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計劃15大分析2026!(小編貼心推薦)

如福建計劃受惠人決定遷往廣東省定居,他/她必須在改變定居省份前通知社會保障辦事處(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或社署的代理機構並獲社署批准,方可遷往廣東省定居及繼續領取在廣東計劃下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 資產包括在香港、澳門、內地或海外由申請人及/或其配偶/同居人士(如適用)分別或共同擁有或與他人共同擁有的資產。 年滿70歲的長者可申領無須經濟審查的高齡津貼,長者可填妥「福建計劃簡易表格」以申報其入息及/或資產超過限額及提出申請轉領福建計劃下的高齡津貼,然後將表格交回社會保障辦事處(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 選擇參加廣東計劃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日後也可選擇退出廣東計劃,返回香港定居並繼續領取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或選擇遷往福建省定居及繼續領取福建計劃下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 如廣東計劃受惠人決定遷往福建省定居,他/她必須在改變定居省份前通知社會保障辦事處(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或社署的代理機構並獲社署批准,方可遷往福建省定居及繼續領取在福建計劃下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 倘若申請人沒法覓得其他人士擔任其見證人,在遞交表格時可以不填寫見證人資料。

廣東計劃

福建計劃申請人開始獲發津貼的日期由社署收到申請的日期(如申請是由其他機構轉介,則為申請日期或轉介日期)或由申請人符合資格領取津貼的日期起計算,以較後的日期為準。 如已移居福建的申請人基於健康原因未能回港辦理申請手續,而又能夠提供由公立醫院/診所發出的文件證明其健康狀況,社署會委託代理機構協助申請人完成申請手續。 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福建計劃設有高齡津貼及長者生活津貼,為選擇移居福建省的合資格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現金津貼。 社署在接到申請後,會安排職員預約申請人到社會保障辦事處(廣東計劃)會見及完成申請手續。

廣東計劃: 申請資格

若申請人未能提供任何住址證明,但確實在該住址居住,申請人仍可先將填妥的「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申請表」,連同其他證明文件副本寄回社會保障辦事處(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社署會根據個別申請人的情況跟進有關申請。 社署接到申請後,會透過預約邀請申請人到社會保障辦事處(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會見及完成申請手續。 社署收到「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申請表」後會發信予申請人,確認已收到申請。 為便利長者和務求令會面過程暢順,社署會透過預約,安排申請人到社會保障辦事處(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辦理和完成申請手續。 不過,如你未能提供所要求的個人資料,本署可能無法處理你的申請或向你/申請人及/或你/申請人的家人提供援助/服務。 從收租或分租所得的淨收益是會計算在入息內,而非自住的物業亦會計入在資產內。

社署委任的代理機構會監察福建計劃的高齡津貼及長者生活津貼個案,並每年進行郵遞覆核或抽樣家訪調查,以核實受惠人的申請資格。 如申請人擁有股票、債券、外幣、金條或其他資產,可參照申請福建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日前的最後一個交易日的平均賣出價〔即(最高價 + 最低價)/2〕作計算,或參考距離申請日前最近期的銀行/證券行通知單(如適用)。 在評估申請人是否符合申領福建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是以個人或夫婦為單位,並非以整個家庭為單位作評估。

廣東計劃: 查詢

在親身辦理申請手續前,他/她須先填妥申請表,連同有關的證明文件副本及近照兩張寄回社會保障辦事處(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 廣東計劃 社會福利署(社署)接到申請後,會透過預約邀請申請人到社會保障辦事處(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會面及辦理申請手續。 申請人在會面時須要出示有關的證明文件正本,如香港身份證、旅遊證件(例如回鄉卡)等。 長者生活津貼申請人亦須攜帶其配偶/同居人士(只適用於婚姻狀況為「已婚」或「同居」(註)的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有關申請人及其配偶/同居人士(只適用於婚姻狀況為「已婚」或「同居」(註)的申請人)的入息及資產的證明文件正本。 廣東計劃 當長者退出年金計劃或部分退保,獲發還的退保金額(如有的話)會被計算為其資產。 如長者及其配偶/同居人士(如適用)的資產總值超過規定的限額,便不符合資格領取福建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

