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2026詳細攻略!(小編貼心推薦)

實行上述新措施後,公署收到相關投訴,指措施令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位供不應求的情況更趨嚴重,加上有持證明書的人士涉嫌濫用證明書,包括長時間佔用或在沒有接載殘疾人士的情況下使用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位,因而減低了殘疾駕駛者使用有關泊位的機會。 傷殘人士出行舉步維艱,運輸署年初開放讓接載傷殘人士的駕駛者亦可使用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然而有傷殘司機反映有人將專用泊位當作私家停車場,最多泊足6日,剝奪其他使用者權利。 本報記者亦直擊部分接載者無視指引,在沒有接載傷殘人士的情況下仍停泊專用泊位,導致爭位情況惡化。 殘疾人士專用的路旁泊車位,以往只供持有「藍證」的殘疾駕駛者使用,運輸署1月29日起採取新措施,將有關泊位的使用資格擴展至持有「灰證」人士,以方便他們接載指定的行動不便殘疾人士出行。 根據運輸署資料,本港約有450個殘疾人士專用的路旁泊車位,截至3月中,該署共發出了1,816張「藍證」及1,790張「灰證」。

  • 有網民則指,由於許可證的字體太細,攝紙者可能沒看清楚,才產生誤會;亦有網民指未必所有人都明白該許可證的用途,「身邊無(冇)殘疾人士,唔識其實唔出奇」。
  • 亦有無證車輛非法佔用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令真正需要的持證人士無法停泊。
  • 本港泊車位供不應求情況嚴重,殘疾人士專用路旁泊車位被佔用情況也加劇,導致不少傷殘駕駛者和接載傷殘人士的司機出行困難,警方為保障傷殘人士的權利,縱使執法面對取證困難,依然迎難而上,其中沙田警區近期採取專項打擊行動,人員不分晝夜巡查及守候蒐證,成功檢控多名違例司機。
  • 為照顧傷健人士的需要,領匯特別為所有接載傷健人士的車輛提供四折時租泊車優惠。
  • 本材料由Sing Tao Newspapers San Francisco Ltd.代表星島新聞集團有限公司發佈,更多相關信息可從華盛頓特區司法部獲得。
  • 截至今年3月中,該署共發出了1,816張許可證及1,790張證明書。

由今年1月29日開始,運輸署將有關泊位的使用資格擴展至持有「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的人士,以方便他們接載指定的行動不便殘疾人士出行。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申訴專員公署發稿指,運輸署放寬殘疾人士泊車位措施後,當局便接獲投訴指,新政策令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位供不應求的情況更趨嚴重,加上有持「灰證」的人士涉嫌濫用有關證明書,包括長時間佔用,或在沒有接載殘疾人士的情況下使用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位,因而減低了殘疾駕駛者使用有關泊位的機會。 傷殘人士出行舉步維艱,運輸署年初開放讓接載傷殘人士的駕駛者亦可使用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讓未能自駕的傷殘人士亦可享用免費泊車福利。 然而,政府的「好意」卻被人濫用,有傷殘司機反映有人將專用泊位當作私家停車場,最多泊足6日,剝奪其他使用者權利。 本報記者亦直擊部分接載者無視指引,在沒有接載傷殘人士的情況下仍停泊專用泊位,導致爭位情況惡化,傷殘司機兜圈逾半小時亦找不到泊位,深感無奈。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獨家|警嚴打霸傷殘人士車位司機 沙田區檢控8人

