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庭前業主亦要有充足的準備例如欠租紀錄、有關書信或通訊軟件的內容截圖等以供法庭參考。 業主可向法庭申請頒令,要求處置屋內財物,但涉及費用;或另行申請「扣押判定債務人財產令狀」,指示執達主任將有關財產變賣,以抵償租金。 ,並且已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呈交《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表格 CR109),通知已將物業出租。 如當初未打釐印,可以補打,但或須繳交 10 倍罰款。
- 遇上租戶拖欠租金、單位被分租的問題,業主可尋找執達吏幫忙收樓。
- 在土地審裁處進行訴訟的各方,可以親自應訊及陳詞,也可以延聘大律師或律師代表應訊,或在獲得審裁處的許可後授權他人代表應訊。
- 業主可以考慮主動發出律師信,並到土地審裁處申請收樓令,以免欠租金額一直累積下去。
- 取得財物扣押令後,法庭執達主任便可進入相關物業,抄封屬於租客的財物,並將之售賣,以抵償欠租。
- 有些職業租客,更懂得在業主透過法庭追租的時候,申請法律援助,要求法庭押後聆訊程序,租客又可以拖多幾個月才搬。
- 追租方面,業主必須確定已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呈交一份《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表格CR109)》,才有權採取法律行動。
《條例》下的「保護期」為三個月(即二零二二年五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 《條例》在「保護期」期間延遲業主對欠租的租戶採取某些行動,但S在「保護期」結束後,業主可向租戶追討累計的欠租,租戶也須繳付短付的租金。 在網上遞交電子表格R1A,須要輸入估價編號或 R1A 號碼。 估價編號印於「徵收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的上半部分,在物業單位地址或名稱的下方。 如你最近收到表格R1A(請參閱以下第 2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段),表格的左上角印有 R1A 號碼。 業主強行逼遷,可能構成滋擾罪行:根據《普通法》,租客租用物業後,便享有“獨自佔有權”和“寧靜享用權”,出租物業後,業主就算要入屋,亦要得到租客的同意。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III. 追討欠租及收樓
【轉按攻略】如何用按揭財技轉按套現賺盡回贈拿至抵利率? 有見及此,今日 ROOTS 上會 帶大家直擊比較 2022香港各大銀行按揭利率及按揭回贈優惠 ! 在2009年5月21日,土地審裁處庭長發出編號為LTPD Review No.1/2009的指示,規定申請覆核的程序。 由2009年7月1日起,任何一方如欲審裁處覆核某個決定,須填妥及存檔一份覆核申請書。 覆核申請必須以一份宗教式或非宗教式的誓章作為支持,誓章內須說明所有覆核的理由。 除非審裁處命令以別的方式處理,審裁處將不會進行聆訊,而只會憑審閱文件來決定是否接受該覆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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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業主與租客
如果業主、註冊承按人、管理人、民政事務局局長或他所授權的人員有意根據(香港法例第344章)《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1條申請解散管理委員會並委任一名管理人,或撤換管理人,必須使用表格29。 如果反對通知書已經提交,司法常務官會盡快把案件排期聆訊,並通知各方關於聆訊的詳情。 申請人在提交申請通知書後,必須盡快把申請通知書的副本張貼在他/她打算收回的物業的顯眼處或大門入口。 申請人也必須以同樣的方式,連續三天張貼通知佔用人有關此申請的通告。 原因是,業主向土地審裁處 / 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追租申請時,會被要求出示租約文件證明,無打釐印就要補打,重則罰 10 倍釐印費,分分鐘得不償失。 申請財物扣押令乃向區域法院以單方面申請的形式進行,也就是說,租客沒有機會在法官前作出任何陳述(或抗辯)。