廣東計劃

若你在有關付款年度(即由2022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25日)在廣東居住少於60天,你便不會享有305天的離開廣東的寬限。 你在該付款年度只會獲發在廣東居住期間(共40天)的津貼。 廣東計劃 抵港後,申請人可經香港中國旅行社在港辦理申請回鄉卡返回國內(申請人可憑香港入境事務處發出的「申請身份證收據」辦理申請)。 申請人若持期滿失效的回鄉卡,可經香港中國旅行社,在內地辦理一次性的「入出境通行證」(俗稱「臨通」)。 如保險箱內的物品是屬於現時列出的六項資產(如現金、銀行存款、股票及股份的投資、金條及金幣等)類別,均會作為資產計算。 此外,申請人若是公屋戶籍內的認可家庭成員,於刪除戶籍時,其家人仍繼續租住原來的公屋單位,申請人可向房委會申請「恢復戶籍保證書」。

廣東計劃: 廣東計劃的申請手續及津貼發放的安排是怎樣?

非法留港的人士,以及並非以定居原因獲准在香港居留的人士(例如輸入勞工和旅客),均不符合資格申請廣東計劃。 如申請人與家人有聯名戶口而有關資產不是均分,雙方須以書面聲明以交代資產的比例如何分配,詳細列明有關聯名戶口的戶口號碼、總金額及分配比例,並由雙方共同簽署。 申請人須誠實申報其入息及資產狀況,如有蓄意隱瞞及漏報,可能觸犯法例並面對刑責,社署亦會悉數追討多領款項。 由於你在有關付款年度(即由2021年1月8日至2022年1月7日)在福建居住不少於60天,因此可享有305天的離開福建的寬限。 你在該付款年度內離開福建共300天,並沒有超出寬限,可在該年度領取全年津貼。 車位是屬於物業的一部分,與自住物業一樣,只有一項作為福建主要居所的住宅物業及自用的車位是可獲豁免計算為資產,但如車位出租,其車位價值須納入為資產計算,而出租車位的淨收益亦須計算在入息內。

  • 申請人可得的津貼是由廣東計劃實施當日(即2013年10月1日),或社署收到申請的日期 (如申請是由其他機構轉介,則為申請日期或轉介日期),或由申請人符合資格領取津貼的日期起計算,以較後的日期為準。
  • 現時在香港領取長者生活津貼的長者如有意轉為領取廣東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須先填妥「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申請表」,連同有關的證明文件副本及近照兩張寄回或親自交回社會保障辦事處(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
  • 廣東計劃申請人必須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七年以及在緊接申請日期前連續居港最少一年(下稱「連續居港一年規定」)。申請人在該年內如離開香港不超過56天,亦視為符合一年居港規定。
  • 如已移居廣東的申請人基於健康原因未能回港辦理申請手續,而又能夠提供由公立醫院/診所發出的文件證明其健康狀況,社署會委託代理機構協助申請人完成申請手續。
  • 選擇參加福建計劃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日後也可選擇退出福建計劃,返回香港定居並繼續領取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或選擇遷往廣東省定居及繼續領取廣東計劃下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
  • 長者必須如實申報其/同居人士(只適用於婚姻狀況為「已婚」或「同居」(見問答3註)的申請人)入息及資產狀況。

如入息及資產低於限額,便可符合申領福建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的資格。 在長者生活津貼下,長者獲家庭成員或親友的金錢援助(家用或零用)是不計算為入息之內,但如這些金錢援助(家用或零用)而累積為儲蓄則會視為資產計算。 不過,要留意的是,受惠人如獲發福建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則不會同時獲發俗稱生果金的高齡津貼。 倘若福建計劃申請人是公屋戶主,如有需要,可申請保留原住公屋單位最多三個月,以便申請人考慮是否適應定居福建省的新生活。 在這段寬限期內,申請人如退出福建計劃並回港長住,只要他們在寬限期期內依時繳付租金予房屋署/房協,便可返回其原有公屋單位繼續居住。 在沒有違反租約的情況下,他們可向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房協申請「保證書」,讓他們日後若選擇回港定居。

廣東計劃: 廣東計劃的申請手續及津貼發放的安排是怎樣?

