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緊急和必要的聆訊及事宜清單已上載至司法機構的網頁。 司法機構強烈呼籲,由於清單會因急劇的公共衞生情況轉變而在短時間內有所調整,懇請法庭使用者和公眾人士定期查閱網頁。 香港區域法院專門處理婚姻訴訟(離婚、贍養費、子女撫養權)和領養申請的法庭,稱為家事法庭,位於灣仔政府大樓閣樓1-2樓、1樓及3樓。 司法機構會繼續把最新資訊上載至司法機構網頁(),包括審訊案件表、司法機構因應公共衞生考慮所作安排的信息和法庭使用者在一般延期期間到訪法院大樓應注意的事項。 「當值律師計劃」為於裁判法院和少年法庭受刑事審訊的被告提供律師,及代表進行訴訟。 不過翻查資料,當值律師服務是由政府全資資助,並由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主理的獨立機構 ,當值律師服務並非法律援助署的一部份,亦非一個政府部門。
當中連接九龍塘的獅子山隧道建於1967年,是香港第一條行車隧道,曾經是沙田區的交通命脈,直到現時仍然重要。 而馬鞍山綫於2004年12月21日啟用,全長11.4公里的鐵路服務沙田東部及馬鞍山一帶,全線位於沙田區。 沿線建有多個公共屋邨及私人屋苑,服務範圍內共幾十萬居民居住,被稱為「街坊鐵路」,現時馬鞍山綫車廠設於大圍站與顯徑站間。 2020年2月14日落成的屯馬綫一期,在沙田區增設顯徑站。
沙田法院: 沙田第一城居民教路車主一招可免鎖車!司機嬲爆反擊:你唔好傻啦
裁判法院裡的少年法庭負責審理被控人為兒童或16歲以下的少年人的案件,但不包括殺人罪。 一般情況下,司法機構不會接收郵資不足而須繳付欠資費用的郵件。 為確保寄往司法機構的郵件準時無誤送達,請確保郵件附上足夠郵資。 香港郵政會按照其既定程序處理司法機構拒收的欠資郵件。 此外,在許多案件中所需進行的法律程序遠較這本只供一般參考的小冊子中所述的基本程序複雜,因此,最好還是透過法律援助或其他方式向執業律師尋求協助。
如果被告承認控罪,法官會於同日聆聽要求輕判的陳詞和判處刑罰;但如果法官下令索取報告,則會押後宣判。 如果被告不承認控罪,而案件又已準備就緒,法庭便會排期審訊。 而2號幹線亦使大埔、沙田與東九龍和港島東連接起來,而當中連接鑽石山的大老山隧道曾為香港最長的隧道,長約4公里,於1991年啟用。 沙田區有4個輕工業區,包括大圍、火炭、小瀝源及石門,曾為當地居民提供不少就業機會。 隨着工業的式微,目前不少工業大廈已經轉型成商貿大廈。 大圍部份工業大廈至今乃作為貨倉,有部份工廈已改為寫字樓。
沙田法院: 法律參考資料及圖書館組
1981年連接沙田及大埔的單車徑落成,途經城門河畔及吐露港海旁。 政府正計劃沙田至大埔將單車徑連接新界西北的單車徑,形成更廣大的單車徑網絡。 惟直到1973年,沙田新市鎮發展計劃才正式開始,收回多個原居民鄉村及沙田機場的用地,並進行在沙田海及城門河兩岸大規劃填海工程。 1979年沙田墟發生嚴重大火,整個墟市成為廢墟,因此香港政府亦將沙田墟清拆,以配合沙田新市鎮的發展計劃。 1980年代香港政府決定擴大原先規劃容納大約360,000人的規模,並將馬鞍山納入沙田新市鎮發展的一部份,使沙田區發展至現時的規模,而沙田區議會亦於1981年4月成立。 沙田區本來只是沙田海及城門河兩岸的填海地,包括大圍、火炭、沙田市中心、石門、小瀝源、圓洲角、九肚山及馬料水等地方。
- 你應該嘗試與另一方(或其他各方)就應尋求哪些指示以準備審訊達成共識。
- 案件一旦被列入審訊預告表內,案中各方便須每天查閱該表,以得知案件是否編排於翌日審訊。
- 此外,如果訴訟涉及收回土地或土地的所有權,則有關的土地的應課差餉租值不得超過32萬元。
