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指,兩名精神科醫生均指被告案發時精神失常,判斷力受損、失去理性及失控,經兩名醫生均診斷被告因長期濫用藥物,受安非他命引致精神失常及患精神分裂,被告現時仍有幼聽及幻覺等精神失常病徵。 法官指考慮過所有因素,案件背景及醫生報告後,認為判處被告無限期醫院令合適。 本列表介紹香港被判處終身監禁的犯人,惟未有包括獲得確定刑期或是上訴成功脫罪而獲撤銷終身監禁的犯人,以及針對有罪判決而言等同終身監禁的無限期醫院令犯人。 香港被判處終身監禁的犯人普遍是干犯殺人、販毒、強姦等嚴重罪行,香港終身監禁制度有分為強制性終身監禁及酌情性終身監禁兩類,終身監禁囚犯亦可以向長期監禁刑罰覆檢委員會申請覆核以爭取假釋。 由於部分案件與犯人年代久遠,難以追溯;另一方面,亦會持續有犯人被判處終身監禁,因此列表無法完全完整。 黃官認為,被告當日趁事主睡覺時用菜刀斬他或會致命,事主受到實際傷害,幸得適時治療,才沒有受到性命威脅。
- 徐向警員承認因懷疑死者有外遇,以螺絲批及風筒毆打她頭部及面部。
- 本列表介紹香港被判處終身監禁的犯人,惟未有包括獲得確定刑期或是上訴成功脫罪而獲撤銷終身監禁的犯人,以及針對有罪判決而言等同終身監禁的無限期醫院令犯人。
- 被判有罪的精神病犯人會收押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由懲教處監管;獲判無罪但被頒發醫院令,則安排入青山醫院,由醫護人員監管。
- 另他19至39歲期間,大部份時間都住在青山醫院,時常出現暴力行為。
- 澳門早已跟隨前宗主國葡萄牙廢除死刑,《澳門刑法典》第三十九條規定不得設死刑,亦不得設永久性、無限期或期間不確定之剝奪自由之刑罰或保安處分。
- 他今(22日)於區域法院承認控罪。暫委法官陳慧敏指,被告當時感到事主目光有異,一時氣憤才干犯本案,加上他因濫藥問題影響而犯案,再考慮本案情節較輕微,採納精神科報告建議,判處被告半年醫院令。
- 2010年代香港命案列表記錄於2010年至2019年在香港發生過涉及人命的案件,包括謀殺及誤殺等他殺命案,每宗案件必須列明資料來源;而一般的因自殺、疾病、天災、意外等導至死亡的案件則不在此列。
從抗拒到慢慢接受,是世界各國都走過的歷程,國外研究指出,不少罹患精神疾病的嫌犯,其實已經生病好一段時間,但往往都是在犯案後這個社會才知道,錯失治療的黃金時機,面對這些既是病人也是犯人的個案,其他國家的經驗是,如果社會及時預防協助就醫,悲劇其實可以避免。 無限期醫院令 法醫指無法確定被告女兒的死因,但指其的雙手有擦傷,認為她曾用手擋格襲擊。 此外,其口和頸的瘀痕,顯示她亦有可能是窒息致死。 案發當日晚上8時,被告向鄰居借用手機,聲稱欲致電身在內地的丈夫前來維修水喉,鄰居最終借出手機,惟被告拒絕歸還,鄰居遂報警。
無限期醫院令: 被告有濫藥問題
旺角劏房單位3年前發生駭人碎屍案,12歲女童被任職按摩師的母親殺害和肢解,其肢體及內臟散滿單位各處,部份頭顱和腦袋更被放在馬桶及電飯煲內。 精神科報告透露被告有吸毒習慣,醫生認為她案發時患有冰毒引致的思覺失調。 她早前承認誤殺,法官今(12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時形容,本案是一宗悲劇,若非被告的精神問題,她不會殺死其愛錫的女兒。
2014年3月16日元朗屏山朗邊中轉房屋14座1樓命案一名有吸毒惡習的姓朱(27歲,阿豪)青年涉嫌以菜刀襲擊母親(姓陳,53歲)後再在單位內縱火,繼而爬出窗外站在冷氣機上,喃喃自語「耶穌愛我」後跳下,雙腿骨折。 新移民女子因服冰毒導致精神錯亂,三年前在居住的劏房單位內將自己的十二歲女兒殺死後再肢解,將屍體軀幹分成四截,頭顱則分別放進馬桶和電飯煲。 法官形容本案是一宗悲劇,被告在毫無先兆下以殘暴手法殺害其唯一親女,任何人翻讀案情都會感到不寒而慄,然而法庭認同她若非受精神病影響不會殺害女兒,因此接納醫生建議,判她接受無限期醫院令。
