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校的學術背景、師資口碑、課程設計、上課地點和學費,才選擇報讀的院校,以配合物業管理從業員工作的靈活性。 「指明課程」會於有關發牌制度的附屬法例實施後的六個月內推出,有關承辦院校最新課程資訊,請見下表。 持牌人須要遵守《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物管條例》)及《物業管理服務(發牌及相關事宜)規例》中的相關規定。 根據以上的定義,舉例而言,就公契中所指的在相關物業中佔有不分割份數的車位,假如該車位的業主,相對於同一座建築物其他各個部分的業主或佔用人而言,乃有權享有該車位的獨有管有權,則就《物業管理服務條例》而言,有關車位便屬一個單位。
B 物業管理牌照 持牌物管公司須就其提供物管服務的每一個物業委任一名持牌物業管理人負責監察投訴的處理(「負責人」),並將負責人的姓名、牌照號碼及電話號碼及/或電郵地址展示於有關物業的顯眼地方。 註:就符合工作經驗準則而言,於物業管理公司本身內部人力資源管理方面提供服務不會被視為第6類別的物業管理服務。 註:就符合工作經驗準則而言,於物業的附屬設施所提供其他類別的物業管理服務不會被視為第5類別的物業管理服務。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此安排提供彈性,讓申請人可按自己情況及預算成功完成指明課程的時間,選擇合適的牌照有效期及繳交相應費用,以避免繳付多於需要的牌照費。
物業管理牌照: 物管局推發牌制 管理千五伙或以下 每年牌費至少7600元
業主應積極參與業主大會,踴躍發表意見,細閱核數報告,提出改善建議;必要時,可藉業主大會,議決撤換甚至解散法團管委,確保法團與物管之間的合作公平、公正、公開。 另外,若認為物管公司有任何失當或違紀行為 ,亦可向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作出投訴。 條例通過後管理公司將會有3年過渡期; 過渡期內不硬性規定物業管理公司及物業管理人領有牌照,惟過渡期後若無相關牌照,則會被起訴。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發牌目的是要提升監管,制定作業備考,令物業管理走向專業化及水平。 條例規定,若管理多於一項業務範籌的管理公司,亦需找取公司牌。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表示, 正積極草擬《物業管理服務(發牌及其他有關事宜)規例》,期望最快可於立法會休會前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 《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把「物業」一詞界定為《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建管條例》)中的「建築物」。
- 如有關公司因提供類別5的物業管理服務而為相關停車場內的裝置作出維修及保養,而停車場所在的大廈的維修保養等服務則是由其他物業管理公司(例如公契經理人)負責,則一般來說,維修及保養停車場內的裝置可視為屬類別5的附帶及必要的物業管理服務。
- 只有在須持牌的物業管理公司中,就物管服務擔任管理或督導角色的人員,才須持牌。
- 此課程旨培訓物業管理從業員,讓他們掌握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巧以應付日常物業管理工作。
- 郵寄一張繳付學費的銀行本票/劃線支票,抬頭請寫上「香港理工大學」,並於銀行本票/支票背頁寫上申請人姓名、課程編號及班別編號。
A 持牌物業管理公司(「持牌物管公司」)須就其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物管服務」) 的每一個物業制定一套有效處理投訴2的機制(「機制」),並於有關物業的顯眼地方展示載有有關機制詳情的告示,讓客戶3備悉有關詳情。 以下載有實務指引的《操守守則》(「守則」)乃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條例》)第5條就施行第4條(違紀行為)而發出的。 雖然持牌人1不會僅因違反守則的條文而招致法律責任,但在紀律聆訊中,守則可獲接納為證據,及關於持牌人違反或沒有違反守則的有關條文的證明,可作為有助於確立或否定受爭議的事宜的依據。 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該物業管理公司是新成立,而尚未簽訂任何管理合約。 物業管理牌照 物業管理牌照 另一個原因可能是物業管理公司已將所有物業管理服務外判予另一間持牌物業管理公司(次承判商),因此該物業被視為屬於次承判商的組合(更多外判例子,請按此)。 在此等情況下,物業管理公司無須聘用任何持牌物業管理人,但為了持有物業管理公司牌照,仍必須符合上述準則一。
物業管理牌照: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