正式收樓當日,執達吏便會與申請人上門,有需要時可以破門入屋,正式收回單位。 這程式所需的費用約6,000-10,000元,包括法庭費用及律師費,而法院再會收取所追討金額的10%作傭金。 業主需留意拍賣的財產有可能不足支付欠款,這亦可能令業主得不償失。 首先,一般租約內容都會包含業主及租客雙方協定的權利和責任,例如雙方資料和租約年期等相關條款,所以業主可以根據租約追討賠償或採取法律行動。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執行審裁處的命令
為此,政府在檢討有關過程時,執達主任在整體程序中所佔用的時間是相當長,有時候甚至可能是佔了3 個月或更長的時間。 一般欠租情況下,若租客未能在租金到期日15天內繳交租金,業主就有權終止有關租約,及有權取得法庭/土地審裁處的收回管有權命令,以追討該物業的空置管有權,收回物業。 而進行收樓程序的步驟就包括提交申請、貼門口紙、申請判決書、收樓令、安排執達主任作出行動,整個過程最快需時約兩至三個月。 答:財物扣押乃指檢取、扣留及售賣在出租物業內發現的可動產(例如貨物、傢俬或電器等),以清償所欠租金。
簽署租約或租契之後,都必須於簽署後三十日內呈交予稅務局打釐印 (在民事訴訟案件中,沒有打釐印的租約或租契可能不會被法庭接納為證據),而租契亦必須於簽署後三十日內呈交予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手續。 另外,住宅用途物業的業主亦應在簽署租約或租契後一個月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呈交一份 「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 」。 業主們投資物業收租,最重要確保租客準時交租,保持穩定租金收入。 不過萬一遇上租霸,目前最有效的法律程序,可以以欠租為理由,向土地審裁署申請收回物業。 不過有關程序繁複需時,一般都要花上3至4個月時間,以致業主收回物業後,租約的按金已不夠抵銷租金,另外還可能花費一筆金錢把物業還原。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租金印花稅計算方式
在訴訟程序展開後,可能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在法庭(特別是區域法院/原訟法庭)審訊。 然而,在許多情況下,如果業主認為租客沒有爭議空間的抗辯理由就收回管有權/繳交欠租命令的申請中作出抗辯,業主可透過更快的程序來收回管有權/欠租,即「簡易判決」或「中期付款」。 如租戶不提出反對,業主可申請審裁處批出判決書,後再向審裁處申請發出收樓令狀。 收樓令批出約一個星期,業主可向執達主任申請執行收樓令。 如果當初未貼門口紙,此時就要補貼《收回物業通告》,連續貼足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3 天,再過 4 個工作天後,回審裁處提交《批準發出收樓令狀申請書》,繼而向執達主任申請執行審裁處的命令。
一般而言,租約是由業主和租客雙方同意後簽署的合約,如果合約中沒有提及任何減租或退租條款,在法律上業主有權不給予減租。 假如租客想解除現有租約,則需要先做協商,若雙方談判成功後,再簽訂協定書,寫清楚退租日期、條件及雙方責任。 通常情況下,雙方的協定可以是租客給予業主一定金額的賠償(例如1個月租金),以解除現有租約;也可以是,業主同意由另一個新租客,代替現租客去完成租約餘下責任。 如果業主收回物業後希望追回金錢上的損失,目前法律上只可以透過律師,向法庭申請扣押欠款人的資產甚至申請欠款人破產。 不過進行相關法律程序亦涉及一定費用,所以業主亦應先咨詢律師意見,衡量風險與利弊。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雙方同意下檢查單位