無限期醫院令: 被告稱家裏多蒼蠅影響情緒
庭上透露被告過去有三項定罪紀錄,其中兩項涉及暴力。 辯方求情指,被告12歲開始患上精神病,22歲開始有濫用咳藥水的習慣,較早期間亦有濫藥問題。 病患也好,正常人也好,天天與犯下惡行的嫌犯正面交鋒,隨著發生的案件多了,醫師跟香港社會也發覺,其實精神疾病很普遍。
有關命令並非適合所有犯人,在作出命令前,法庭會先提取一份評估報告。 犯人在等候報告期間,會暫時被囚禁在監獄或羈押所。 被告周偉雄(47歲,無業)被控於2021年5月16日,在粉嶺聯安街45至53號寶昌大廈某室,企圖謀殺石明(65歲)。
無限期醫院令: 香港特別行政區
精神科醫生認為被告案發時出現精神分裂症狀,不排除他當時分不清幻覺及現實,才會想斬死受害人,認為被告需要繼續接受藥物及門診治療。 徐在男友幫助下返回月台,被告則離開月台並往大興商場走去。 徐其後到屯門醫院接受治療,發現其枕骨部位頭皮有血腫,右肘及雙膝擦傷。 案情指,案發當日下午4時許,徐姓女事主與男友在屯門輕鐵大興站,其男友離開購車票期間,徐獨自沿 無限期醫院令 2號月台行回車站入口,經過在入口位置的被告時,被告突然雙手用力推徐左肩,徐隨即墮下路軌。
警方於1月19日拘捕一名26歲無業男子方子陽。 方子陽稱死者在其座駕旁小便,方一巴掌擊暈對方。 2014年3月3日沙田瀝源邨榮瑞樓2樓命案一對已離婚但仍同住的夫婦,因煮飯問題爭吵混戰,姓蔡(58歲)丈夫拿士巴拿追打任保安的姓李前妻(50歲),前妻以利剪反擊,蔡男3月6日上午傷重不治。 2014年3月13日灣仔律敦治醫院急症室女廁嬰屍案工程人員發現一具初生嬰屍。 無限期醫院令 警方根據登記求診的病人資料及閉路電視,當日於跑馬地拘捕一名菲律賓籍女傭。
無限期醫院令: 醫院令
四十歲被告曹燕於一五年從四川來港,她已離婚並從事按摩工作維生,庭上披露她經歷兩段婚姻,死者何美洁是她與首任丈夫所生的女兒。 雖然此人已獲釋,但由於是表現良好通過長期監禁委員會的覆核而假釋,並沒有脫罪或是被訂下確實服刑年期,因此仍視終身監禁作為其刑期。 黃官引述辯方稱,被告案發時聽到有人說他偷煙,以為事主誣陷他,故萌起斬死對方的念頭,不能排除他是受其精神分裂影響,損害了其心理罪責。 徐其後行經被告身邊時,被告突然雙手用力推倒她,致她墮下路軌。
失智漢因錢債糾紛斬死鄰居 官判無限期醫院令 今日(2日)高等法院判處一名被控謀殺的腦退化男子無限期醫院令,該男子於2年前以生果刀襲擊相識逾20年的鄰居,該鄰居最後被斬逾50刀… 陳海平及黃曉彤被控謀殺及兩項虐兒罪,王文儀被控兩項虐兒罪。 至2021年初,此案轉往高等法院以匿名方式提訊;而在事主的繼姊Y作供時,更首次指出三名被告亦有對另一名當時為8歲的兄長陳瑞逸(代號為X)施虐。
無限期醫院令: 法庭:肢解女兒吸毒母判無限期醫院令
法官又指本案是一宗悲劇,被告在沒有預兆下奪去女兒的性命。 警員發現被告手上染有血跡,於浴室內發現浴盤載滿血水,被肢解屍體浸於水中,死者部分頭顱則被發現放於電飯煲內,另一部份頭顱則被發現於另一個煲內,並於洗手盤發現內臟,房間內發現菜刀、損毀的剪刀及砧板等物件。 警誡下被告沒有回答女兒下落,並指要致電「契爺」求助。 法官引述精神科報告指,被告於20年前開始吸食海洛英,每周吸食3次,及至案發前10個月,被告開始每日吸食冰毒,其男友曾指被告於兩年前聲稱「鬼上身」,案發前則從沒有求診精神科。 而在此監禁者主要分兩類:有限期醫院令及無限期醫院令(後者等同終身監禁,亦是唯一18歲以下人士可判囚終身的例外,並指定於D座終身囚禁)。 其中,後者往往因已無家人願意擔保,基本上不會獲釋而囚禁至死亡;就算有例外,亦需監禁至少25年才可轉往青山醫院接受監管2年,方可獲釋。