- 有關的表格載於香港法例第336章,附屬法例H《區域法院規則》附錄A。
- 2020年2月14日落成的屯馬綫一期,在沙田區增設顯徑站。
- 法庭使用者須接受體溫檢測及佩戴外科口罩,才會獲准進入或逗留在法院大樓。
2020年12月,「撐警大聯盟唯一官方討論區」facebook社交群組發現法院內的當值律師計劃辦事處內,告示板張貼了寫有「香港人加油」的標語,質疑做法目無法紀和違反國安法等。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形容做法卑劣,損害司法機構聲譽,要求司法機構移除標語和徹查事件,並嚴肅跟進和懲處涉事職員。 司法機構表示標語已經除下,並嚴厲譴責涉事職員,而在司法機構直接管理的公眾地方展示物品,須事先徵得同意。
沙田法院: 區域法院 pdf 版本
整條8號幹線於2009年通車,從沙田至香港國際機場的路程縮短至35分鐘,但8號幹線長沙灣出口的連接支路設計並不方便及需繞經西九龍公路,因此現時前往西九龍的巴士大部分仍繼續使用獅子山隧道。 沙田法院 1988年沙田裁判法院及沙田中央圖書館(現稱沙田公共圖書館)啟用。 而位於沙田市中心的沙田大會堂於1987年啟用,為繼香港大會堂後的香港第2個大會堂。
現年35歲被告譚俊彥,被控於2016年3月22日,在一份呈交給關愛基金長者牙科服務資助項目辦公室的申領款項表格中,作虛假申報,即指曾替病人梁偉拔掉4顆牙齒,以詐騙1600港元。 辯方律師早前求情時透露,被告平均每月收入達30萬港元。 以 下 所 列 之 駐 裁 判 法 院 法 庭 聯 絡 處 星 期 六 辦 公 時 間 為 上 午 八 時 四 十 五 分 至 中 午 十 二 時。 請 注 意 在 以 下 列 表 沒 有 列 出 之 駐 裁 判 法 院 法 庭 聯 絡 處 在 星 期 六 不 會 辦 工。 勞資審裁處審理勞資糾紛,索償款額並無上限,但所處理的申索,必須是在同一申索中至少有一名申索人所追討的款項是超過8千元,或該申索涉及超過10名申索人。 審裁處採用非正式的聆訊模式,訴訟雙方不得由律師代表。
沙田法院: 辦事處張貼「香港人加油」標語被要求除下
繳款時,請選擇“政府”,然後再選擇“交通違例定額罰款”,並輸入帳單類別“01”及輸入本通知書正面右上角的18位“電子繳款號碼”。 如果閣下是HKLII的使用者,希望繼續享用HKLII提供的服務,您可以透過登入以下連結,捐助HKLII。 沙田法院 閣下的捐款將由香港大學處理,並全數撥作營運HKLII之用。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2017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出將於銅鑼灣加路連山道興建一座新的區域法院綜合大樓,以全面解決各級法院的長遠需要。 上載照片的網民寫道,「沙田法院的當值律師計劃辦事處告示板竟張貼大量鼓吹港獨的文宣,真的是目無法紀」。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要求有司法機構徹查事件,包括移除有關標語及查清由何人所為。
如果訴訟與土地有關,申索的最高款額不得超過700萬元。 此外,如果訴訟涉及收回土地或土地的所有權,則有關的土地的應課差餉租值不得超過32萬元。
沙田法院: 沙田十景
除了這大型節日燈飾外,每逢中秋節均會於沙田公園佈置中秋燈飾,並舉辦綵燈會。 於農曆五月初五,沙田體育會會於城門河舉辦沙田龍舟競賽及國際龍舟邀請賽,當中政府部門更會一同參加,吸引市民到兩邊河岸觀看賽事。 當中舊沙田車公廟建於明朝末年,屬香港二級歷史建築,現今已停止向公眾開放。 而新沙田車公廟則於1993年落成,面積達5,000平方米,比舊廟大8倍,讓寺廟能容納更多善信。