《物管條例》就物管公司(即經營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業務的業務實體)訂明單一級別的發牌制度,並為物管人訂立兩個級別的發牌制度,即物管人(第1級)牌照及物管人(第2級)牌照。 只有在物管公司中,就該公司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擔任管理或監督角色的物管人才須領牌,前線人員無須領有物管人牌照。 根據《物管條例》,物監局可藉規例訂明各種事項,包括將服務訂明為物業管理服務、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而可對牌照(包括臨時牌照)施加的條件,以及就牌照或牌照續期申請訂明可能須繳付的費用。 民政總署署長張趙凱渝上周六(7日)出席香港物業管理師學會舉辦的「2023年物業管理年度啟動儀式」時作出提醒,《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下的發牌制度今年8月1日起全面落實。 屆時物業管理公司及從業員,必須按法例規定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提供物管服務。 「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未能符合「發牌制度」下訂明的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的要求,但具指明物管工作經驗的物管人,可選擇於3年過渡期內申領長達3年有效期的臨時牌照。
- 註:就符合工作經驗準則而言,於物業的附屬設施所提供其他類別的物業管理服務不會被視為第5類別的物業管理服務。
- 《物管條例》指明,如物管公司為物業提供多於一個服務類別(例如物業環境的管理、物業的維修、保養及改善、物業的設施管理等)的物管服務,便須持有牌照。
- 隨着政府為物業管理公司及從業員設立發牌制度的「物業管理服務條例」正式實施,規範房管從業員的基本資格必須具備相關的專業學歷和經驗。
- 物管公司方面,已有500多間公司申領牌照,而其中300多間已成功獲發牌。
- 在有可能有或有潛在利益(不論是金錢或其他實益利益)衝突的情況下,持牌人須在合理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向其客戶詳盡披露有關利益。
監管局建議,凡提供多於一個類別的物業管理服務,其業務實體便要持牌。 物管服務會分為七類,分別是管理、清潔、維修、財務管理、設施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法律服務。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向立法會提交交件,簡介《物業管理服務條例》下正草擬的附屬法例條文。 物業管理牌照 監管局建議,凡提供多於一個類別的物業管理服務,物業管理公司便要持牌。
物業管理牌照: 物管公司權力
如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有合理因由懷疑發生違規事宜,便可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物管條例》)進行調查。 就「可接受的任何資歷」,監管局會考慮所有有關因素,包括經香港資歷架構「過往資歷認可」機制獲取的資歷。 於該機制下,具備物業管理業能力單元組合屬第四級的資歷證明書五張(當中必須包括「客戶服務管理」的資歷證明書),將被監管局認為可接受的資歷。
現時已有4間大專院校獲監管局委托承辦「監管局指明課程」。 監管局在一般情況下會致力於收到此類投訴後十個工作天內完成跟進並回覆投訴人;如個案涉及複雜的事宜,監管局則須較長時間作出回覆;然而,監管局會致力於收到投訴後十個工作天內作出初步回覆。 物業管理牌照 物業管理服務是一項綜合性跨行業專業的服務,如物業規模達1,500個或以上單位,有關的物業管理服務的複雜性及需求會相對較高;再者,物業管理所涵蓋的服務範圍日趨多元化,相信需具有全面及專業的物業管理知識,才能提供理想的物業管理服務。 故此,當業主或業主組織「自管」1,500個單位或以上的物業時,相關的業主或業主組織如提供多於一個類別的物業管理服務而該等物業管理服務是超過依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須履行的職責及責任便須持有牌照。 除《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物管條例》)第7條另有訂明外,於過渡期後物業管理公司在香港為有公契的物業提供多於一個服務類別的物業管理服務,則必須持有牌照。 由於題述物業管理服務公司並不是有關物業的業主,亦不是ㄧ名個人,因此不屬《物管條例》第7條訂明的例外情況。
物業管理牌照: 物管業因疫情對人才需求增加
