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工作時數2024全攻略!內含公務員工作時數絕密資料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委楊宏智遭爆上班時搭公務車去外地訪友、泡湯。 13 歲及 14 歲的兒童可受僱於非工業機構內工作,但如他們未完成中學三年級課程,則須接受全日制學校教育及符合其他旨在保障他們的安全、健康和福利的條件。 全國法規資料庫之內容每週五定期更新,當週發布之法律、命令資料,將於完成法規整編作業後,於下週五更新上線。

市民在香港歷史檔案大樓內必須一直佩戴口罩,並遵從政府檔案處實施的防疫措施,包括在進入大樓時接受體溫檢測和使用酒精搓手液。 秘書處職員繼續在家中工作安排直至1月20日,但負責為立法會會議或委員會會議提供服務,以及維持秘書處基本運作的職員和值勤人員除外。 (只可在上午7時至晚上7時之間) 每星期工作時數 48 小時 每星期工作日數 6 天 連續工作時數的上限 5 小時,其後須有不少於半小時的用膳或休息時間。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意旨在使部分工作性質特殊者,與雇主間有合理協商工作時間之彈性,非可使勞工之工作時間完全不受限制或無例假與休假及不另給予延時工資。

公務員工作時數: 第二百六十三條

一般來說,應徵學歷要求為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或以上程度公務員職系的人士,須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取得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資格。 [立法會] 「規定工作時數」是指計算公務員薪酬時所依據的工作時數,以及計算逾時工作前所須工作的時數。 規定工作時數分兩種,分別為總工作時數(即包括用膳時間)和淨工作時數(即不包括用膳時間)。

  •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今(30)日三讀通過「公務員服務法修正案」,明定一般公務員每日辦公時數8小時、每週40小時,每週應有2日休息日。
  • 現行政策是任何縮減個別公務員職系規定工作時數的建議,須符合三項先決條件,即無需額外財政資源、不涉及額外人手及維持為市民提供的服務水平,以及「相同職系,相同規定工作時數」的公平原則。
  • 根據現行政策,任何縮減個別公務員職系規定工作時數的建議,須符合無需額外財政資源、不涉及額外人手及維持為市民提供的服務水平這三個先決條件。
  • 日函略以,為改善公務員過度加班之情形,宜由各機關落實機關人力及組織員額評鑑,簡化行政作業及提升行政效能等方面加以著手,輔以增強人文及環境關懷,適時給予專業性之輔導建議與協助,藉以型塑優質之組織文化。
  • 四、作虛假聲明之申請人及簽署有關聲明之當局及公務員,須就不適當結算及支付之金額向本地區負連帶責任,且不妨礙承擔倘有之紀律及刑事責任。
  • 八、澳門退休基金會應為供款人、退休人員及撫卹金受益人設立一經常保持最新資料之檔案庫,該等人員亦包括自治機關及市政廳之人員。
  • 統計處早前公布的《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按季統計報告》,指香港人平均每週工時中位數為44小時。

一、如遇難人無能力充分履行其職務逾六十日,應其所屬部門領導之要求,遇難人必須接受健康檢查委員會之檢查。 二、應在緊接意外發生後之三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遇難人所屬部門之領導,有關通知得由遇難人本人或第三人作出。 公務員工作時數 二、對於上款所定之缺勤期,其中六十日須在分娩後立即享受,其餘三十日得在分娩前或緊隨分娩後全部或部分享受。

公務員工作時數: 缺勤

一、容許公共部門為整個部門、特定附屬單位或人員組別訂定不同的固定上下班時間,且部分正常工作時間可在星期六、星期日或晚間的安排,視為特定工作時間。 六、就職後,隨即開始擔任職務;但獲任用於職程職位,且公務員正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領導或主管職務,又或處於派駐及徵用狀況者,不在此限。 四、署任之委任為期一年;如行政當局或公務員本人在任期屆滿前三十日不表示終止委任之意願,則委任以連續及默示之方式續期。 十、如屬第一款c項所指之情況,定期委任之任期不得超過一年;如公務員在實習中成績及格,將獲確定任用於新職位,否則返回其原職位。 二、如屬以技術、學術或教學性質為主之職務,得例外錄取非第一款a項所規定之國籍之工作人員,但不包括領導及主管職務。

