)而有資格從僱主身上獲得年終報酬。 前述所有文件之所有權及著作權均歸屬於甲方所有。 若有違反乙方除應賠償甲方之損失外,並同意另支付懲罰性違約金新台幣__________元予甲方。

僱員合約英文: 我將會以其中一個「有效的解僱理由」 解僱我的職員。我是否需要給予他預先通知或代通知金?

所有受僱傭條例所涵蓋之僱員,不論其工作時間,均享有僱傭條例的基本保障,此等保障包括工資的支付、有關工資扣減之限制、享有法定假期等。 可是,受僱於連續性合約之僱員會享有更多保障,例如休息日、有薪年假、疾病津貼、遣散費以及長期服務金等。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必需在合約屆滿或終止後的7日內支付外傭應得的工資、交通費支出(機票)和其他款項。 一般情況而言,如果終止僱傭合約的要求是由你提出,你須根據終止僱傭合約的規定,給予僱主終止合約所需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僱員合約英文: 家庭傭工的標準僱傭合約樣本 ID407 Chinese translate version

根據《僱傭條例》第5條,除非僱主與僱員另有協議,否則所有「連續性」合約均須當作是為期1個月,並可以每月續約。 僱主如未能依時向其僱員支付終止合約款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00,000元及入獄一年。 如你本身並未持有任何強積金計劃下的「個人帳戶」及滿意舊公司所選用的強積金計劃,你亦可以考慮把強積金權益保留在舊公司的計劃中,以「個人帳戶」形式繼續投資。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為任何形式之複製或主張,或申請登記為自己或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乙方應依甲方之需求協助甲方取得、確保及執行前述智慧財產權。 辦公地點由乙方自行選擇,再報請甲方同意後,甲方乃提供每月上限陸仟元之業務費供乙方實報實銷業務相關之辦公費用。 依勞基法規定,每日正常工作時間最多為 8 小時,每周工時最多為 48 小時,每月總工時最多為 160 小時。

說明:在一般的法律慣例中,一旦合同已經所有各方簽署,它就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強制執行(即能夠受到法律的懲罰)。 如果您將已經達成的協議納入法律文件,那麼您將與他們建立法律協議。 說明:參與法律協議的個人或公司稱為當事的一方。 例如,如果您租用辦公室,您和您的房東將成為租賃契約的當事方。 你可在此網頁瀏覽有關守則的全文,本守則旨在協助僱傭雙方自我規管,以消除僱傭範疇中有關性傾向歧視的措施和行為。

僱員合約英文: D. 假日 / 年假 / 病假 / 產假以及有關的工資繳付

僱主如未能向已懷孕的僱員發放產假,或未能向合資格的懷孕僱員支付產假薪酬,會被檢控。 僱主如未能在向其僱員發放法定假日、另定假日或替代假日;或未能向其僱員支付假日薪酬,會被檢控。 一名受聘於連續性合約的僱員可以累積有薪病假。 在一名僱員起初12個月之僱傭期間,該名僱員可以每一個月累積兩天的有薪病假,並在其後的僱傭期間內,累積每個月4天的有薪病假。 僱主如未能依時向其僱員支付長期服務金,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00,000元及入獄一年。 所有 體力勞動僱員及 僱員合約英文 在1990年6月8日前12個月平均月薪不超過$ 15,000的非體力勞動僱員,可根據表一 計算其可完全追溯的服務年資,而超逾可完全追溯的服務年資的年期則計算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