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初某段時間,沒有女子夠膽獨自一人乘坐的士,特別是在下雨天,一程夜歸之路,或許從此消失人間。 夜班的士司機林過雲,外表平凡,沒有人想到他是一個極度變態的殺人狂,而其駕駛之的士,就是用來挑選獵物的工具。 在一個又一個下雨的晚上,4個女人先後登上這輛死神之車,接着被先後殺掉,甚至死無全屍,慘被割下乳房及生殖器官供擺拍,之後放入裝在防腐液的玻璃瓶中保存。 在遇害4人中,除了陳鳳蘭(22歲)任職舞女外,收銀員陳雲潔(31歲)、清潔工梁秀雲(29歲)本身雖有正當職業,但同時亦任職歡場。 根據犯罪心理學,或多或少憑着兇手的殺人模式,可推測林過雲對某種職業或特徵的女性產生厭惡。 可是,最後一名被殺女生梁惠心(17歲),卻令到林過雲產生罪疚感,在法庭和探員審訊期間,他為此痛哭,何解?
林過雲任職夜間的士司機一年後,其母察覺到他的行為有很大改變,如不肯洗換衣服及洗澡、表現垂頭喪氣等,並曾於半夜見他在家中像夢遊般走來走去。 兇宅五:土瓜灣安慶大廈低層 案件:哄動一時、令不少夜歸女士提心吊膽的「雨夜屠夫」林過雲,本為一名的士司機,在1982年2月至7月期間先後將4名夜歸女子殺害、肢解及製成標本,又會拍攝大量照片,而標本及屍體均藏於其居住的安慶大廈單位內。 警方起初一度懷疑林過雲的父親及弟弟與案件有關,將他們拘捕,二人均稱自己無辜,而林過雲亦一直默不作聲未有承認殺人,警方經一連串調查後,發現殘骸屬於4名死者,分別為陳鳳蘭、陳雲潔、梁秀雲及梁惠心。 其中22歲的夜總會「媽媽生」陳鳳蘭的殘骸於2月12日在沙田城門河被人發現,她遇害當晚酒醉,乘坐林的的士被他以電線勒死,再被林肢解及割下性器官後棄屍,警方最終憑陳手上一個燕子及紅心紋身確認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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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仔覺得其解釋合理,為免其他同事受驚,於是每次都是由張仔親自替林過雲沖灑照片。 後來,林過雲想把第四名受害者梁惠心的肢解相片放大,事有湊巧,這家沖印照片的放大機有故障,於是張仔就把林過雲交來的底片,再交到另一間分店代為放大,即是後來向警方報案的尖沙嘴柯達沖印服務公司。 1982年8月17日晚上6時55分,當林過雲到尖沙嘴店取相離去時,警方把他拘捕,林胡亂堆砌表示照片是替一名在報社任職的「四眼佬」取的,並相約在土瓜灣貴州街報社門市門外會合,但警方跟隨而至,一直無所獲。 最後,警方申請搜查令,晚上10時15分,到被告土瓜灣貴州街4號M安慶大廈X樓F座住所搜查,揭發驚人兇案。 由於放大照片工作,整個過程都由人手操作,當分店沖洗員將影片沖洗後進行品質檢查時,就發現那些照片似乎與人體肢解有關,於是把照片交由上司作決定。 沖印公司經理向警方指出,在替一位林姓客人沖曬照片時,發現有些女子的臉部被雜誌蓋着,頸部有明顯傷痕。
- 第二天,林過雲從陳鳳蘭的錢包裏取出五百塊錢,到街上買了個電鋸,然後將陳鳳蘭肢解成七塊,再用報紙包好放入膠袋內,於該晚上班時將肢體棄於城門河中。
- 對張仔最不利的,是搜不到一絲與林過雲有關的線索,張仔是否就是林過雲這個謎團還未解開,警方仍把張仔列作嫌疑犯看待。
- 在現場搜證後,探員已對林過雲的行徑深感古怪,同時在疑犯家中,檢獲一張屬於失蹤少女梁惠心的身份證,心頭一震,已推測此人與案件有關。
- 有一次更因為林過雲吃飯前,沒有跟其他家人說「吃飯」兩字,便打了他一記耳光,將他撞向牆壁。
- 1982年7月2日梁惠心在尖沙咀參加謝師宴,晚上11時搭上林過雲的計程車。
- 五名精神科醫生為他作出深入評估後,有三位認為他並無精神病,犯案只為滿足不正常的性需求。
