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治療修法2026必看攻略!專家建議咁做…

不過無論物理治療師在哪裡執行法定業務,物理治療師法都要求,100%必須先醫師診斷照會醫囑,否則就是違法。 反觀民俗調理貨整復推拿,依法只要不宣稱療效,都能獨立執行。 劉維弘表示,「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附帶決議目前尚未討論細節,衛福部會在3個月內召集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復健醫學會等相關團體討論,界定範圍並給出解釋,讓醫師安心,也讓物理治療師、民眾皆有保障,物理治療師也將承擔相對的責任,不負大眾期許。 物理治療修法 台灣物理治療學會今天發布新聞稿,透露此次修法並沒有改變醫療現狀,醫師針對疾病做診斷後,交由物理治療師執行疾病治療,物理治療師依然是醫療團隊的一份子,和醫師協力合作,維護人民醫療品質以及促進人民的健康權益。 簡單說,物理治療師期待藉由修法放寬規定:若是物理治療師為了促進健康、預防傷病、運動防護、延緩失能照護、特殊教育等目的,就可免除醫師事前把關這步驟,直接從事物理治療。 復健醫學會發言人陳良城指出,目前從事「健康促進」並沒有任何問題,非醫療人員教導太極拳、有氧舞蹈、健身運動等來促進民眾健康,都不需要醫囑,若有任何問題,就是消費糾紛,依據消保法解決;但長照部分。

物理治療修法

由於該法第十二條規定:「物理治療師執行業務,應依醫師開具之診斷、照會或醫囑為之。」因此產生了每位社區長者都應該要先取得醫師診斷,才能做復能健康操的尷尬窘境。 陽明物理治療所總院長朱俊榮也以開業15年的經驗,指出物理治療所受到不公平的對待;他說不同的醫事機構,在法律上對獨立執行業務都有不同程度的開放,如「健康諮詢評估」、「非疾病類治療」、「依民眾年齡得以執行業務」等,但物理治療師在治療所執行的「所有業務皆不開放」。 不公平的現況就是:民眾可以自行買藥,但是,連到物理治療所做諮詢,都是違法。 王子娟理事長呼籲大家支持「以民眾為中心」的物理治療師法修法行動,希望在台灣老化速度居全球之冠的情勢下,讓物理治療師成為幫民眾健康把關的一員,提供全方位的物理治療服務,降低民眾的醫療支出,也分擔醫師的醫療負擔。

物理治療修法: 波洛西今天來? 台灣準備好攤牌了嗎

點餐櫃檯旁的黑板上則寫有了以「今天提供的魚」為主題的各種定食及輕食,讓人看得眼花撩亂難以做出決定。 從東京車站搭乘北陸新幹線,約兩小時後在新高岡站下車,再開車或搭電車30分鐘即可到達本次目的地──冰見市。 從餐飲店、土產店分佈在面海的冰見漁港周遭這點,隱約也能窺見此處以漁業起家的鄉鎮歷史。 ︰筆者早前有位客戶,首次見面便告訴我他有膝痛問題,透過磁力共振檢查,他發現自己前十字韌帶完全撕裂,一位醫生建議進行膝關節前十字韌帶重建手術;但我在臨床檢查當中,卻發現他的膝關節不是太鬆, 不符合前十字韌帶完全撕裂的臨床表現,手術未必適合他。 如果已經擁有其他學士學位,就可以考慮下 Poly Master of Physiotherapy,完成 2 年嘅全日制課程。 如果入學之前同非政府社福機構成功簽訂畢業後為其連續服務 3 年嘅承諾書,仲可以獲得成個課程嘅全額學費資助。

物理治療修法

1995年建立物理治療師考證制度以來,台灣共計核發了11316張物理治療師執照,然而,至今執業登記的物理治療師僅有7354人。 處境相似的職能治療師也流失了44%,呼吸治療師更有將近五成選擇轉行。 隨著高齡化社會的來臨,長照需求日漸增加,長輩做操、居家復能等預防保健項目也讓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被更多人看見。 現行法規不只是讓民眾難以接觸物理治療,更是讓物理治療師難以直接深入社區為民服務,限縮了居家長照的普及性。 造成民眾醫療成本增加、加重醫師看診負擔,更是導致物理治療師礙於申請醫囑的流程,受限於特定的執業場所。

物理治療修法: 第二章 執業

但在台灣,物理治療師無法直接執業,只能依醫師開具的診斷及醫囑進行物理治療。 物理治療師稟持與各醫事專業人員共同守護民眾健康之初心,在2025年即將步入超高齡社會的臺灣,應讓民眾在非疾病治療上,獲得物理治療師合法服務的機會。 再次重申物理治療師感謝朝野立委以及廣大民眾對於修法之支持,這是時代趨勢使然,是在全民福祉考量下,將健康權還給民眾的良善立意。 物理治療修法 林為洲等人也提出物理治療師法第9條、第12條及第19條條文修正草案,因應現今台灣人口老化日益嚴重,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的物理治療服務需求隨之增加,希望適度鬆綁法規,提供民眾物理治療的可近、便利性,提升國民健康。

