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適用於由政府全數資助部分僱員的工資並已收到有關政府部門信件通知的僱主,包括只申請第二期或更改「指定月份」的申請者)僱主不能為工資由政府全數資助的僱員申請工資補貼。 僱員自僱人士 僱主須以「指定表格」填妥符合本計劃申請資格的僱員資料(即工資並非由政府全數資助的僱員),包括2020年3月的合資格僱員人數,及僱主為每名合資格僱員在「指定月份」支付的「有關入息」/工資及強積金供款金額。 有關僱主會在提交申請後5個工作天內收到計劃代理人由電郵寄出的「指定表格」,並須在5個工作天內上載填妥的「指定表格」至「保就業」申請者服務網站。 (只適用於由政府全數資助部分僱員的工資並已收到有關政府部門信件通知的僱主)如有關僱主決定使用相同的「指定月份」,則無須重新填寫「指定月份」的合資格僱員資料(即工資並非由政府全數資助的僱員)。
工資:你須支付不少於簽訂合約時政府公布的規定最低工資。 你必須是香港居民,並持有不少於每月港幣15,000元的家庭入息或款額相若的資產,以證明你有足夠財政能力在整個合約期(即兩年)僱用該名外傭。 至於已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其安排則有所不同。 在強積金實行日前加入退休計劃的「現有計劃成員」,他們可以在離職時提取其累算權益。
僱員自僱人士: 申請時間及資助發放安排
說得難聽一點,若公司對某些條款存心瞞騙,你簽署後就不能反口,所以執筆前問清楚,是保障自己的最好方法。 你可於入境事務處「外籍家庭傭工網上服務」專頁了解更多有關外傭工作簽證的事宜,亦歡迎到訪「入境處提提您」網頁,登記使用個人化訊息提示服務。 其他詳情可瀏覽外傭防疫措施、《從外國聘用家庭傭工指南》及有關外傭的常見問題。 住所及膳食:你須為外傭提供合適和有合理私隱的住宿地方、免費膳食(或不少於每月港幣1,196元的膳食津貼),以及外傭自原居地到香港及於合約終止或屆滿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上述規定最低工資和膳食津貼水平適用於所有在2022年10月1日或以後簽訂的合約。
僱主必須將「保就業」計劃提供的工資補貼全數金額用於僱員工資,不可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保留或扣除部分補貼用作強積金或職業退休計劃的供款。 就65歲或以上有強積金戶口的僱員而言,僱主向強積金受託人提交補貼期(即2022年5月至7月)內供款的付款結算書時,須就65歲或以上僱員提供其有關入息資料,以證明在當月有支薪予相關僱員,否則有關僱員不會被納入計算當月受薪僱員人數。 若「參照月份」的強積金紀錄/設立職業退休計劃僱主於「參照月份」的支薪紀錄內有顯示在該月或之後離職的僱員、新入職僱員或65歲或以上僱員的支薪紀錄,其工資額亦符合計算要求,有關僱員會被納入計算「補貼名額上限」。 就每月工資為8,000 元或以上僱員而言,如在補貼期間僱用的人數高於承諾的「全額補貼人數」,超出的部分可用作滿足「半額補貼人數」的承諾。
僱員自僱人士: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或認可職業退休計劃供款扣税簡介
你只要開立TVC帳戶,並存入供款,便可在薪俸稅或個人入息課稅享稅務扣減優惠。 如你有多於一個TVC帳戶,每年扣稅額上限適用於所有TVC帳戶的總供款。 為方便你填寫報稅表,強積金受託人每年會向你提供TVC的供款概要。 對積金局發出的「支付所欠強積金供款及供款附加費通知書」(簡稱「供款附加費通知書」)提出反對。 你必須於「供款附加費通知書」發出日期起計的14天內,向積金局提交本表格及所有相關證明文件。