公務員工作時數

五、工作人員在本地區內或外享受年假,應預先向其所屬部門提供資料,以便部門能在其享受年假期間隨時與其聯絡。 一、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年假應在到期的曆年內享受;在不影響部門的正常運作下,應採取必要措施讓工作人員於每一曆年享受該年到期及累積的年假。 三、如工作人員未在上款規定的期間內補回所欠時數,須作不合理缺勤記錄,但經作出解釋且為上級所接納的情況除外。 二、部門可提出具說明理由的建議,並聽取公務人員團體及行政公職局的意見,以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彈性工作時間。 二、作出上款所指之通知後,工作人員如已開始其職務,則立即終止職務,無須退回已收取之報酬,並返回倘有之原職務。 C) 維持與原部門之聯繫,處於派駐狀況時所提供服務之時間計算入原部門之服務時間內,而有關職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被填補。

公務員工作時數: 第一百七十五條

五、為退休效力而計算之服務時間,須透過利害關係人所屬部門發出之關於實際服務之證明或經確認之資料證明。 三、根據第一款之規定作出之選擇,導致合資格繼承人喪失領取撫卹金之權利,但不對退休人員之整體權利及義務造成任何改變。 三、如屬署任、徵用、兼任或代任之情況,則按情況而根據第一款或第二款之規定僅以原職級或原官職之相應薪俸計算。 二、如屬其他情況,以離職待退休之月份前三十六個月內所擔任各職務之獨一薪俸之平均數之90%作為計算基礎。

公務員工作時數

鑑於部分有較多第一標準薪級公務員的局和部門需要較長時間蒐集資料、審慎評估並探討縮減規定工作時數的方案,當局仍陸續收到各局和部門的回覆。 公務員工作時數 待集齊各局和部門的回覆後,我們須進一步研究各局和部門提交的評估情況,並與個別局和部門深入商討,才可敲定方案細節。 在2011年6月23日立法會會議上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指出政府明白長時間工時對員工的健康、家庭及社交生活都會帶來不良影響。 政府會積極推廣宥關工作與生活平衡的措施,如家庭友善僱傭措施、《休息時段指引》、基於《僱傭條例》的保障等等。 他表示標準工時的議題比最低工資複雜,對勞動市場和經濟的影響深遠,亦具爭議性;政府就標準工時的研究可令他們對議題有更深的認識;他另表示在社會各界未能就標準工時達成共識之前決定立法規管標準工時或就此制定時間表是言之尚早。 勞工處已在6月下旬向上屆行政會議提交有關標準工時的研究報告,就著該屆行會提出的問題,當局在整理資料後會重新向新一屆行政會議提交報告,現已重新提交。

公務員工作時數: 第一百四十八條

香港房屋委員會:所有公共屋邨管理處將於星期一、三及五上午10時至下午4時開放,提供有限度的屋邨管理服務,以及處理已預約的個案。 勞工處:勞資關係科轄下各分區辦事處及職業介紹所事務科會於星期一、三及五提供有限度櫃位服務,勞工處的其他櫃位服務則會暫停。 公務員工作時數 基於公共衞生考慮,進入勞工處辦事處的市民均須接受現場安排的體溫檢測,並須一直佩戴口罩。

