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須以「住戶」為單位提出申請,如住戶有多於一位合資格的人士,則毎個住戶須指定其中一位合資格人士作為申請人以提出申請。 如他們未能就指定申請人達成共識,即使他們符合項目的受惠資格,將無法處理有關申請。 舉例說,一位65歲的男士,用100萬元加入「公共年金」,再用100萬元加入一個私營的年金,其每月收入便會約有1萬元,超過長者生活津貼的單身人士收入限額,不符合資格領取長者生活津貼。 換言之,他在兩項安排下每月共可獲6385元。 答 27.「富戶政策」並不適用於所有成員均年滿60歲或以上的住戶。 考慮到接近退休的人士或需依賴積蓄和資產以維持日後的生活,若所有家庭成員均為55歲以上的一至三人戶,其資產限額會以四人住戶的相關限額計算。 考慮到部分家庭或依賴於退休時收取的一筆過退休金以維持日後的生活,住戶可在計算家庭總資產淨值時扣除於強積金計劃、職業退休保障計劃、公務員長俸下收取的一筆過退休金。 公屋入息強積金計唔計 若長期服務金/遣散費在提取退休金時被「對沖」,該長期服務金/遣散費亦將被視作退休金一部分,不計算在家庭總資產淨值之內。 不過,若住宅物業的權益是通過法律的運作而獲得、但住戶未能放棄有關權益、及不能居於有關物業,則房屋署助理署長級人員可酌情豁免「無擁有住宅物業」的規定。 公屋入息強積金計唔計: 資格入息審查程序 惟將工業/商業物業自用作營商用途而沒有在營業損益表/財務報告中開列租金支出,則無須計算物業收入。 問 11.住戶在填報受僱收入時,是否只須填報申報月份(4月份/10月份)的入息? 答 11.就受僱收入,住戶需填報的時期與過去的「富戶政策」相同。 (一)申請者亦須符合其他公屋申請資格(例如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必須沒有在香港擁有任何住宅物業;在配屋時,申請表內必須有至少一半成員在香港住滿七年,而所有成員仍在香港居住等)。 今年我即將上樓的時候,房屋署就話仔女居住權同約束權歸男方,不符合資格申請公屋,要仔,女滿18歲才可以與我符合資格申請公屋,之前五年半輪候公屋的號碼要取消,重新由零開始排隊輪候過。 事主以為收到好消息,殊不知迎來噩耗,房署告知她申請公屋不合資格,原因是她當時用暫准離婚令,仔女是共同管養,但居住權和約束權歸男方直至到孩子18歲。 單親媽媽大感崩潰,回想當時以暫准離婚去房屋署申請公屋,後來房屋署寄了一張輪候公屋號碼給她,5年半期間從來沒有提示她要交甚麼資料。 綠置居入公屋|根據房委會在去年9月的最新預測,第一個5年期,即2023/24至2027/28年度的傳統公營房屋建屋量會增至約128,200個單位,包括約82,800個公屋/綠表置居計劃單位。 然而,綠置居理應屬資助房屋,為何被編入公屋類別,是源於上屆政府提出「綠置居當公屋」。 如果我今個月交申請表, 房署係咪會睇返前半年的銀行記錄, 定係在幾年後擇樓時才正式審查呢? 公屋入息強積金計唔計: 每月供款紀錄 社署職員接獲申報後,會核實受惠人所申報的資料,如有需要時,職員會要求受惠人提供進一步資料。 完成核實資料及批核程序後,如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年滿75歲或以上,受惠人可受惠於醫療費用豁免安排,詳情請參考問答59。 年金計劃下發放的年金會被計算為長者生活津貼下的每月入息,但一筆過或分期支付的「投保保費金額」則不會被納入長者生活津貼資產計算,除非受惠人退出年金計劃或部分退保,有關的退保金額(如有的話)才會被計算為該長者的資產。 如受惠人及其配偶/同居人士(如適用)仍符合領取長者生活津貼的入息及資產規定,社署會繼續向受惠人發放長者生活津貼。 如受惠人的婚姻狀況為「已婚」或「同居」(見問答2註),不論其配偶/同居人士有否領取長者生活津貼/其他津貼,均須填報其配偶/同居人士的個人、入息及資產的資料。 如申請人及/或其配偶/同居人士(如適用)的每月入息並不固定,只須申報於填寫申請表格時所賺取的入息便可。 香港輪候公屋時間長,申請者均需接受詳細的入息審查,而在輪候期間甚至獲派單位入住後,也有機會被抽查。 上述申報安排亦同樣適用於年金計劃,包括「香港年金計劃」及私營機構的年金產品。 Bowtie在 2021 全年於直接銷售渠道中持續排行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