除65歲或以上人士(請參閲問答4.17),補貼額會以在強積金紀錄證明書上所列的「有關入息」作準,如僱主選擇的「指定月份」中有包括追補調整工資,亦可計算在內。 除65歲或以上人士外(請參閲問答4.17),補貼額會以在強積金紀錄證明書上所列的「有關入息」作準,如僱主選擇的「指定月份」的「有關入息」中有包括基本工資以外的各項收入,亦可計算在內。 至於為僱員設立職業退休計劃之僱主,補貼將會以僱主申報於「指定月份」向每名僱員支付的實際工資作計算基礎。 若僱主同時為同一僱員設立多於一個職業退休計劃,則只可在其中一個職業退休計劃下申報該僱員的實際工資,以作為補貼額計算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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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以下考慮及條件得出申請表最後採納的自選補貼人數: 1. 屬意申請補貼的僱員總數(608人)不超過「補貼名額上限」(610人)也不超過「行業上限」(1000人)。 僱主可自行填報每個補貼月份將聘用並希望獲得補貼的各類僱員人數,可按下表計算僱主每月可獲補貼。
從儲備賬戶內的一個或多個基金中調配所有或部分基金單位,並將贖回的款額重新分配至另一個基金或多個其他基金。 任何日後轉移至該賬戶的款項,將繼續按照最近一次的投資分布指示作出投資。 因裁員須繳付之罰款:由於僱主於2020年6月有支薪的僱員人數為16人,相比2020年3月承諾受薪僱員人數(20人)減少了4人,減幅為20%(4人 ÷ 20人 x 100%)。 被捕的非法勞工於二月三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下,接受僱傭工作。 同時,他亦被控一項使用偽造身份證,被判監禁十五個月,所有刑期同期執行,合共被判監禁十五個月。 如果兼職僱員的僱員關係確立滿60天,除了要安排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更要補供首60天的供款;而相反如果僱員在60天內離職的兼職僱員,則僱主無須作出強積金供款。
僱員自僱人士: 選擇副題
相關僱主必須申報目前有效的所有參與的強積金計劃/設立的職業退休計劃的資料,相關資料可在網上申請表上遞交。 請注意,若僱主未有於申請表上填寫目前有效的強積金/職業退休計劃資料,政府代理人將無法向該僱主之強積金受託人/僱主取得該僱主於補貼期內之僱員及工資情況,以致僱主必須退還全部/部分補貼,及繳交相關罰款。 政府及政府代理人有權不接受於補貼取回通知書發出後才提交之強積金/職業退休計劃更改。 我們理解不少僱主在疫情下都堅持營業,或縮減營運時間,希望與員工共渡時艱。 僱員自僱人士 我們相信僱主在提交申請及作出承諾時已考慮到在補貼期內會影響業務的各種不同情況。 因此,若有關公司不幸倒閉,政府會追回倒閉後,或於補貼期內僱主所取得但未用於支付工資之補貼部分,及施加罰則。
MoneyHero網站顯示的金融產品及服務資訊僅供參考,並非提供建議。 貸款產品比較頁面顯示的實際年利率及每月還款額是根據閣下所輸入的資料而作出之估算。 考慮申請產品前,我們建議你查閱產品之官方條款及細則。 申請者需授權「保就業」計劃代理人接收強積金受託人提供的強積金紀錄,受託人向代理人提供資料。 受託人會將強積金紀錄證明書直接提供代理人,以處理申請及計算資助額。
僱員自僱人士: 計算補貼金額
鑑於政府外判服務承辦商/顧問公司會繼續獲得政府支付合約費用,因此,在這些公司中專職為政府合約提供服務的僱員不符合申請資格。 如部分負責政府合約的僱員並非專職,而是同時為其他私人合約工作,由於其工資並非全數由政府資助,該公司若有為這些僱員作強積金供款或已設立職業退休計劃,只可就該部分僱員申領補貼(請參閱第4部分「計算補貼金額」)。 「保就業」計劃秘書處會就第二期補貼的申請透過相關政府部門發信提醒這些機構上述申領資格。