最變態的是,他會切割屍體,取出性器官後做成標本,放在他位於土瓜灣貴州街的寓所。 林過雲在家中無黑房沖曬照片,故林習慣把菲林拿到尖沙咀一間沖曬店進行沖灑,因為林與在攝影會認識的店員張仔(假名)較熟。 林對張仔說自己到殮房兼職攝影師,為他們拍攝解剖屍體的照片,張仔覺得他的解釋合理,為免其他同事受驚,由張仔親自替林過雲沖灑照片。 林過雲在供詞中表示,他想讓這批女性器官的照片成為歷史圖片,想讓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他拍的照片。 他説:“我每逢做大事,都要記錄下來,這個是我的習慣! ”林過雲自稱,肢解女屍及姦屍是因為他對解剖學有濃厚興趣,以及有極強的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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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進行肢解和獲取器官不是一個輕鬆的「任務」,更不可能僅僅靠蠻力完成,剖開皮肉,卸下恥骨,分割臂膀,都需要相當大的耐心和最基本的專業知識。 林父經警方扣留問話3天後獲釋,林弟則表示由於上班時間不同,甚少見到哥哥及從不觸碰他的物品,對事件毫不知情。 林弟對裁判官聲稱被冤枉,經過6次聆訊後因證據不足獲釋。 林過雲經醫生證實神智清醒,智商超過130,適宜答辯,而控方之表面證供亦成立,案件於第8次聆訊後被轉介最高法院審理。 安慶大廈林過雲 于1982年6月17日凌晨4時下班乘搭林過云駕駛的出租車,不久遇害。 林將尸體帶返家中拍照與錄影肢解,錄像帶名為“雨夜行動”。
林過云在家中無黑房沖曬照片,故林習慣把菲林拿到尖沙咀一間沖曬店進行沖灑,因為林與在攝影會認識的店員張仔(假名)較熟。 安慶大廈林過雲 林對張仔說自己到殮房兼職攝影師,為他們拍攝解剖尸體的照片,張仔覺得他的解釋合理,為免其他同事受驚,由張仔親自替林過云沖灑照片。 有專家對林過云的罪行作結論時表示,林過云是一個備受剝削的人。 事實上,林過云的童年非常不快,他生長在一個復雜的家庭,父親有三個太太,童年的時候,曾經在婆羅乃生活過。 根據他生母所講,林過云與他爸爸的關系童年時開始已經很差,他爸爸對子女的管教嚴厲,時常對林過云拳打腳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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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上映電影《香港奇案之吸血貴利王》,吳啟華飾演影射林過雲角色的林過仁。 同年另一上映電影《雨夜天魔》由吳鎮宇飾演林過雲。
林過雲將一切可供辨認死者身分的物件一一取出拍照後放好,將屍體的衣物一件件脫光後,他現時面對的,是一具全身赤裸的少女屍體。 梁惠心從無離家出走記錄,但警方只將案列為一般人口失蹤案處理。 8月5日,梁惠心失蹤超過一個月,警方發布梁惠心的照片,訪尋她的下落。 的士沿油尖旺的紅燈區緩緩行駛,「另一個自己」不斷打量街道上的人群,有好幾次發現目標,但目標卻很快淹沒在人潮之中。 晚上十一時,謝師宴結束,意猶未盡的同學,相約到的士高繼續狂歡,梁惠心為免母親惦念,與同學在酒店大門分手,獨個兒在路旁等的士。 1983年3月3日,針對轟動香港的連環殺手林過雲的審判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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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表示:「房東說,之前麥當勞租的價格更高,每月45萬元已有調降。」不過專家指出,每月40萬元以上在永和皆屬高價,即使地段佳、坪數大,要成功找到租客仍不容易。 安慶大廈林過雲 不過住在演唱會場館周邊有好有壞,過去,張惠妹在台北小巨蛋開唱時,曾引發周邊居民抗議,而掀起「禁跳」風波。 而高雄巨蛋因住宅與場館相隔較遠,加上強化隔音,因此至今尚無噪音、震動等疑慮。 黃詩萱表示,住宅距離演唱會場館若太近,難免會受到噪音、震動的影響,另外進場、散場往往容易造成周邊交通打結,民眾選購時應先做好評估。