深受疾病所苦,阿安一直認為自己殺害丈夫,即使最後法庭裁定先生是自然死亡,至今仍得依靠藥物跟諮商平復情緒,她的遭遇,是不少香港精神疾病患者的縮影,即使香港有著不能假釋的終身監禁,面對一而再再而三的事件,政府也開始思考如何預防悲劇。 法官判刑時時,從案情可見本案過程殘忍,形容事件屬悲劇,被告無緣無故及無任何徵兆下,突然殺害其唯一的孩子,令只有12歲的死者遭逢殺害。 法官續指被告被捕後向警方表示,死者於同年10月始與她同住涉案劏房,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從沒有計劃殺害她。
無限期醫院令: 無限期醫院令
考慮到被告過往一直接受精神科治療,黃官接納他非有預謀犯案,而法庭早前為索取的2份精神科報告確認,被告有精神病問題,重犯相類罪行的機會高,建議判處醫院令。 陸表示,法庭不一定要裁定被告有罪,才可頒發醫院令,即使判定無罪或不宜答辯,但擔心疑人會危害自己或他人安危,亦可以判醫院令。 被判有罪的精神病犯人會收押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由懲教處監管;獲判無罪但被頒發醫院令,則安排入青山醫院,由醫護人員監管。 法官又指,控方案情提及被告女兒以殘忍方式殺害和肢解,何人看到案情都會感到震驚。
肖清洗血跡並前往內地,王姓女子契媽登門發現鐵閘染血而揭發事件,肖於同日下午4時許從羅湖返回香港時被捕。 2019年12月5日九龍城馬頭涌道命案一名39歲持臨時身份證明書越南籍男子,在馬頭涌道及馬頭角道交界近馬頭涌消防局,被人以刀貫胸,送院後死亡。 事發時他看見一對越南籍男女於上址爭執,其間男子疑亮刀欲襲擊女子,當時死者上前欲阻止,被男子以刀貫胸,傷者送院後於傍晚6時21分證實不治,23歲越南女子頭及腹部受傷,清醒送院。
無限期醫院令: 明報健康網
警方調查後懷疑事主當晚曾與另一名男子因排隊上船問題發生糾紛,被人推倒在地上,後腦着地重傷致死。 同月26日,警方在屯門區拘捕一名26歲男子,涉嫌謀殺,初步有人承認與案有關。 2020年2月12日,被控一項誤殺罪的青年在還押7個月多後獲准保釋外出。 經陪審員商議後,比6比1的比數裁定被告誤殺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無限期醫院令 2019年6月18日馬鞍山錦泰苑錦麗閣27樓命案61歲丈夫和59歲妻子被發現從高處墮下,當場斃命。
如果案情嚴重而醫生未能預計犯人何時才可出院,法庭便未必會訂明羈留時期。 無限期醫院令 案情透露,2021年11月28日下午約4時許,徐姓女事主與其男友進入屯門輕鐵大興北站,徐男友購買車票時,徐獨自沿2號月台行回車站入口,當時車站內沒有列車,以及被告正站立在近入口位置。 今晨(23日)7時36分,有駕駛人士途經灣仔摩理臣山道時,發現一輛的士停在路上,一名女子坐在車頂、狀似瘋迷,擔心發生意外,於是報案求助。 該名女子其後脫去上衣,半身赤裸在附近徘徊,更一度衝出行車線。
無限期醫院令: 有精神病史 男子斬室友判無限期醫院令