此外,在完成審批及發放補貼後,「保就業」計劃秘書處及/或其代理人會抽查僱主所提交的資料,並到被抽查僱主的機構作現場審核。 就參與強積金計劃的僱主而言,若他們有為新聘僱員在補貼期間的有關月份作強積金供款,並顯示於強積金紀錄證明書,有關僱員會被納入計算補貼期間有關月份的僱員總數。 政府需要取回之補貼額:由於僱主於2020年10月的總薪酬開支($4,800,000)較每月工資補貼($5,000,000)為少,政府將取回未有用於支付工資的補貼金額($200,000)。 政府需要取回之補貼額:由於僱主於2020年10月的總薪酬開支($30,000)較每月工資補貼($40,000)為少,政府會取回該月未有用於支付工資的補貼金額($10,000)。 僱員自僱人士 就領取第二期補貼的僱主而言,在接受補貼的三個月期間(即2020年9月至11月),若未有把領取的當月補貼全數用於支付僱員同一月份的工資,政府將取回未有用於支付當月工資的補貼金額。 由於每名僱主均為獨立申請者,有關本計劃申請之承諾、補貼金額計算、監察和罰則均會以每名僱主為單位計算。
僱員自僱人士: 工資及補貼額
假如自僱人士長時間以個人銀行戶口收取賺取款項,出入數太頻密或金額龐大,銀行系統一經發現,有機會將其私人銀行戶口封賬。 1「家務僱員」是僱員的一種,其僱傭合約完全或主要是為在僱主的住所中提供家務服務而訂立。 在強積金制度下,自僱人士是指透過生產或買賣貨品,或透過提供服務以賺取收入,而不是以僱員身分受僱的人士(即是為自己工作的人 )。 問4.當僱傭合約以書面形式訂立,僱主是否必須將合約的副本給予僱員?
- 此表格供自僱人士、個人帳戶持有人或終止受僱的僱員轉移累算權益至另一計劃或保留於現有計劃內的個人帳戶。
- 領取「保就業」計劃工資補貼的僱主須承諾在接受政府工資補貼期間(就第二期補貼而言,即2020年9月至11月)任何一個月有支薪的僱員總數,不能少於「承諾受薪僱員人數」(即2020年3月無論當時有否支薪的僱員總數),否則須向政府繳付罰款。
- 須注意,於「指定月份」內放取無薪假的僱員,及僱主未有於2020年5月7日或以前已繳清其「指定月份」強制性供款 (不包括附加費) 的僱員,不會被納入計算工資補貼的基礎。
- 按《強積金條例》,他須分別參加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強積金計劃。
- 若在簽約時,看到有條款寫明,你要為業務虧損作出賠償,謹記看清楚每個字。
- 你的權益:要知道《僱傭條例》的保障只應用於僱員和僱主,若你所簽的不是僱傭合約,就不會受到條例的保障,例如:工傷賠償、年假、遣散費、強積金等等。
就參與強積金計劃的僱主而言,須注意,申請第二期1工資補貼的僱主及其僱員的強積金戶口,必須於2020年3月31日或以前經已開設(即不能將開設日期追溯至該日或較早日子)。 換言之,在2020年4月1日起才開設強積金戶口的僱主,不具備申請資格。 「保就業」計劃會為合資格僱主提供為期六個月的工資補貼。 補貼將分兩期向僱主發放,第一期補貼涵蓋2020年6月至8月(第一期已截止申請),第二期補貼涵蓋2020年9月至11月。 僱主支付的代通知金或裁員補償是終止僱用僱員的賠償或依法必須支付的款項,而並非作為服務的代價,故此毋須納入為計算強制性供款的有關入息,僱主與僱員均不須為該項賠償款額作出強制性供款。 若未能滿足上述僱用承諾,僱主除須就每名缺少的人數退回相關工資補貼金額(即每月8,000元或4,000元)外,亦須額外向政府繳付相等於須退回補貼金額10%的罰款。
僱員自僱人士: 申請結果及發放資助安排