運輸署將「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証明書」(簡稱「泊車証明書」)的申請資格放寬,申請人由之前限於殘疾人士直系家屬,放寬至任何人士(包括朋友、非直系家屬)均可申請。 4limb論壇»論壇網頁 › 復康政策 › 復康政策 ›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証明書 申請須知及優惠 … 另一藍證司機何先生坦言經常見到灰證司機並無接載傷殘人士時停泊專用車位導致一位難求,令本身會載着結他四處表演的他,最近只能坐着電動輪椅出行,惟輪椅無法運載他的表演物品,變相剝削他出行及融入社會的權利。 在不會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或造成重大阻礙的情況下,殘疾乘客只要向司機出示「殘疾乘客在限制區上落車證明書」,除了快速公路和 24小時限制區外,可在其他限制區上落的士、私家車、私家小巴或私家巴士。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而由新措施影響,署方發出的證明書則由同期2,488個,微升逾一成至2,826個。 另外,亦有意見認為,執法人員難以確定「灰證」持有人駕車進出相關泊位時,是否正接載其「灰證」指定的殘疾人士,為執法構成挑戰。 葉要經常兜圈到附近找位,有時等足兩句鐘才成功泊車,惟往往要步行3至4條街回家,對於必須雙手使用拐杖支撐身體走路的他來說相當吃力,下雨天時更無法撐傘,泊車後要搭的士回家,盼灰證司機自律,專用泊位不可連續停泊超過24小時。 (八)獲發有效駕駛執照的傷殘人士,亦可為其擁有的一輛私家車、電單車或機動三輪車申請使用政府隧道及青馬管制區免費行車劵。 運輸署今日(九月二十七日)宣布將由下星期一(九月三十日)起,實施擴大現行「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的試驗計劃。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證明書,有效期最長為3年……

殘疾人士專用的路旁泊車位,以往只供持有「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的殘疾駕駛者使用。 不過,運輸署今年1月29日起將有關泊位的使用資格,擴展至持有「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的人士,以方便他們接載指定的行動不便殘疾人士出行。 新措施實行後,申訴專員公署接獲投訴,指措施令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位供不應求的情況更趨嚴重;加上有持證明書的人士涉嫌濫用證明書,包括長時間佔用或在沒有接載殘疾人士的情況下使用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位,因而減低了殘疾駕駛者使用有關泊位的機會。 另有意見認為執法人員難以確定證明書持有人駕車進出相關泊位時,是否正在接載其證明書指定的殘疾人士,增添執法難度。 運輸署今年1月底開始,逐步開放路邊殘疾泊位,予持有「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灰證)的人士使用,令可使用傷殘人士泊位者數目頓時大增一倍。

如車輛由駛進一號或四號停車場起計停泊逾半小時,則須繳付標準停車費用。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1.車輛停放首三天一律收費315港元,收費以每停放24小時作一日計算。 3.請使用八達通卡、Visa/萬事達卡/銀聯卡或現金,於停車場出口處的顧客服務中心繳費。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如繳付金額為1,000港元或以下,駕駛人士只須在出閘時刷卡付款即可;如繳付金額超過1,000港元,請前往停車場的顧客服務中心繳費。 為配合新安排,運輸署正分階段更換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的交通標誌(見附件),並預計於六個月內完成更換工程。 (四)新界沙田上禾輋路 1 號政府合署 2 樓沙田牌照事務處申請人須提交詳列於申請表格 TD544 (Rev.02/21)第四部份內的所有證明文件。 按照早前於2013年訂定的10年計劃,領匯將繼續積極提升停車場的服務及設施,為車主提供優秀的停車環境,其中包括樂富、尚德及頌富停車場的翻新工程,每個涉及費用約三百萬港元。 截至2014年2月,領匯已為超過6,500個泊車位進行粉飾工程以及為130個保安更亭重新髹漆。

  • 發貼者以「點解要喺我車頭放張污糟廁紙?」為題,指自己日前於將軍澳一個停車場傷殘位泊車,豈料有人攝了一張廁紙於其車頭作「溫馨提示」,上面寫着「不能霸佔傷殘車位,不道德」的字句。
  • 但今次優惠特別在由健全的照顧者當司機亦享優惠,而且下月起持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及「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者,更可以無須成為月租客戶,便可以 HK $388 申請「隨意泊」服務,即每天早上 8 時至凌晨 12 時期間,可以領匯其中 161 個停車場時租車位任泊,十分方便。
  • 香港傷殘青年協會轄下的傷青駕駛會1月初接獲投訴,指全港各地的路邊殘疾人士泊車位正陸續換上「可供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簡稱藍證)及「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簡稱灰證)的標誌,並讓持灰證人士使用相關泊位。
  • 為配合新安排,運輸署正分階段更換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的交通標誌(見附件),並預計於六個月內完成更換工程。

