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約5大優勢2026!(震驚真相)
如單位本身有任何缺陷,亦應在租約內註明,以免退租時雙方有爭議。 一般「生約」都是緊接著「死約」期,當「死約」期完結就會到「生約」部份。 「生約」的意思,是指擁有一年的續租權利,這權利包含退租、加租、減租等,即是在「生約」這段租期內業主和租客,任何一方給對方一個通知期,就能終止租約。 經代理搵樓的話,可以透過代理作中間人商議租金,否則需自行與業主商談。 業主盤的優點為直接、免佣金,但同時不適合對租樓程序無認知的人。 代理盤的優點,當然是地產代理由責任為客人處理繁複程序,適合新手租樓。 有部份多層停車場上落層時,是依賴升降機上落,而不設有車路上落。 死約: 租約的印花稅(釐印稅) 你可以到相熟的地產代理公司查詢,不過今時今日資訊科技發達,透過網絡查詢,更加舒適方便、節省時間,這是當今「搵樓」的主流方式。 立法會文件透露,工作小組對就劏房訂立標準租約意見較一致和清晰,租約可列明業主和租客的權利和義務,訂明租期、租金、中止租賃通知期、水電費和雜費安排等。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亦表示,私人公司需付清應付的員工薪酬,而任何公司的董事如果曾以個人名義「拍心口」承諾會支付員工薪酬,又或在簽署合約時作私人擔保,在辭職後仍然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據了解,《晨報》於本年二月正式承租葵涌全棟八層高,面積共三萬六千多平方呎的永樂中心作報社。 資料顯示,永樂中心的租戶為盛泰企業顧問有限公司(後改稱香港晨報人事資源有限公司),雙方已簽訂三年「死約」,已辭職的《晨報》前董事利婉嫻是唯一擔保人。 該處月租港幣四十二萬元,租戶需承擔港幣三千萬元保險,於死約期內享有首三個月的免租期,目前已交港幣一百二十六萬元按金。 此外,業主可選擇親身送交或郵寄「退租書」予租客,但如果選擇郵寄,最好選用掛號或以速遞方式送出,以確保租客收妥「退租書」。 簽約時,須繳付租樓按金,一般以「兩按一上」方式計算,即兩個月租金作按金、一個月租金作上期,合共三個月的租金。 短租的選擇有散貨場、市集、Pop up、格仔舖、時租工作坊等,租期日租至月租,適合只打算做簡單零售,想搵快錢的用家。 人始終要有地方住,但做生意不一定要設實體店,商舖的租務需求不如住宅市場般剛性,租舖代理佣金自然有更大的商議空間。 香港地幾乎人人都曾經試過租屋,但租過舖的少之又少,身邊未必有過來人可以分享心得。 千居為首次創業、白手興家的你整合 10 大租舖注意位,由選舖到簽約,逐步講解要小心的陷阱位,讓你租得更加安心。 死約: 注意事項1:業主盤、代理盤 單位用途(如住宅/商業)、地址、業主姓名、鎖匙數目、設備,以及傢俬(如有),均應逐一列於租約內。 如單位本身有任何缺陷,亦應在租約內備註,避免退租時雙方互相指責。 即租戶能租住單位的時間,一般租約為「一年生約、一年死約」,合共 2 年。 如果是經代理租屋,一般代理公司已有制定一份租約範本,而和你睇樓的該位代理,普遍亦會主動就單位的個別情況,為租約作出修訂或添加備註;如果你不經代理,就要自己準備租約啦。 【本報訊】《香港晨報》未面世已胎死腹中,單是自今年二月起籌備至今,連租金、工資、裝修及設備等,估計已「燒」近六千萬元。 法律界人士更指,公司董事及擔保人隨時被追討欠債,即使相關人士已辭職,責任仍然「上身」。 當工會代表提出此要求後,公司一方就聲稱到時在法庭就可得知金額明細。 假若租客在在租用期間能保持該單位或寫字樓良好的狀況,也有準時交租並遵守相關法律,業主理應要將按金發還給予租客。 由租客支付的費用,一般為單位非結構性問題(如燈膽更換、冷氣機或雪櫃維修)的費用,和起居雜費如水費、電費、煤氣費、上網費等。 扣除較波動的食品及能源後,核心PCE物價指數按月升0.6%,升幅多過預期的0.4%,按年升4.7%。 假如你是經地產代理搵樓,睇樓前需簽署一張俗稱「睇樓紙」的文件。 「生約」與「死約」可以是一年、三年或者十年,要視乎業主與租客雙方的協議,訂出一個適合雙方的租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