此外,強積金戶口下的自僱人員及65歲以上僱員,都可涵蓋於最新計劃。 對於有聲音認為不應為領取工資補貼設立僱員人數上限,她表示,應集中資源協助中小企業,但同意上限水平可盡量寬鬆,故將以1,000名僱員為限。 換言之,即大型企業仍可申請,但只能申請1,000名僱員的工資補貼。 政府發言人表示,計劃由8月31日開始接受申請至昨晚截止,總共收到184,723份申請,包括158,337名僱主及26,386名自僱人士申請,接獲的僱主申請數目與第一期成功申請的大約150,000名僱主大致相若。
申請者在成功遞交申請後,可隨時以其申請編號及密碼在「2022保就業」計劃網站(enquiry.ess.gov.hk/zh)查看申請進度及結果。 若同一機構內有不同子公司/分行,但該等子公司/分行全部同屬一個商業登記號碼,該機構只可提出一份申請。 另外,因為屬於一個出售服務既合約關係,好多時Freelancers既工作地點同時間都自由,只要係deadline限期前完成交到貨,就已經係完成左項目既職責內容。
僱員自僱人士: 就業
的任何一個月份作為「指定月份」,補貼將會按僱主於「指定月份」向每名僱員支付的實際工資的50% 計算,工資上限為每月18,000元,最高補貼為每月9,000元。 僱員自僱人士 已領取第一期補貼的僱主,可在申請第二期補貼時重新選擇「指定月份」。 保就業計劃2022申請日期是4月29日至5月12日,每間企業每名僱員可獲HK$8,000補貼,5月至7月發放補貼。 保就業計劃受限名單內的大型超市、大藥房、物業管理、金融機構、銀行、電訊、廣播、速遞等行業的僱主申請上限為100名僱員。 申請保就業計劃資助的僱主要承諾兩大條件:不可裁員、所有補助用於員工身上,當局會設立懲罰機制,政府可向違反承諾的僱主,取回部分補貼金額,或要他們繳交罰款。
僱員自僱人士: HKESE 香港自由工作平台
僱主必須申報累算須付僱員的全部薪酬,不論該僱員是否有權就該薪酬申請豁免徵收薪俸税。 僱員如有意申請豁免全部或部分入息徵税,他需要在填寫個別人士報税表時,自行提出申請。 就設立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而言,會以僱主提供於「參照月份」的僱員工資證明文件內所顯示的受薪僱員人數及每人工資額,去計算「補貼名額上限」。 就參與強積金計劃的僱主而言,會以強積金受託人提供有關僱主於「參照月份」的強積金紀錄內顯示的受薪僱員人數及每人工資額 (請參考計算方法及例子),去計算可獲得工資補貼的人數上限(即「補貼名額上限」)。 如問答4.4所述,秘書處及/或政府代理人會以強積金受託人提供有關僱主於補貼期(即2022年5月至7月)內每個月的強積金紀錄所顯示的受薪僱員人數及「有關入息」,審核有關僱主有否在補貼期間把當月工資補貼全數金額用於僱員工資。 由政府委聘的「保就業」計劃代理人(作為申請者的代理人)接收由強積金受託人發出有關其強積金紀錄證明書,並將強積金紀錄證明書內相關資料,用作審批、評估及覆核申請,並用以監察、處理有關本計劃資助的爭議和跟進事宜以及統計用途。
僱員自僱人士: 申請承諾
請注意,如綠色小巴或本地渡輪營辦商僱主已為其65歲或以上僱員申請「保就業」計劃工資補貼,則不可同時為該批僱員申請運輸署為65歲或以上綠色小巴或本地渡輪僱員特設的補貼計劃。 不過,林鄭提醒,若企業選擇使用2021年第四季數據,而非「2020保就業」計劃數據,審批過程將較長,補貼發放時間或較選擇舊數據遲至少4周。 林鄭舉例指,在「2020保就業」計劃中,有飲食業當時獲採納的僱員人數是500人。 不過,由於之後本港經濟復蘇,故在第五波疫情前(即2021年第四季僱員人數),僱員人數增至1,200人。 及後疫情爆發後,因應社交距離措施限制,在第五波疫情下(即2022年1至4月的僱員人數)再削減至800人。