被告人必須在抗辯書中解釋反對你的申索的理由,並可以向你提出反申索。 沙田法院 抗辯書必須按照《區域法院規則》第41A號命令以屬實申述核實。 被告人在獲送達令狀(表格1)及送達認收書(表格14)後,必須填寫表格14以表明會否提出抗辯,並在獲送達令狀後14天內(包括送達當日)把送達認收書送交登記處存檔。 有關的表格載於香港法例第336章,附屬法例H《區域法院規則》附錄A。 由於傳訊令狀是展開訴訟的最常用方式,現於下文概述。 如果任何一方對上訴法庭的判決仍然不服,可以申請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的許可。
沙田法院: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院架構是怎樣的?
1937年的一場風災,使大埔潮水上漲至6米以上,潮水由吐露港倒灌進沙田海,並使兩岸大片土地遭淹沒,造成嚴重傷亡。 1950年沙田站附近的大塊農地(即現時新城市廣場一帶)被劉希成兒子劉瑞發展為沙田墟,並於1956年正式落成,佔地15萬呎,而沙田墟所售賣的雞粥及燒乳鴿亦遠近馳名。 可是1962年颱風溫黛吹襲香港,沙田墟和附近軍用的沙田機場再次受到打擊,死傷嚴重。
法庭使用者如須接受政府規定的任何檢疫或醫學監察,應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早向法庭申請缺席許可或通知法庭缺席的原因。 司法機構原定明天起局部恢復法院運作,根據司法機構網頁資料,明天高等法院、區域法院、家事法庭、土地審裁裁處、勞資審裁處、小額錢債審裁處及7個裁判法院均已安排明早處理案件。 司法機構今宣布,取消法院恢復運作安排,只維持有限度服務,包括高等法院亦只會處理緊急案件,法庭仍可能繼續以書面方式處理案件。 沙田法院 司法機構於四月二日發出有關在高等法院民事司法程序事務中進行遙距聆訊的指引,就一般延期期間,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和原訟法庭以視像會議設施進行民事案件的遙距聆訊訂立實務安排。
沙田法院: 法律程序如何進行?
政府正計劃興建天橋連接沙田市中心唯一未被連接的新城市中央廣場,除了可方便遊客外,亦讓市民更快捷到達沙田政府合署,無需繞經沙田站。 但至今因排頭村居民以天橋會破壞該村居民生活環境及百多年的風水為理由,加上因為財政問題而並未獲得接納,所以仍未興建該天橋,現時前往該處仍然要途徑沙田站的上蓋行人天橋前往。 除了以上較大型的購物商場外,沙田市中心附近還有沙田廣場、希爾頓中心及偉華商場。 沙田鄉事委員會設於沙田排頭,是新界鄉議局屬下會員。
如果被告不服法庭的裁決,可於由判刑當日起計28天內向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提出上訴。 公訴罪行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刑事罪行,由法官單獨或會同陪審團審理。 “審訊案件表”是用以向公眾人士提供法庭聆訊日期、時間及相關的資料。 此外,“審訊案件表”亦用以協助法庭使用者(包括證人及被告人親友等)得悉應往哪一個法庭應訊/聽審。 聆訊日期過後,相關的“審訊案件表”即無用處,不再保留。 除上文所述的用途外,閱覽“審訊案件表”的任何人士,不得將表中所載的個人資料另作別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