本會不少會員都有駕駛車輛,故本會轄下設有「傷青駕駛會」,主要爲殘疾駕駛者發聲和跟進他們所關注的問題。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亦有無證車輛非法佔用殘疾人專用泊位,令真正需要的持證人士無法停泊。 「佢最多泊足6日,咁樣已經違例,當正係免費私家停車場!」患小兒麻痹症導致殘疾的葉先生,是藍證持有人,多年來駕車到不同地點工作,原本晚上可停泊在住所附近的殘疾人專用泊位,以往每個星期可泊3晚,自新政策推出後一晚也泊不到,更常被一架貼有灰證的橙色私家車佔用,一泊就數以日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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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眼利網民則表示,警方之所以並不即時抄牌,是因該輛車並不是佔用殘疾人士車位,照片中可見車輛的擋風玻璃上貼上「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即俗稱的「灰證」,根據運輸署規定,持證人是可使用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 然而若車輛停泊在車位超過24小時亦屬違法,但發告票者須要有證明該車輛連續24小時「無郁過車」,才可對其車輛發出告票。 香港傷殘青年協會轄下的傷青駕駛會1月初接獲投訴,指全港各地的路邊殘疾人士泊車位正陸續換上「可供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簡稱藍證)及「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簡稱灰證)的標誌,並讓持灰證人士使用相關泊位。

警方發言人指,並無備存傷殘人士車位被非持有「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汽車佔用的執法數字,會就個別案件的實際情況,向違例泊車的司機發出口頭警告或作出票控。 殘疾駕駛者所言非虛,本報記者連日直擊,發現不少灰證司機未有遵循必須接載下肢肢體傷殘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的指引。 深水埗福華街的專用泊位停泊了兩架貼有灰證的私家車,有男乘客在白色電動車落車後,健步如飛地直走向港鐵站。 運輸署今日(一月二十二日)公布,「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泊車證明書)的適用範圍由一月二十九日起將擴大至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 備註:過往接載傷健人士的車主,需於進入停車場時向當值職員出示「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或「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並經核實方可享有有關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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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為監察有關路旁專用泊位有否被不當使用,運輸署定期在使用率高的泊位地點(例如位於市區繁忙地段及殘疾人士經常使用的路旁專用泊位)及接獲市民投訴或舉報的地點進行調查。 視乎調查結果,運輸署會向有關違反「證明書」批准條件(包括規定「證明書」持有人在進入及/或離開路旁專用泊位時,車上必須載有運輸署批准信上所列明的下肢殘疾人士)的持有人發警告信及考慮取消有關的「證明書」。 自新措施實施至二○二三年一月底,運輸署在跟進個案後共取消22張「證明書」。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傷青駕駛會主席黃健雄指,灰證的初衷是讓健全司機接載有需要出行的傷殘人士,惟自從放寬泊車條件後,不少司機將專用泊位作私家停車場泊過夜,明顯違反接載用途。 趙慧賢指出,運輸署新措施本意良好,唯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位數目有限,必須有有效的監察機制。 故申訴公署決定展開主動調查,審研運輸署有關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位的工作,包括許可證及證明書的簽發情況,專用泊位的供應和使用條件,以及對專用泊位使用情況的監察等,並在有需要時提出改善建議。 運輸署強調,為監察有關路旁專用泊位有否被不當使用,署方定期在使用率高的泊位地點及接獲市民投訴或舉報的地點進行調查,並會視乎調查結果向有關違反證明書批准條件的持有人發警告信及考慮取消有關的「證明書」(灰證)。 而自新措施實施至2023年1月底,運輸署在跟進個案後共取消22張證明書。 香港傷殘青年協會轄下的傷青駕駛會,在今年1月接獲大量會員投訴,指全港各地的路邊殘疾人士泊車位正陸續換上可供「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藍證)及「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灰證)使用的標誌,令他們搵位泊車的難度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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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單車司機及持有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人士須前往位於停車場出口處的顧客服務中心,以辦理泊車優惠手續。 持有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人士亦可於親身前往四號停車場顧客服務中心預先登記八達通卡,進出停車場時必須使用該八達通卡方可享用泊車優惠。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市民若對此課題有意見,可於10月23日或之前以書面向申訴專員公署提交。 運輸署發言人指,署方會在個別懷疑有人濫用泊位地點或使用率較高的泊位進行實地調查,如持證人違反使用條件會取消其「泊車證明書」。 自新措施實施以來,共收到約20宗涉及懷疑有人濫用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的投訴 。 不過,為方便殘疾人士出入,警方同意行使酌情權,在不會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或造成重大阻礙的情況下,容許的士、私家車、私家小巴和私家巴士的司機在限制區(快速公路和 24 小時限制區除外)上落殘疾乘客。