至於在個別政府資助計劃或項目下獲得資助而沒有收到政府通知的機構,只要該機構有為僱員作強積金供款或設立職業退休計劃,便可為有關僱員申請「保就業」計劃。 強積金受託人會為參與強積金計劃的僱主和自僱人士申請者,向計劃代理人發出有關其強積金紀錄證明書,用作計算補貼和審批的用途。 「保就業」計劃之合資格僱主必須有為僱員開設強積金戶口或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 每名僱主(公司/法團/機構/個人僱主)必須獨立提出申請,並把其名下所有強積金戶口及/或職業退休計劃納入同一申請中。
僱員自僱人士: 申請結果及發放補貼安排
請注意,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香港法例第485章),「自僱人士」是指並非以僱員身分賺取收入,其有關收入是來自生產或買賣貨品,或是來自提供服務或從事提供服務的業務的人士。 「自僱人士強積金戶口」是指以「自僱人士」身分開設的強積金戶口註,而在其強積金供款紀錄文件中,一般會印有「自僱人士」帳戶等字句。 在本計劃下,以「僱員」身份開設的強積金戶口,或任何形式的強積金「個人帳戶」均不符合申請自僱人士資助的資格。 另外,已在第一期成功領取一筆過資助的自僱人士不可在第二期重複申請。
僱員自僱人士: 個人帳戶
僱主亦須留意,政府代理人會以每名僱主於補貼期內的強積金及╱或職業退休計劃所記錄之實際工資及受薪僱員人數以確定僱主有否違反「2022保就業」計劃申請承諾。 如僱主的申請涉及職業退休計劃或是由政府全數資助部分僱員工資並已收到有關政府部門信件通知的僱主(包括政府資助機構、政府外判承辦商或顧問公司),申請可能需要較長時間處理。 如申請者在申請第二期補貼時更改第一期所選擇的「指定月份」,則須按網上申請表指示重新上載相關文件,及/或可以因應其需要在網上申請表更新資料(例如提供額外的強積金戶口資料)。
僱員自僱人士: 表格下載
然而,「保就業」計劃秘書處及其計劃代理人會調查投訴個案,並透過抽樣檢查,以確定僱主是否如強積金受託人提供的僱主強積金紀錄證明書所述,僱用該等65歲或以上的僱員。 須注意,僱主需要向強積金受託人提交其65歲或以上僱員於2020年9月至11月的工資資料,以供審核之用。 除不具申請資格的僱主外(請參閱問答2.2),政府資助機構若有為有關僱員作強積金供款或設立職業退休計劃,可為其非由政府全數資助工資的僱員申領補貼。 「保就業」計劃第二期涵蓋65歲或以上有強積金戶口的僱員,即使僱主並沒有為相關僱員作自願性供款。 計算補貼方式如下︰ 如僱主的強積金紀錄證明書有顯示65歲或以上僱員的工資金額,補貼將會按僱主於「指定月份」向有關僱員實際支付的工資的50% 計算,工資上限為每月18,000元,最高補貼額為每月9,000元。
註:以上例子由於第1期供款期覆蓋2021年10月以外的日子(即9月27至30日),所以當月工資須按日數比例計算。 至於並非由破產管理署署長作為受託人的其他個案,則由個別受託人決定如何處理該資助。 創立於2017年,HKESE 是新世代求職招聘平台,自由工作專才庫。 我們致力建造創新效率平台,滿足新世代的求職徵才需要,同時連繫新世代人才,推動未來工作模式,讓Work-Life Balance 變得觸手可及。 書面僱傭合約清楚列明僱主與僱員的權益,提醒勞資雙方履行合約上的責任,有助避免勞資糾紛。
就設立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而言,「保就業」計劃秘書處及/或其委託的代理人會以僱主提供於補貼期內每個月的僱員工資證明文件所顯示的受薪僱員總數,對比在申請表內填報的2020年3月合資格的僱員總數(無論當時有否支薪),以審核有關僱主有否裁員。 僱員自僱人士 如申請者在申請第二期補貼時更改第一期所選擇的「指定月份」,則須按網上申請表指示重新上載相關文件,及/或因應其需要在網上申請表更新資料(例如提供額外的職業退休計劃資料)。 就「指定月份」,於第一期獲批工資補貼的僱主,可在申請第二期補貼時重新選擇「指定月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