公務員工作時數

普遍來說,商界贊成香港社會要尋求工作生活平衡,但認為 標準工時並非達致工作生活平衡的良方。 香港工時長的根本原因在於勞動力不足,即使香港政府為標準工時立法亦會無助解決長工時的根本問題,政府應著眼研究如何協助僱員達致平衡作息及推動家庭友善政策,並鼓勵企業推動平衡作息的人事管理。 新紀元環保服務常務董事的甄瑞嫻表示,她表示有員工或因財政需要,希望多勞多得;若過了標準工時而要給予員工倍半工資,她認為僱主多會聘請另外員工來工作,令希望加班賺多個錢的員工需要分別受聘於兩家公司,浪費時間。 香港總商會主席周松崗認為因行業特性實施標準工時有困難,另標準工時實施後工人工時下降,收入未必增加、兼職和散工增加,市民工作或變得不穩定。

公務員工作時數: 違反刑法之命令無需服從 「公務員服務法」立院初審通過

一、負責處理公共款項往來之人員,有權收取金額相當於其獨一薪俸之12%之每月錯算補助;如出現個位數,則增加至最接近之十位數,以澳門幣計算。 一、在中止職務且不獲支付薪俸之年度內,根據一般規定支付之聖誕津貼相當於津貼金額之十二分之一乘以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完整工作月數。 一、最遲須在每年一月結束前,張貼經有關部門領導核准之關於已在退休基金會登記之工作人員截至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年資表。

三、任何行程如延長至超出許可批示所定之期間,則整段行程期間須受上兩款所指制度約束;但屬前來本地區之人,不在此限。 根據本通則規定而提供之衛生護理之資助,由受益權利人之供款,以及登錄在本地區總預算、自治機關及市政廳之本身預算內之撥款承擔。 公務員工作時數 一、享受長期無薪假之公務員申請回任後,有權填補其職級或同等職級內所配備職位之首個空缺或在申請後出現之空缺。 一、由行政當局負擔費用而在外地修讀課程或參加其他培訓活動或研究活動之行政當局工作人員,視為助學金受領人。 一、為參加期末考試,就每一門學年學科及每一門學期學科,工作人員分別有權獲免除上班最多四日及兩日,其中一日應為考試當日或考試前一日,而每項考試之免除上班日數不得超逾兩日。 二、部門負責人因縱容、包庇或過失而不適當地促成提供在職時意外制度規定之衛生護理及給予該制度規定之福利,亦負相同責任並接受倘提起之相同程序。

公務員工作時數: 第二百七十八條

七、供款人以確定方式終止擔任公共職務,喪失公務員或服務人員資格,又或根據本章程之規定申請註銷其登記時,其供款人資格取消。 一、如在職、已退休或離職待退休之工作人員死亡,其家庭之成員有權收取一項死亡津貼,其金額相等於有關月薪俸與在死亡日有權取得之全部固定報酬之和之六倍,或相等於在死亡日應收取之定期金之六倍。 公務員工作時數 一、被委任進行紀律程序、專案調查程序、全面調查程序或簡易調查程序之工作人員,以及該等程序之秘書,分別有權每日收取金額相當於薪俸表100點之2.5%及1.5%之酬勞。 四、因上款規定的限制而不能以扣除正常工作時間作補償的超時工作時數,須根據上條的規定以附加報酬作補償。

此外,根據考試院版《公務人員保障法》草案,修正加班定義,並就現行補償方式刪除「其他相當補償」之類型。 考試院也指出,釋字第785號解釋認為,《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未針對業務性質特殊機關公務人員的服勤時數及超勤補償事項,另設必要合理特別規定,有未獲適當評價與補償之虞。 考試院指出,釋字第785號解釋闡明,服公職權及健康權均為憲法保障的基本權,要求《公務員服務法》應就業務性質特殊須實施輪班、輪休之機關,設定符合憲法保障之框架性規範。 二、上款所指之上訴僅具移審之效力,如屬科處書面申誡或罰款處分之情況,應連同針對最後裁定之上訴上呈;如屬其他情況,則應連同預審員之報告上呈;但如扣留上訴會使上訴失效,則須根據第四款之規定立即上呈。 在不影響《行政程序法典》中關於可接納提出聲明異議之規定下,得就紀律程序中作出之最後裁定提出行政上訴及司法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