如繳付金額為500港元或以下,駕駛人士只須在出閘時刷卡付款即可,否則請前往停車場的顧客服務中心繳費。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 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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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持有「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的人士,使用咪錶泊車位或「購票展示系統」泊車位時,可獲豁免繳付泊車費,亦可以半價使用任何運輸署轄下政府多層停車場的傷殘人士專用停車位。 運輸署透露,為配合上述新安排,署方正分階段更換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的交通標誌,並預計於6個月內完成更換工程;署方今日(22日)亦會郵寄新的泊車證明書及信件給現有持證人,以介紹相關安排。 此外,有意見認為執法人員難以確定證明書持有人駕車進出相關泊位時是否正在接載其證明書指定的殘疾人士,新措施增添了執法難度。 截至2021年3月中,該署共發出1,816張許可證及1,790張證明書。 傷青駕駛會主席黃健雄指,當局倉促開放車位限制,恐怕令傷殘人士司機「生活、社交以及上班搵食都有問題」。

截至2020年8月,香港合共有447個路邊殘疾車位,並准許持有「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藍證)的殘疾司機停泊。 惟運輸署日前宣布,將在明日(29日)起逐步開放路邊殘疾泊位,予持有「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灰證)的人士使用,在車位不變的情況下,使用者的數目卻頓時大增一倍。 香港傷殘青年協會今(28日)召開記者會反對署方的決定,表示新措施將令原本已一位難求的殘疾車位更加緊張,嚴重影響傷殘駕駛者的日常出行,敦促政府收緊灰證批發條件,同時增加車位比例。 惟運輸署去年發出的「藍證」減少,發出的「灰證」反增多,不排除有專用泊位被濫用,署方指會監察情況,並指已取消22張「灰證」。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本港泊車位供不應求情況嚴重,殘疾人士專用路旁泊車位被佔用情況也加劇,導致不少傷殘駕駛者和接載傷殘人士的司機出行困難,警方為保障傷殘人士的權利,縱使執法面對取證困難,依然迎難而上,其中沙田警區近期採取專項打擊行動,人員不分晝夜巡查及守候蒐證,成功檢控多名違例司機。 負責嚴打行動的警官稱,經人員不遺餘力執法,已收到明顯阻嚇作用,會將有關打擊工作恆常化,不讓違泊亂象故態復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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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香港人口老化,灰證持有人的數量將大幅增加,組織亦促請政府為特殊需要人士作出更全面、妥善、長遠的規劃。 網民更表示,發告票者若想知道和證明該車輛於24小時內有沒有曾離開車位,通常都會於該車輛和地板上畫上記號,俗稱「畫鬼腳」,來看記號有沒有曾移開過的痕跡。 有網民亦指,正常警方「貼得呢張肯定已劃咗鬼腳」,但有網民亦表示如果車主將通告拿走並「洗走鬼腳」,對方亦可能難以證明該車輛停泊的時間。 運輸署提醒持證人泊車前需留意有關交通標誌是否已更換,也可瀏覽該署網頁查看已更換交通標誌的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位置。 黃健雄續指,灰證的申請程序寬鬆,只要能提供由註冊醫生、註冊護士、校長或物理治療師所發出的證明文件,加上被接載者的身分證明文件就能申請;健全人士濫泊殘疾車位的事件時有聽聞,他擔憂在放寬限制後,車位數目並沒因此而增加,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殘疾駕駛者需花更多時間才能找到車位停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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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進入四號停車場後15分鐘內使用同一張八達通或信用卡通過三樓及四樓之間的閘機,以免被額外收取任何費用。 請注意,長期停放收費不適用於該等在四號停車場其他樓層或其他停車場停放的車輛。 三天的長期停放期間後的停車費用會以時租或日租費用計算(視乎情況而定)。 4.持有香港運輸署發出的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的人士,上述停車收費可享50%折扣優惠。 5.輕型貨車及的士禁止使用一號及四號停車場,請按此查閱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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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調查資料,領匯旗下部分停車場在是次調整月費後,收費仍較鄰近其他停車場為低。 此外,領匯亦會維持一貫政策,確保旗下停車場收費向上調整每年不會多於一次,更會於調整生效前最少一個月通知所有客戶。 如您在日常生活中遇上困難,對政府或公營機構服務有意見,歡迎致電、電郵、傳真或郵寄予我們,我們必定代為向有關部門了解、反映及跟進。 發貼者以「點解要喺我車頭放張污糟廁紙?」為題,指自己日前於將軍澳一個停車場傷殘位泊車,豈料有人攝了一張廁紙於其車頭作「溫馨提示」,上面寫着「不能霸佔傷殘車位,不道德」的字句。 駕駛人士須以八達通卡、Visa、萬事達卡或銀聯卡進入停車場,並在離開時繳費。 駕駛人士須以八達通卡、Visa、萬事達卡或銀聯卡進入停車場,並在離開時以同一張卡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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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人或其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必須擁有以其本人姓名登記的車輛(車身高度須低於運輸署轄下停車場的高度限制);及(二)申請人所接載的乘客必須經由合資格人士或機構確認為下肢肢體傷殘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 運輸署今日(22日)公布,「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之適用範圍由29日起將擴大至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 根據運輸署資料,現時本港約有450個殘疾人士專用的路旁泊車位。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截至今年3月中,署方共發出了1,816張許可證及1,790張證明書。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私家車