法官表示沒有證據顯被告對死者具潛在敵意,亦沒有意圖殺害死者,若非因為精神問題,被告便不會殺害其摯愛的女兒,本案實屬悲劇。 2013年6月21日凌晨1時許,因三年前一宗謀殺罪被判囚終身的54歲男囚犯吳雅倫,被職員發現吊頸自殺,送院搶救證實不治,死者留有遺書,警方調查事件無可疑。 2010年代香港命案列表記錄於2010年至2019年在香港發生過涉及人命的案件,包括謀殺及誤殺等他殺命案,每宗案件必須列明資料來源;而一般的因自殺、疾病、天災、意外等導至死亡的案件則不在此列。 法官判刑時稱,被告曾任職工廠工人及侍應, 案發時無業及領取綜緩。 他3歲時父母離異,父親再婚後繼母惡劣對待他,被告曾有搶劫、刑事恐嚇、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傷人罪的案底,當時分別被判入教導所、醫院令及監禁。 被告自14歲起已開始接受精神科治療,曾被診斷為品行異常及適應障礙,其後另被診斷為偏執型人格障礙及反社會人格人格障礙,有妄想迫害、幻聽、情感不協調的精神病徵狀。
無限期醫院令: 直擊香港小欖監獄 無限期醫院令防再犯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過往有兩項普通襲擊罪的案底,父母已離異多年,其母親居住於老人院,被告需要每月給予她數千元家用,加上被告自12歲起診斷出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對立反抗症,在15歲亦開始服食「K仔」等藥物,較早期間更因濫藥問題,致出現幻聽、行為紊亂、易怒的徵狀。 被告丘俊樂被控於2021年11月28日,在香港新界屯門大方街輕鐵大興北站2號月台,意圖使女子徐艷紅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她。 法官稱被告趁事主睡覺時拿菜刀斬人,情況有機會致命,事主受重傷但幸好接受適時治療,生命才沒有受到威脅,但事主事後還有創傷後遺症,不時會發惡夢,夢見自己被追趕及襲擊。
無限期醫院令: 直擊香港小欖監獄 無限期醫院令防再犯
兩人相約陳凡喝酒,之後到尖沙咀海傍拋陳凡下海。 2011年,鄒偉基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终身;江沛霖謀殺罪名不成立,企圖謀殺罪成,判囚21年。 2010年2月26日青衣南橋命案單親媽媽蔡細妹(38歲)獨力撫養兒子蔡誠祖(7歲)多年,疑不堪壓力致情緒失控,到學校將兒子接走,然後走到青衣南橋,孭着兒子跨過圍欄從26米高大橋躍下海中,水警輪接報趕至將婦人救起,惟婦人已溺斃。 被母親孭着跳海的男童則告失蹤;男童的屍體七日後於昂船洲大橋對落海面被發現。 2016年12月30日屯門澤豐花園剪刀殺妻案一名58歲姓蕭男子前往青山警署報警,聲稱較早前襲擊52歲姓黃妻子。 警員接報後趕至現場,破門進入澤民樓6樓單位後發現女事主昏迷床上,身有血迹及頸有傷痕,並沒有反應。
無限期醫院令: 思覺失調症成免死金牌 精神鑑定斷生死
控方案情指,死者為被告與首任丈夫誕下的女兒, 2015年來港後由親友照顧,被告於旺角廣東道118號1劏房單位居住逾2年,死者則於2017年10月開始與她同住。 案情指死者從小就由親友照顧,被告在案發前兩個月才將她接回,同住於旺角廣東道一個劏房單位內。 在一七年十二月十七日晚上,被告向鄰居借用手機之後又拒絕歸還,還將自己反鎖單位內,鄰居遂報警求助。 法官同意無證據顯示被告敵視女兒,亦無理由質疑她對女兒的愛惜之情,因此遂按醫生的建議,判她接受不設限期的醫院令。 辯方昨呈上由死者老師及被告的保險經紀等人所撰寫的求情信,力陳被告本身是一名好媽媽,會對女兒的將來作出規劃,指事件定必令她懊悔終身。 法官昨庭上引述精神科醫生報告,披露被告在二十歲時曾吸食海洛英,吸了兩年且每周會吸三次。
無限期醫院令: 香港终身监禁列表