若要申請收回管有及租金,則須填妥申請通知書(表格22)的乙部。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上文I)中有關「送達申請通知書」、「反對通知書」、「在無反對的情況下作出判決」及「申請排期聆訊」的程序都大致適用。 申請財物扣押令是以單方面的形式進行,即無須通知租客,而租客亦沒有機會作出抗辯。 誓章內容大致包括租客姓名及地址、欠租情況和所欠金額等等。 取得財物扣押令後,法庭執達主任便可進入相關物業,抄封屬於租客的財物,並將之售賣,以抵償欠租。
要注意的是,大多數住宅租盤都是以「全包」形式放租,即包括差餉、地租、管理費,水電煤除外,相關細節亦應清楚列明在正式租約之中。 當所有條件都談妥,業主與租客就可以簽約,一般會先簽臨時租約,再於指定日子內簽正式租約,亦有業主嫌麻煩,索性直接簽正式租約。 睇樓最重要是感覺舒適,除了盡量不要選擇破舊單位外,如果物業環境、座向,以至鄰居組合均不合心意,則不要貪平承租,因為一般租約都起碼鎖死一年,所以最終只會自己受苦。 简而言之,中期付款是其中一方在法庭审讯完成之前(即法官仍未就有关案件颁下判决时),付给另一方的款项。 受款人(通常是原告人)必须先向法庭申请并得到相关法庭命令后,才有权获得中期付款。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高等法院有权处理上述任何申索,但如所涉案情乃属区域法院或土地审裁处的管辖,高等法院可拒绝受理。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服務 Our Service
提交各樣文件或使用服務,須按照(香港法例第17B章)《土地審裁處(費用)規則》的附表支付法庭費用。 付款可以用現金、「易辦事」或支票,支票收款人應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申請人若想中止或撤銷對答辯人或其中一名或超過一名答辯人的全部訴訟,應向登記處提交一份由他簽署的正式中止程序通知書,並須支付提交費用。 答辯人如果反對有關的申請,他/她必須在收到申請通知書後的21天之內,把反對通知書(表格33)送交審裁處司法常務官存檔,並把副本送達申請人。
業主應與租客簽訂能保障雙方、條款全面的租約,當中詳細列明由業主提供的單位和傢俬出租前狀態,和日後的各種維修費用由哪一方負責;如果雙方都同意,亦可加入業主有權定期視察單位的條款,以便了解單位實際情況。 記得所有口頭協議都必須白紙黑字寫在租約上,以免有無謂爭拗。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你須於租賃協議簽訂後的一個月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提交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以便批署。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VI) 上訴案件
若沒有人提交反對通知書,法庭會根據(香港法例第17A章)《土地審裁處規則》第15條規則,頒令在無反對的情況下作出判決,如果答辯人不服法庭的命令,可盡快發出傳召訴訟各方的傳票,以申請擱置法庭的命令。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審裁處會在傳召訴訟各方傳票的聆訊中,對這項申請作出裁定。 如果審裁處只是因為答辯人欠租而發出收回樓宇管有權的命令,答辯人可以有最少1星期的付款期,讓他/她支付所有拖欠的租金/中間收益和訟費。
- 正如上文指出,執行命令成功與否其實取決於很多非執達主任辦事處所能控制和在其職責範圍以外的因素,例如在執行地點所發現屬於判定債務人的物品是否有足夠價值等。
- 在市旺時,一般業主取態也會較強硬,租客可再看看單位能否包括額外家電或家具,甚至免租期,當然這也要業主同意。
- 時間會視乎該區執達主任排期,一般大約等候一至兩個月時間。
- 要求排期聆訊的申請書內須提供估計所需的審訊時間和準備傳召的證人數目等資料。
- 自從香港與內地通關消息一出,不斷有消息流傳指各大發展商都會考慮於 2023 年推售手上的新盤,引發不少市民矚目。
- 因此執達吏獲法院或審裁機構授權後,便可以協助業主收回土地或房產。