反之,法案審查當天,附帶決議欲晉用考照不成之”物理治療士”,才是無法保障民眾健康安全。 現況是健康促進、傷病預防大家都在做,唯獨治療師執行時有違法之虞。 物理治療師修法草案主旨在鬆綁物理治療師執行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之業務限制,條文若涉及正面表列之文字,如健康促進、延緩失能照護等,皆為「專業不專屬」、以「目的」論之服務內容,絕非限制其他人從事相關工作。 台灣已步入高齡化社會,但許多法律卻沒有跟上腳步,法規明定,物理治療師必須經醫囑或診斷,才能提供患者服務。 朝野立委週五(5/13)與物理治療學會舉行記者會,呼籲應鬆綁現行法條限制,給予物理治療師較大的服務權限,符合超高齡社會的需求。

物理治療修法: → 法規有與時俱進必要

若然是藥石亂投,即使症狀或許暫時有所減輕,最終亦未必能夠將問題徹底根治。 物理治療修法 臺灣物理治療學會是社團法人非營利之學術專業團體,目前擁有近千名物理治療師與學生會員,成立至今四十五年,為臺灣民眾的健康福祉而努力。 他說根據研究數據,物理治療直接介入模式,讓患者與民眾在照護品質、就醫次數及恢復人體功能上都有更好的成果,也避免不必要的侵入性檢查。 舉例說明:退化性關節炎(病理診斷),是本來有關節炎,不能走路,還是原先股四頭肌力不足、走路動作模式不佳(功能診斷),造成後續關節炎? 如果物理治療師早一步給予功能診斷,介入民眾的健康,將有機會防止病理變化產生。

物理治療修法

物理治療師參與執行醫療業務,以疾病治療為目的之物理治療,仍需要醫師診斷、照會或醫囑,法條修正並沒有改變醫療現狀。 物理治療修法 當今現況下,物理治療師服務早已不限於醫療機構,不限於治療疾病,舉凡在社區偏鄉帶長者運動、促進健康、運動員比賽培訓、預防傷害、職場講座指導、長照、特教等服務,放寬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之物理治療服務,對提升國民健康,有實質助益。 台灣正面臨高齡社會的浪潮,物理治療專業在社區整合照護體系中,可以發揮積極服務民眾的角色,讓民眾在社區活得更健康,活力在地老化。

物理治療修法: 物理治療師此條件下可自行執業 醫師公會全聯會反對

且物理治療臨床上許多介入是針對「無疾病大眾」所設計,包含強化肌群、肌肉放鬆等,明顯不需要醫師診斷,亦無造成行為人受傷之風險,卻受到限制及其不合理。 臺灣物理治療學會理事長王子娟教授表示,物理治療目的是發展、維持服務對象最大動作功能的能力。 服務對象不只有病患,服務內容也不是只做復健,而是預防、治療因老化、傷病所帶來的動作及疼痛問題,讓功能提升、過更健康的生活。 台灣物理治療學會理事長王子娟表示,台灣物理治療師42%在醫院,43%在診所,7%在物理治療所,4%在居家照護,0.5%在長照機構,4%在其他職業場所。

  • 後來他諮詢另一位醫生,這位醫生認為他膝關節功能穏定,沒有手術的必要。
  • 且強調很多疾病初期症狀並不明顯,例如腰酸背痛,一般常被認為只是坐姿不正或肌肉力量不足所致,但其實常潛在如腰椎椎弓骨裂、滑脫或惡性腫瘤之風險,若未經醫師正確診斷,逕行實施物理或徒手治療將造成民眾嚴重傷害,延誤治療甚至醫療糾紛。
  • 物理治療師依現行法規,執行所有業務,必須由醫師開具的診斷、照會或醫囑後才能執行。
  • 台大社會學研究所博士生陳韋宏則以自身經驗與研究論文為例,說明他曾因罹患嚴重下背痛,尋求民俗療法、神經外科、復健科、骨科等多種管道都無法確定病因,反覆疼痛兩年,最後是在物理治療師的仔細評估後,懷疑他有椎間盤突出,請他到醫院做檢查才確診。
  • 民眾需要物理治療服務、增進生活品質的場域已不僅限於醫療體系內,目前醫療、體育、勞動、長照等體系,都已有物理治療師服務的需求。

臺灣人口高齡化速度居世界之冠,長青族在健康促進、傷病預防、延緩失能需求大增,物理治療師在民眾罹患疾病之前或病況穩定之後,均能進行專業服務,預防疾病發生,減緩失能的影響,提升其生活品質,降低醫療支出與國家負擔。 現行物理治療師法明定,執行業務應依醫師開具的診斷、照會或醫囑後才能執行。 但許多物理治療師對此訴求修法,多位立委日前也表態支持,盼適度鬆綁物理治療師執業處所和執行業務限制,貼近民眾健康。

物理治療修法: 物理治療的收費(公立醫院/私家醫院/診所)