有反社會人格病史的無業漢,住院舍嫌太嘈,獲安排搬到一個單位居住,他聲稱遭單位內一名六旬住客誣陷偷煙,便趁對方睡覺時,拿菜劈其六旬翁頭部2至3下,令對方頭部留下兩處深至見骨刀傷、頭顱骨骨折。 無業漢早前承認企圖謀殺,今(23日)於高等法院判刑,法官黃崇厚指,被告案發時受精神病影響,他過往已有多個案底,大半生住在青山,接納他無預謀下犯案,但鑑於醫生評估其重犯機會高,平衡被告自身和公眾的利益後,判被告無限期醫院令。 徐其後被送往屯門醫院治療,醫療報告顯示其枕骨部位頭皮有血腫,右肘及雙膝擦傷。 而被告在同晚被捕,在警誡下承認事發前賭馬輸了錢,家裏有很多蒼蠅,影響情緒,且精神錯亂,把一名陌生女子推落路軌,以發洩怒氣。
無限期醫院令: 香港特別行政區
故此,此等終身監禁實際比一般終身監禁刑罰為重。 被告曹燕(40歲),原被控1項謀殺罪,控罪指她於2017年12月17日在香港非法殺害女子何美洁。 被告否認謀殺罪,但承認誤殺罪,控方接納被告基於精神失常致可減輕刑責而接納其認罪,另一項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則存於法庭檔案。 被告20年間大部分時間在青山醫院接受入院式治療,多次有突發暴力行為,被列為重症高風險患者,被告居住在宿舍期間亦長期與他人溝通出現問題,多次發生爭執及暴力事件。 而在本案發生前數個月,被告雖然病情有所改善,但他的性格仍是自我中心、衝動及容易與人發生爭執。 【橙訊】患精神分裂症的殘疾人士院舍男住客,去年5月以為同房居住的六旬漢誣陷他偷煙,趁對方午睡期間拿菜刀劈向其頭部三下,六旬漢驚醒浴血逃命。
考慮控罪和被告的精神科報告等,接納報告的建議,判被告無限期醫院令。 被告原被控一項謀殺罪,獲律政司接納承認誤殺罪。 她另被控一項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則獲法庭批准存檔不須處理。
2019年2月25日西營盤西園永翠閣三屍命案西營盤永翠閣一個實用面積367呎的兩房單位內,羅志偉(42歲,從事傳銷)及其妻子陳路得(40歲,任職中原地產)懷疑因為股票投資失利欠下數百萬元股票債務,着女傭放假後向7歲兒子餵食藥物,一家三口在睡房內燒炭身亡。 2019年3月19日將軍澳寶林邨寶儉樓12樓命案女子劉莉芝(34歲)被揭發倒斃於寶儉樓12樓一單位的雙層床底,手腳有被綁過痕迹,手腳、胸、背及臀部多處有明顯瘀傷,死去約2至3天。 無限期醫院令 警方在黃大仙區拘捕劉莉芝的同居男友(姓羅,46歲,無業),疑犯亦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 2022年10月26日,陪審團裁定被告羅偉文謀殺罪成。 2019年4月9日土瓜灣鵬程街14至16號劏房命案一名37歲岡比亞籍無業男子與40歲非華裔無業妻子爭執後,殺死妻子,法醫現場調查發現女死者頭部有傷痕及流血,初步懷疑死者傷痕由赤手空拳造成。
34歲男貨車司機於2021年11月因賭馬輸錢而影響情緒,在屯門輕鐵大興北站月台把一名素不相識的女子推落路軌,事後更回應事主「你要落去囉」,被控1項有意圖而傷人罪。 他今(22日)於區域法院承認控罪。暫委法官陳慧敏指,被告當時感到事主目光有異,一時氣憤才干犯本案,加上他因濫藥問題影響而犯案,再考慮本案情節較輕微,採納精神科報告建議,判處被告半年醫院令。 患有對立反抗症的男子,在屯門輕鐵站突將一名素不相識的女子推落路軌,幸而當時無車經過,女事主即場被救起,並追問為何要推她,男子回應:「你要落去囉。」該男子事後被捕,警誡稱因賭馬輸了錢,又受家中的蒼蠅困擾,影響情緒而犯案。 男子今(22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 法官判刑時透露,被告稱覺事主望向他的眼光有異,認為事主在嘲笑他,才氣憤犯案。 法官最後採納精神科報告建議,判處其6個月的入院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