領取福建計劃下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期間,受惠人無須每年返港,只要在每一個付款年度內居住在福建滿60天,便可領取全年津貼。 廣東計劃 廣東計劃申請人須提供有效的香港身份證以證明其居民身份及符合計劃的資格。 社署曾與香港各主要銀行探討,確認由於內地法規所限,因此未能進行跨境自動轉帳,將津貼直接轉帳至受惠人的內地戶口。 由社署代申請人進行匯款安排亦並不可行,申請人亦可能需要付出較高費用。 「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申請表」及「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申請指引」,可在本網頁下載,或到各區社會保障辦事處索取;申請人亦可透過電話或郵遞方式向社會保障辦事處(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索取。 包括在香港、澳門、內地或海外由申請人及/或其配偶/同居人士(如適用)分別或共同擁有或與他人共同擁有的資產。

廣東計劃

不過,要留意的是,受惠人如獲發廣東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則不會同時獲發俗稱生果金的高齡津貼。 倘若廣東計劃申請人是公屋戶主,如有需要,可申請保留原住公屋單位最多三個月,以便申請人考慮是否適應定居廣東省的新生活。 在這段寬限期內,申請人如退出廣東計劃並回港長住,只要他們在寬限期期內依時繳付租金予房屋署/房協,便可返回其原有公屋單位繼續居住。 廣東計劃申請人必須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七年以及在緊接申請日期前連續居港最少一年(下稱「連續居港一年規定」)。申請人在該年內如離開香港不超過56天,亦視為符合一年居港規定。 物業包括在廣東及廣東以外地方的土地及任何用途的房產物業、車位等。

廣東計劃: 申請資格

如該長者同時符合其他申請資格(如居港規定等),他便合資格領取福建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現時每月4,060元)。 基本上,福建計劃的所有申請人,均須親身前往社會保障辦事處(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辦理申請手續,以確保申請人提供計劃所需的資料。 此外,社署職員亦會向申請人詳細解釋計劃內容,讓他們充分了解作為福建計劃受惠人的責任。 如申請人基於健康原因未能回港辦理申請手續,而又能夠提供由公立醫院/診所發出的文件證明其健康狀況。 如年金是以每季/半年/每年等形式發放一次,有關金額須按月平均攤分,並由獲發款項的下一個月起計算為每月入息。

累算退休權益是指目前保留在強制性公積金(下稱”強積金”)計劃或其他退休金計劃內的退休權益。 該等權益的總額估計,可參考強積金計劃受託人或其他退休金計劃受託人/管理人最近期發出的權益報表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所提供的資料。 廣東計劃 社署已委任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為「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長者生活津貼的代理機構,負責協助基於健康理由未能回港辦理申請手續的長者完成申請、進行會面和個案覆檢,以及處理查詢等。 選擇參加福建計劃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日後也可選擇退出福建計劃,返回香港定居並繼續領取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或選擇遷往廣東省定居及繼續領取廣東計劃下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

廣東計劃: 查詢

我們計劃於二○二二年第四季就放寬離港寬限的建議諮詢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 (一)因應疫情,社會福利署(社署)自二○二○年一月起實行特別安排,酌情豁免計算各項社會保障計劃(包括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人或受惠人的離港日數。 在此特別安排下,就連續居港一年規定而言,目前不設離港日數限制。 上述特別安排現時仍然生效,社署會因應疫情發展持續審視有關安排。

長者如蓄意隱瞞及漏報,可能觸犯法例並面對刑責,社署亦會悉數追討多領款項。 如申請人居所由子女提供,租單及水電費單均沒有申請人的名字,未能作為住址證明,申請人應盡量提供其他文件作住址證明,如政府公函或銀行發出的信件等。 「資產」包括土地和非自住物業、現金、銀行儲蓄、股票及股份的投資(包括債券、基金、獨資、合夥經營的公司/商號或有限公司的權益及累算退休權益)、商業/作投資用途的車輛(例如的士及公共小巴)及其營業牌照,以及金條及金幣等。 廣東計劃 自住物業、將來自用的骨灰龕及保險計劃的現金價值則不包括在內。

廣東計劃: 查詢

(三)正如以上所述,連續居港一年規定確保香港居民在申請公共福利金時與香港有密切聯繫,有助合理分配有限的公共財政資源,因此有必要適用於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廣東計劃和福建計劃。 社會福利署(社署)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宣布將於二○二○年一月一日在「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推行長者生活津貼(包括普通長者生活津貼及高額長者生活津貼),並由明日(十一月一日)起接受申請,以便長者有充足的時間提交申請。 福建計劃申請人須提供有效的香港身份證以證明其居民身份及符合計劃的資格。

如受惠人未能出示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醫院及診所職員可能無法確認其資格而要求受惠人自行繳付醫療服務費用,社署不會發還有關醫療費用。 因此,受惠人在有需要使用公立醫院或診所服務時,應帶同有關身份證明文件以便向有關職員出示。 現時在香港領取長者生活津貼的長者如有意轉為領取福建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須先填妥「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申請表」,連同有關的證明文件副本及近照兩張寄回或親自交回社會保障辦事處(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 社署收到申請後,會透過預約邀請申請人到社會保障辦事處(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會面及辦理申請手續。

廣東計劃: 廣東計劃的申請手續及津貼發放的安排是怎樣?