吳玉琴表示,長年來,物理治療師因物理治療師法第12條規定,實務上在非以疾病治療的專業服務提供時,經常有觸法的疑慮;過去也因此有緩起訴的事實案例。 不同於物理治療師法,各類醫事人員的業務範圍大多有各自可獨立執行之項目,此次修法討論,就是為了讓物理治療師能有適度且合理的獨立執行業務空間。 其次,該文提及台灣高等法院一○九年度醫上易字第二號刑事判決,然該案行為人並非物理治療師,所涉罪嫌乃「未取得物理治療師資格而執行物理治療業務」,與此次第十二條之修法無關。

物理治療修法

2.復健醫師論點:依醫療常規,患者先需經兒童復健醫師診斷,視其狀況由特教老師輔導孩子,視情況配合藥物與治療處方請職能治療師執行。 百歲爺爺的保養秘訣,不外乎健康的生活型態,體現了「三動」的模範,所謂「規律運動、認知活動、與人互動」。 這些在疾病出現前所做的預防,漸多的醫療專業依各自的影響力在倡導著,治療師是其中一環在努力著。 台灣社會的高齡化是已知的事實,全民的健康意識亦漸趨抬頭,在政策推動下,長照2.0服務也走入了民眾的居家、社區環境。 林為洲表示,物理治療師法修法的爭議已經不大,可以正面看待修法這件事。 至於醫界發出聲明希望能謹慎處理此事,以維護醫療專業,林為洲提到,日前在委員會修法時,醫師立委邱泰源也有加入一起討論,大家努力達成共識,可以想見,下一會期的協商應該也能達到一個平衡點,把物理治療師法相關規定原來的函釋、行政命令給法制化,「我對完成修法樂觀其成」。

物理治療修法: 立委力推「房東實價登錄」 內政部:恐降低出租意願

然而台灣的物理治療師有42%在醫院,43%在診所,7%在物理治療所,4%在居家照護,0.5%在長照機構,4%在其他職業場所。 無論物理治療師在哪裡執行法定業務,物理治療師法都要求100%必須先醫師診斷照會醫囑,否則就是違法。 物理治療修法 既然民眾可以自由選擇民俗療法,在接受物理治療服務的限制也應適度鬆綁,使人民能直接獲得物理治療師之專業服務,協助民眾預防疾病的發生、減緩失能的影響、提升生活品質、降低醫療支出與國家負擔。 由初生嬰兒到長者嘅各個社會階層人士,都可以係物理治療師嘅服務對象,以照顧社會不同嘅需要。

  • 立法院會今天處理報告事項等議程時,將此案交全院委員會審查。
  • Derek Yeung為註冊物理治療師,擁有超過14年經驗。
  • 而在物理治療所執業的物理治療師人數,也從63人增加到790人。
  • 再者,高齡社會下健康促進與預防失能,運動是一大關鍵,也是大家都耳熟能詳的概念,因此,促使相關專業投入社區的健康促進工作,對高齡社會是重要環節。
  • 店裡還可以購買手工便當及小菜,滿足內用到外帶等各種不同的需求。
  • 相對於醫師針對疾病做出診斷,物理治療師則關注病痛所帶來的功能性影響。
  • 學會指出,2025年台灣邁入超高齡社會,昔日法條將物理治療限縮於「疾病治療」,顯已不合現狀,且人口老化日益嚴重,民眾健康意識抬頭,「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之物理治療服務需求增加,感謝衛福部、跨黨派立委支持修法,展現對於物理治療師專業自主性的認同。
  • 吳玉琴等人已提出物理治療師法第9條及第12條條文修正草案,草案內容主張,放寬物理治療師執業場所範圍為經主管機關認可得聘請物理治療師的機構。

1.復健醫師論點:台灣醫界在長期照護、健康促進、運動防護服務的區塊,各專科醫師們正發揮領頭羊角色,整合物理職能治療師,運動防護員,體適能訓練員,專科護理師,社工師等,共同為台灣銀髮長輩的長照生活,邁出安全、穩健、專業的步伐。 我們真心期待執政當局與立委諸公,不要大走醫療進展的回頭路,破壞台灣多年來好不容易建立的醫療體制,剝奪民眾由醫師診斷處置的健康權。 切莫讓民眾健康福祉,淪為派系爭權與圖利少數醫事團體的犧牲品。 對於放寬物理治療師執行業務限制,朝野立委爭相提出不同版本。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版本指出,物理治療師執行現行業務應依醫師開具診斷、照會或醫囑,但以健康促進、傷病預防、運動防護、延緩失能等目的不在此限。

物理治療修法: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經朝野討論,初審通過條文放寬執業地點限制,將必須兩字拿掉,改為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得聘請物理治療師機構。 現行條文明定,物理治療師執業以一處為限,並應於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醫療機構、物理治療所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必須聘請物理治療師機構。 近十年來,全台開設的物理治療所家數,從2011年的35家,來到381家,其中僅有28家選擇與健保簽約,不到8%。 而在物理治療所執業的物理治療師人數,也從63人增加到790人。 這個增幅代表已經有超過一成的執登物理治療師,選擇離開難以實踐專業的醫院與診所。 第二,這種僵化的分工模式,也讓治療師紛紛出走傳統醫療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