林過雲居住的監倉堆滿了報紙和書籍,他喜歡紫微斗數,在囚友眼中是專家,監獄的懲教人員亦會向他請教。 由榮智健姪女榮文蔚包養的模特兒顧志雅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自己在獄中與林過雲成為朋友。 2018年,傳媒指當時62歲,已服刑逾34年的林過雲提出的假釋申請已獲批准,引起公眾關注,懲教署其後表示林過雲並沒有申請假釋,只是刑罰覆核委員會按例每5年覆核林過雲的刑期,最後因有委員擔心林或會重犯, 決定暫不考慮改動及假釋。 1955年5月22日,林過雲於香港出生,原名林國裕,父親林偉樂共有3名妻子、10名子女,林過雲是長子,由正室張劍萍所生。 1957至1962年,林父在汶萊的石油公司工作,林過雲及其妹隨母親到當地生活,與林父的妾侍及同父異母弟妹一同居於公司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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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過云為方便“工作”,將攝錄機放在碌架床上,采用自拍功能,拍下他的行動。 由于無需操縱攝錄機,林過云的肢解工作較上兩次更仔細,他甚至將死者的腹部剖開,挑出腸臟,放在口中品嘗。 林過云原有一嘗人肉的沖動,但最后由于感到嘔心而放棄。 刑事案件 1982 香港雨夜屠夫案 林過雲 殺人致死4人 河北廊坊駕車撞人案 王雲龍 因工作矛盾,在廊坊市內持刀砍人後惡意駕車撞人,撞死13人,撞傷16人 北京天安門廣場駕車撞… 香港凶宅資料庫是一個私人的數據資料庫,包含各類型不同物業的凶宅資料,不論是公屋、居屋、私人樓宇、村屋、單棟樓、大型屋苑、宿舍、唐樓、祖屋、劏房,本公司的專家都可以為你提供該物業是否凶宅的資料讓你參考。
除了這些恐怖的人體器官外,探員更在屋內搜獲大批照片,這些照片包括女性性器官的大特寫,相中人的手和腳被繩綑綁起來,所有照片皆無受害人的樣貌。 林過雲父親表示,林過雲於1974年5月由精神病院出院,住在觀塘的家後,他發現兒子對女子的「秘密之處」有特別興趣,為免兒子重蹈覆轍,要兒子遷往貴州街居住。 林過雲接受探員盤問時表示,他將同一死者的屍塊在港九新界多個地點拋棄,目的是令警方以為那些肢體屬於不同受害人,不會將屍體「拼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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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鑑證科發現那些照片,並非翻攝自印刷品,而是直接對着屍體拍攝,此外亦證實其中一張照片右上角一個可疑反光部份是一顆小水珠,經放大的水珠弧形表面顯示一名少女的半張面孔,與在7月2日失蹤的少女梁惠心相似。 警方收到法醫官及科學鑑證科的報告後,相信梁已遇害,決定到沖曬店緝捕物主。 此外警方亦把張仔帶返警署協助調查,並搜查其住所,但無發現,遂讓他保釋外出以便其翌日上班。 醫生指林過雲精神方面有問題,不適宜受審或判監,被判入青山精神病院接受治療,接受102日治療後獲准出院,並改名為林友強。 林過雲與弟弟同房,林過雲睡於雙層床的下格,其弟則睡於上格,二人曾有協議,各人的物件分開來放,彼此各不干預,1978年,林過雲取得的士牌照,正式當上的士司機後改名為林過雲,約1980年轉任夜間的士司機,同住的家人每隔十四五天始有機會與他見面。
對張仔最不利的,是搜不到一絲與林過雲有關的線索,張仔是否就是林過雲這個謎團還未解開,警方仍把張仔列作嫌疑犯看待。 8月16日,晚上十一時,李警長向白琪警司匯報,白警司認為,現時距取相時間還有二十小時,愈早確定張仔是否林過雲愈好。 譚中說,照片放大後,都要逐一檢視,保證照片品質,當他看到那些血肉模糊的圖片後,立即報告經理,經商議後決定報警。 林過雲將今早入瓶的人體器官,與另外三瓶作出比較,發現較早前「製作」的三瓶分別不大,但今早入瓶的,卻與另外三瓶有很明顯分別。 看完照片及錄影後,林過雲將照片及錄影帶放回木箱內鎖好,打開木箱旁邊一個上鎖木箱,在這個木箱內,是一瓶瓶用藥水浸着的人體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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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林過雲的住所沒有處理照片的條件,所以他習慣去尖沙咀一間照相館進行沖洗。 林過雲因為參加攝影會而與照相館的店員張仔(化名)關係較近。 林過雲謊稱自己在殮房兼職攝影師,張仔於是常親自幫林過雲沖灑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