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註冊處收費11大好處2026!(持續更新)
(三) 婚姻註冊處收費 根據《婚姻條例》(第181章)的規定,婚禮須於遞交「擬結婚通知書」後三個月內進行,而有關通知書須由申請人或透過婚姻監禮人向婚姻登記官提交。 為方便新人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新人最早可在擬舉行婚禮日期三個月前的十四天內透過互聯網或電話作出預約。 新人亦可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網頁,查閱各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的名額,亦可翻查、更改或取消預約。 答:在擬結婚日期的三個月前,先填妥結婚申報用的規定表格–結婚通知書,然後遞交至任何一間婚姻登記處。 如果使用網上排期服務,更可再提早14天預約擬交結婚通知書的日子。 結婚通知書會在婚姻登記處和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公開展示最少十五天,如期間沒有人提出反對,便可在三個月內舉行婚禮,逾期則需要重新登記婚姻註冊。 婚禮前制定結婚預算,必須製作一個婚禮預算費用的 Excel 工作表,在工作表中列出婚禮花費的每一項費用,並按照實際可能的花費,為每一項分配預算。 明愛賽馬會心泉發展中心的輔導服務是以連結身心靈為重心,有方向性的面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