指明課程自去年10月開辦至今,已推出40多班,逾1,400名學員修讀,當中超過500名學員完成課程,不少隨即申領正式物管人牌照。 在評估申請人是否符合物業管理工作經驗的準則時,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會考慮相關物業管理服務的性質,而不是提供相關服務的地點。 因此,根據問題所述的情況,有關職務只涉及類別 2(物業所處環境的管理)的訂明物業管理服務。 《物管條例》指明,如物管公司為物業提供多於一個服務類別(例如物業環境的管理、物業的維修、保養及改善、物業的設施管理等)的物管服務,便須持有牌照。
以下載有實務指引的《操守守則》(「守則」)乃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物管條例》)第5條就施行第4條(違紀行為)而發出的。 雖然持牌人不會僅因違反守則的條文而招致法律責任,但在紀律聆訊中,守則可獲接納為證據,及關於持牌人違反或沒有違反守則的有關條文的證明,可作為有助於確立或否定受爭議的事宜的依據。 在評估申請人是否符合準則時,監管局會考慮服務的性質,而不是提供相關服務的地點。 例如於物業的會所提供的清潔服務,只會被視為類別 2(而非類別5) 的物業管理服務;同樣,於物業的附屬設施提供的維修服務,只會被視為類別 3 (而非類別5)的物業管理服務。
物業管理牌照: 物業管理工作經驗
如符合準則一的物業管理人(第1級)是全職聘用,則該持牌人可被包括在符合最低人手比例的全職持牌物業管理人中。 物業管理牌照 註7:一般而言,副學士學位、文憑或同等學歷必須符合香港資歷架構第4級或以上並具有最少90個資歷學分。 作為業主,必先了解清楚物管公司的發牌制度、法定責任,以及監察途徑,才可促進溝通,達致雙贏局面。 即看以下千居文章,加深對物管的認識,以及快速瀏覽全港主要物管公司名單。
將以下文件連同銀行本票/劃線支票/繳款確認頁面(網上繳費) 交回香港九龍紅磡紅樂道8號香港理工大學紅磡灣校園4樓404室專業進修學院。 每申請一項課程,須呈交一張報名表格,並以銀行本票/劃線支票/網上電子繳費系統,繳付課程學費。 做得耐,有經驗的話,甚至會有Headhunt主動打電話問需唔需要跳槽轉工,可見前景相當唔錯。 雖然做物管未必發到大達,但要做到三餐無休、每年去旅行,並非難事。
物業管理牌照: 物業管理文憑課程(與康業服務有限公司合辦)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正積極草擬《物業管理服務(發牌及其他有關事宜)規例》(附屬法例),並計劃於立法會本年度休會前提交,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望年底或明年初實施發牌制度。 物管業發牌制度過渡期已進入倒數階段,監管局主席黃江天指出由於物管公司及物管人數眾多,提醒仍未提交牌照申請的公司,如希望在過渡期前完成所有申請程序及發牌工作,須於今年5月前開展牌照申領程序。 答:法例並無規定物管公司董事必須是持牌物管人;但有關物管公司須聘用至少一名(可兼職或全職)對該公司提供物管服務一事有實際控制權的持牌物管人(第1級),並按監管局指明的最低人手比例,聘用一定數目的全職持牌物管人。 【物管業發牌】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自實施以來,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一共接獲逾2,300宗牌照申請預約。 截至昨日,監管局共發出超過1,000個物業管理人及物管公司牌照。 【物管業發牌】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自實施以來,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一共接獲逾2,300宗牌照申請預約及共發出超過1,000個物業管理人及物管公司牌照。
這種檔案通常包含匿名而獨有的識別標記,但不具備辨識網站個別使用者的功能。 你可在此網站提交各項酒牌及會社酒牌的申請,以及查閱你的處所類牌照(如食物業處所、會社、酒店、旅館等)的申請進度。 上述院校正申請課程可獲發還持續進修基金款項的課程名單內,當局表示課程將於今年第4季內開展,課程地點包括港島、九龍及新界。
物業管理牌照: 物業管理公司及物業管理人的發牌制度正式實施 7月27日起可網上預約申領牌照
「持牌人」一詞是指物業管理公司牌照;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臨時 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或臨時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的持有人。 守則內提及持牌物管公司須與投訴人聯絡的指引只適用於投訴人有提供聯絡方法的情況。 如投訴人沒有提供任何聯絡方法,則載於守則第C段、第D段、第E段及第E段關乎與投訴人聯絡的指引並不適用。 「持牌人」一詞是指持有以下牌照的人士:物業管理公司牌照;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臨時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或臨時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