《業主及租客(綜合)條例》第三部分規管有關申請財物扣押令的程序及形式。 申請財物扣押令乃以單方面申請的形式進行,也就是說,租客沒有機會在法官前作出任何陳述(或抗辯)。 法庭執達主任可進入有關物業,檢取在內發現而表面屬租客管有的可動產,並將之售賣,以清償所欠租金。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由於扣押令所涉之法律程序頗為複雜,故多由專業法律人員處理。 追租方面,業主必須確定已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呈交一份《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表格CR109)》,才有權採取法律行動。 確認後業主可根據欠租金額大小,到不同的審裁處或法庭提交表格,作出申索。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按揭計算機
如你選擇先辦理租賃協議加蓋印花的手續,請確保在限期前提交表格 CR109,以免被加徵過期收費。 (包括已獲授權的物業代理),應在租賃/分租租賃協議 (包括新訂及重訂協議) 訂立當日起計一個月內,向估價署提交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 (表格 CR109)。 第二步是申請判決書,如果租客在收到申請通知書七日內沒有作出反對,申請過程需時大約兩至三日。 但如果租客提出反對,申請流程就需要再次排期等候聆訊,一般大約需時半個月或以上。 簡而言之,中期付款是其中一方在法庭審訊完成之前(即法官仍未就有關案件頒下判決時),付給另一方的款項。 聲明﹕ROOTS上會致力確保網站提供的資訊是最新及最準確。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租賃印花稅
業主須安排搬運工人及交通工具,把財物及實產搬走。 並可在租約內訂明,假如祖客的行為導致保費增加,租客須承擔該額外保費。 同時表示你同意或反對我們使用個人資料作個人資料收集聲明中所述直接促銷用途。 你亦可於之後的任何時候電郵至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要求我們停止使用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用途或任何其他用途。 業主擔心租客大搞破壞後一走了之,令他收租不成之餘,還要貼錢翻新,遂求教網民該如何處理,直呼「而家頭好大」。 不少網民看後勸樓主應與租客好來好去,「上去睇睇間屋咩環境,冇大問題就輸少當贏」、「有得收屋就唔錯」、「買包橙試去慢慢傾,佢肯走好過拖1年半載啦」。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律師如何申請封租令?
更重要的是,業主單獨面對租客絕不安全,雙方氣憤難平時,易起口角,繼而動武,因為追租而受傷絕不值得。 租客長期已讀不回;三番四次要求延期;屢次欠租;欠租理由天馬行空,這些都是租霸慣用手段。 業主有感租客存心賴帳,便要在租約列明的寬限期完結後(一般為 7-15 天),盡快採取法律行動。 始終入稟追租的代價大,轉租又會有空置期,或失去租金收入,若以金錢角度衡量,減租或不及終止租約般損失慘重。 好租客世間少有,萬一轉租後新租客更麻煩,可謂得不償失。 若能力許可,且對租客有信心的話,業主宜得饒人處且饒人,盡量和租客共渡時艱。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申請擱置在無反對的情況下作出的判決
看過心儀的租盤後,當然要跟業主議租,業主有權在簽約前向準租客索取工作證明,以至入息證明及稅單等,當然租客也有權拒絕提供,不過若能證明租客入息穩定,如公務員,而且沒有不良財務紀錄,這或能成為議租的理據。 在市旺時,一般業主取態也會較強硬,租客可再看看單位能否包括額外家電或家具,甚至免租期,當然這也要業主同意。 黃嘉錫律師事務所以香港為基地,致力提供優質的服務。 本所憑藉創新、具創意及實用的法律方案在法律業務上享有祟高聲譽。 最後,要避免出租物業的金錢損失,最佳辦法仍然是由甄選租客入手,如果租客能提供穩定收入證明、甚至過往記錄良好,業主應該珍惜租客並盡量留住。 另外市場上亦有保險產品提供租金保障,購買相關保險亦能減少一定風險。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法周刊 – 你的法律良師益友 香港法律常識 免費閱讀