此外,組織向政府查詢時,運輸署網頁曾一度顯示灰證持有人不能使用路邊傷殘司機專用泊車位,與新換的標誌內容有牴觸,雖然有關內容事後已修訂,但這反映署方資訊發放安排混亂,令殘疾駕駛者無所適從。 為配合新安排,運輸署正分階段更換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的交通標誌,並預計於6個月內完成更換工程。 運輸署今日公布,「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的適用範圍由1月29日起將擴大至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 【Now新聞台】「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適用範圍,下周五起擴大至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 3.持有香港運輸署發出的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的人士,上述停車收費可享50%折扣優惠。

她說,公署決定展開主動調查,審研運輸署有關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位的工作,包括許可證及證明書的簽發情況,專用泊位的供應和使用條件,以及對專用泊位使用情況的監察等,並在有需要時提出改善建議。 截至今年3月中,該署共發出了1,816張許可證及1,790張證明書。 運輸署實行上述新措施後,公署收到相關投訴,指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位供不應求的情況更趨嚴重,加上有持證明書的人士涉嫌濫用證明書,包括長時間佔用或在沒有接載殘疾人士下使用專用泊位,減低了殘疾駕駛者使用有關泊位的機會。 此外,有意見認為執法人員難以確定證明書持有人駕車進出相關泊位時是否正接載其證明書指定的殘疾人士,新措施增添了執法難度。 運輸署去年1月放寬路旁的「傷殘人士泊車位」的使用資格,至持有「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下稱「灰證」)的健全司機所駕駛的車輛使用。 香港傷殘青年協會在今年4至5月進行問卷調查,了解開放傷殘人士泊車位予「灰證」車輛對殘疾駕駛者的影響,並成功收集279份問卷,逾90%的殘疾駕駛者指「灰證」車輛濫用傷殘人士泊車位的情況非常嚴重,超過80%受訪者因難以停泊傷殘人士泊車位,需要被迫減少社交活動。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運輸署放寬傷殘車位停泊資格 殘疾、健全者8人爭1車位

因應新措施的實施,運輸署一直在各區積極審視各類型車輛的泊車需求,並在合適地點增加路旁專用泊位,有關泊位數目過去幾年持續上升。 運輸署亦研究優化路旁專用泊位的措施,包括檢視「證明書」的申請資格及審批準則,以及加強措施以阻嚇各種不當使用「證明書」的行為。 此外,運輸署現正研究運用新科技,例如在路旁專用泊位設置智能監察系統,以加強監管路旁專用泊位使用情況。 運輸署目標在二○二三年上半年以試驗形式在個別地點展開有關監察系統的測試。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運輸署指「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適用範圍將擴大

東網記者連日直擊,深水埗福華街的專用泊位停泊了兩架貼有灰證的私家車,有男乘客在白色電動車落車後,健步如飛地直走向港鐵站。 在觀塘海濱道,一名男子獨自駕駛貼有灰證的黑色房車,停泊在專用泊位後施然離去,並無接載殘疾人士。 亦有無證車輛非法佔用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令真正需要的持證人士無法停泊。 一號及四號停車場均預留特別停車位,供持有有效「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或「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的駕駛人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