註1:一般而言,學位或同等學歷必須符合香港資歷架構第5級或以上並具有最少150個資歷學分。 註2:可接受的資歷包括:於2005年1月1日或之前,已成為監管局認可的專業團體的會員及如該專業團體有不同級別、類別或組別(包括以其他方式描述的級別、類別或組別)的會籍,亦是該專業團體指明的級別、類別、組別或專業領域的會員的申請人。 註3:「物業管理工作經驗」是指位於香港的物業提供物業管理的全職工作經驗,而該等工作經驗必須涉及提供兩個或以上類別的物業管理服務。 註4:一般而言,副學士學位、文憑或同等學歷必須符合香港資歷架構第4級或以上並具有最少90個資歷學分。
物業管理牌照: 申請程序
截至7月底,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共發出超過3,700個物業管理人及物業管理公司牌照,物管人牌照當中約56%為正式牌照,其餘則屬臨時牌照。 條例通過後管理公司將會有3年過渡期; 過渡期內不硬性規定物業管理公司及物業管理人領有牌照,惟過渡期後若無相關牌照,則會被起訴,最高罰款50萬及監禁兩年。 一旦物業管理公司違反牌照守則,他指將分發警告信、停牌、甚至釘牌等罰則;亦會設獨立委員會去調查相關指控,物業管理公司不滿的話,可再向政府認可的上訴委員會內處理。 謝偉銓指,初步要求領取經理牌牌照的人士,至少要有大學學歷,及至少3年相關經驗,才可取得牌照。
物業管理牌照: 物業管理證書 – 臨時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
另外,亦有不少業主組織於進行招標採購物管服務時,已加入投標者必須持有監管局發出的物管公司牌照作為先決或優先考慮聘用的條件,特別是牽涉服務期跨越發牌制度過渡期的物管合約,以確保過渡期後相關物管公司可按法例持有牌照提供物管服務。 故此,避免落後同業,落後市場,監管局熱切呼籲物管公司立即開展申領牌照程序。 凡物管人於物管公司擔任提供物管服務的管理或監督角色,便須根據持牌準則所列明的學歷及/或專業資格規定,以及指明工作經驗要求,申領「物管人牌照」,但前線物管工作人員則毋須申領牌照。 申領1級牌照的物管人,必須持有「認可專業團體」的指定會員資格。 民政總署署長張趙凱渝上星期六(一月七日)出席香港物業管理師學會舉辦的「2023年物業管理年度啟動儀式」時作出提醒,《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物管條例》)下的發牌制度今年八月一日起全面落實。 屆時物業管理(物管)公司及從業員(物管人),必須按法例規定持有有效物管牌照,才可提供物管服務。
物業管理牌照: 物業管理招募
若申請人以途徑一或二申請物管人(第2級)牌照,申請人須在緊接提交申請前的9年註1(即5年 + 4年)內具有最少2年物業管理工作經驗。 若以途徑二申請物管人(第1級)牌照,申請人須在緊接提交申請前的12年(即8年 + 4年)註2內具有最少5年香港物業管理工作經驗。 若申請人以途徑一申請物管人(第1級)牌照,申請人須在緊接提交申請前的10年註1(即6年 + 4年)內具有最少3年物業管理工作經驗。 如持牌物管公司合理地相信有關人士就某事宜只是作出查詢、提供意見或資料,而不是提出投訴,則毋須按守則處理有關事宜。 投訴可由具名或不具名人士作出,而該等人士包括相關物業的客戶、用戶及訪客。
物業管理牌照: 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
課程深入剖析物業管理的各個範疇,當中包括樓宇設施及維修保養、業戶管理、優質服務、法律應用、財務風險管理及人力資源管理及財務風險管理等;課程內容結合管理概念及理論,亦會透過真實個案研究,提升學生的實務知識與技能應用。 「物業管理公司牌照」: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內所訂明的7類物管服務,若物管公司提供多過一個類別的物管服務便須申領「物管公司牌照」。 持有物管公司牌照的準則,包括物管公司須聘用指定數目的全職持牌物管人。 物業管理牌照 任何人可對涉嫌犯了違紀行為或不再符合持有牌照所須符合的任何訂明準則(違規事宜)的持牌人作出投訴。
物業管理牌照: 發牌制度
投訴人必須向監管局提供其姓名、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及電話號碼,以便聯絡及在有需要時向投訴人發出傳票,以出席紀律聆訊作供。 投訴人應提供詳細資料,包括事件發生的日期、涉及的物業、有關人士及物業管理公司(物管公司)等。 為協助監管局對投訴作出初步評估,監管局鼓勵投訴人填妥及遞交投訴表格。 若以途徑三申請物管人(第2級)牌照,申請人須在緊接提交申請前的12年(即8年 + 4年)註2內具有最少4年香港物業管理工作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