簡單而言,如長者參加多於一項年金計劃,其所獲取的年金會合併計算為長者的每月入息,一筆過或分期支付的「投保保費金額」則不會被納入資產計算。 若申請人尚未齊備所需文件,職員便會要求申請人補交文件,以完成申請手續,津貼的發放時間需視乎申請人何時辦妥所有手續。 若申請人已提供所需文件,並且在會面時已辦妥所有手續,一般而言,社署會在完成會面及確定申請人符合所有資格後,於7個工作天內向獲批津貼的申請人發放款項。 若申請人齊備所需文件,預計可於約30分鐘內完成申請手續,以及由職員向申請人詳細解釋計劃內容,包括受惠人的責任和每年的覆核安排。 已定居廣東的申請人如基於健康原因未能回港辦理申請手續,由當地公立醫院/ 診所發出的證明文件副本。

廣東計劃: 申請資格

入息包括工資、手工業或生意上的入息等(包括薪金、工資、每月收到的佣金或獎金,以及從自僱所得的每月入息)、退休金/長俸、從收租所得的淨收益,以及從年金計劃所得的固定年金。 家庭成員或親友每月或間中金錢上的援助(包括零用錢或家用),以及從安老按揭(只適用於以自住物業作抵押的安老按揭計劃)及保單逆按計劃下每月所獲得的款項可獲豁免計算在入息內,但因未動用或未用完而累積為儲蓄則會被視為資產計算。 因此,如申請人決定離開香港到廣東長期居住,必須通知房屋署/香港房屋協會(房協),並把有關交回所租住的公屋單位的通知書送達房屋署/房協,或向房屋署/房協辦理刪除其戶籍手續。 如申請人是公屋住戶,在遷離香港前,必須交回所租住的公屋單位或刪除戶籍,才符合資格申領廣東計劃下的津貼。

廣東計劃: 廣東計劃的申請手續及津貼發放的安排是怎樣?

例如,若受惠人在香港領取長者生活津貼期間已獲五個月的寬限期,當他/她轉至領取福建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後,他/她在福建計劃下只會享有餘下七個月的寬限期。 因此,如申請人決定離開香港到福建長期居住,必須通知房屋署/香港房屋協會(房協),並把有關交回所租住的公屋單位的通知書送達房屋署/房協,或向房屋署/房協辦理刪除其戶籍手續。 此外,申請人亦須授權社署代為通知房屋署/房協有關其遷離香港的決定,以便房屋署/房協採取適當行動。 廣東計劃 如申請人是公屋住戶,在遷離香港前,必須交回所租住的公屋單位或刪除戶籍,才符合資格申領福建計劃下的津貼。 根據現行規定,長者如領取福建計劃下的長者生活津貼,不得同時領取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其他津貼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廣東計劃受惠人如在每個付款年度內居住在廣東不少於60天,他/她即使短暫離開廣東(即離開廣東,前往香港、內地其他省份、澳門或海外國家/地區),也不影響其領取津貼的資格,但其在該年度的離開廣東總日數不得超過305天(於閏年則為306天)。

這是基於現時採用簡單的入息和資產申報機制,以方便長者,而且顧及有經濟需要的長者所購買的保單大都是人壽、醫療及危疾等類別,而有關的現金價值亦需長時間累積得來,在有需要時作應急之用,所以作出豁免。 但如申請人或其配偶/同居人士(如適用)所持有的保險計劃不涉及上述保險成份,有關保單的現金價值則會按資產類別(如投資或儲蓄)被納入資產計算。 基本上,廣東計劃的所有申請人,均須親身前往社會保障辦事處(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辦理申請手續,以確保申請人提供計劃所需的資料。 廣東計劃 此外,社署職員亦會向申請人詳細解釋計劃內容,讓他們充分了解作為廣東計劃受惠人的責任。 12個月的「寬限期」是由受惠人符合資格領取長者生活津貼的日期起計的整整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