一般租約有寫上租客應於每月何日交租、有多少天的寬限期。 業主應以文字記載所有追租對話,譬如留低 WhatsApp 記錄,既是提醒對方,亦作租戶欠租證據。 無可否認,經濟在新冠肺炎疫情下受到打擊,是會影響到租客的家庭收入。 若果雙方在減租退租的事宜上未能得到共識的話,筆者還是建議需狠下心腸,儘快向土地審裁處追討欠租。 注意:儘管業主肯定租客已經棄置物業,在未有法庭批准下破門入屋,甚至丟棄租客物品,則有機會面臨民事責任及遭刑事檢控。 執達主任會單位內之財物及實產拍照,每宗案件相片的收費為 $40,而整個收樓過程可達 2 – 4 個月。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土地審裁處的司法管轄權
規管租賃的業主須在有關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 60 日內,或根據條例第 IVA 部在有關租賃的租期視為開始後的60日內,向署長提交填妥的租賃通知書(表格 AR2)。 如業主沒有合理辯解而拒絕遵從或忽略遵從此項規定,該業主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3級罰款(港幣 10,000元),如有關罪行是持續罪行,則可就該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日,另處罰款港幣 200 元。 根據《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條例”)的規定,除非估價署署長已在表格CR109上批署,否則業主或主租客無權採取法律行動,以追收有關租賃協議下的租金。 當審裁處批出判決書後,業主就可以申請《批準發出收樓令狀申請書》,即收樓令,費用是$182。
至於護衛員費用,執達主任辦事處則會按護衛員半天收費率收費,而按金餘額亦會退還債權人。 但在現有法律制度下,法庭無責任協助債權人追討款項,認為要改革整個司法制度才可徹底改善問題。 欠租屬民事個案,警方不予受理:由於欠租不屬於刑事案件,只屬民事爭議,就算業主報警,警方都不予受理,業主要從民事程序追租、終止租約和收回物業。 由於法庭及執達吏要排期處理,往往需時3個月或以上。 就算業主在法庭勝訟,租客遷出單位後,業主需自行找租客覆行法庭命令,找不到租客亦未必可收回欠款。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住宅租賃
如你已收到估價署寄來的表格 R1A,你可選擇將填妥的表格以郵遞方式或專人交回估價署,或是按以上第 2 段的指示,於網上提交租金詳情。 以信件或電子郵件把新繳納人的姓名、通訊地址和聯絡電話號碼通知估價署,並須註明有關物業的地址和帳目編號。 在簽約後,若果業主懷疑單位出現狀況,可以在租客同意下,前往檢查單位。 但業主要注意,如果沒有租客的同意,業主是不能隨便進入單位的。 除此之外,業主可要求租客提供身份證、糧單、信貸報告,甚至過往的交租紀錄,以確認對方為人,及有足夠收入繳交租金。 執達吏通常會在1至2星期內通知租客搬走,如7日後租客仍未遷出,就會發出《最後遷出通知》,當中會列明最後收樓日期。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荃灣 有線電視大樓 出租 – 高層海景齊間格
在簡單的案件中,如收回管有權的案件,則可排期在首次聆訊中直接審訊。 如情況適合的話,審裁處可以信函形式發出指示,而無須進行過堂聆訊。 此外,申請人必須在提交申請通知書後的7天之內,把(香港法例第545章)《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附表1第2部所指明的通告的中英文版本張貼,以及刊登於一份中文報章和一份英文報章之內。 如果答辯人已經提交反對通知書,或者提交的期限已過但沒有人提交反對通知書,有關申請中的任何一方在通知其他各方後,可以使用符合表格31格式的申請書,向司法常務官申請將有關申請排期聆訊。
如處所關涉分間單位的規管租賃,而申請人就該分間單位而言是上級業主,則申請人在取得收回樓宇管有的命令後,須連續3日在分間單位(或分間單位屬其組成部分的處所)的大門或入口處,張貼「收回物業通告」。 除非由張貼「收回物業通告」最後一日以後起計的60日期限已過,或除非分間單位的租客已交回分間單位的空置管有,否則法院不會批予發出收樓令狀的許可。 在土地審裁處作出收回樓宇、討回欠租或訟費的命令後,如果有關人士不遵行命令,勝訴的一方可以向審裁處申請適當的執行令狀,並要求執達主任執行該令狀,向判定債務人收回樓宇或債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