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權轉讓11大好處2026!(持續更新)
如果丈夫每次買到新樓,之後都將物業轉讓予妻子是否可行? 以600萬物業為例,由夫妻二人各持有一半業權,由於舊稅率計算,如物業售價低於200萬元,印花稅只需要100元。 另一例子是丈夫單名持有物業,把1%業權轉讓給妻子,付$100轉名印花稅,然後重做按揭,企圖做足9成或8成按揭套現。 部份業權轉名,比如1%-99%,都需要重做按揭。 在壓力測試上,他說,如其中一名業主債務過重,而另一位是有能力單名上會的,可讓債務較重一方做抵押人,另一位做借貸人,從而令聯名可以過到壓測。 有關計算方法,有部份律師樓會以先全個樓價計算印花稅,再按比例(即指賣出的業權百分比)向買方收取﹔亦有部份律師樓會先按比例(指賣出的業權百分比)來計算樓價再從而計出印花稅。 如果把價格定得太低,稅局是有可會追收印花稅差價,故不建議用過低價格來作轉讓。 相反,如果業主是先到銀行辦理按揭,萬一按揭不批或批出來的按揭成數不符合業主的當初的想法,業主可以隨時取消甩名,可節省額外支出。 有時樓宇業權可能更分散,例如兄弟姊妹共同持有,普遍出現於遺產承繼,多人持有業權的甩名程序較複雜,印花稅計算就根據所轉換之百份比。 所謂「加名」就是把新的業權人加入成為聯名業主;「除名」就是把聯名業權持有人除去一個或多個;而「轉名」就是把聯名業主的名字轉換成另一人。 沒有按揭就沒有罰息,但因為剛剛完成交易,所以需要等3年才能賣出街外人。 業權轉讓 否則就需要支付買入樓價之20%/15%/10%的印花稅。 除非,你是賣給近親,否則上述稅款是無法避免的。 業權轉讓: 香港樓市|聯名物業1:聯權共有俗稱長命契 最近多個新盤開賣,准買家們需留意:一手物業與二手物業置業流程各有分別,大家入票前應充分做好4大準備功夫,確保職業之路暢通無阻。 除以上原因外,房委會只會在特別的情況下才考慮批准。 業權轉讓 另外,除破產個案之外,業權轉讓必須以不涉及金錢代價的轉讓契據形式辦理;及準承讓人必須為該物業業主已登記的家庭成員,惟業主去世個案除外。 業權轉讓 如果賣家的物業藏有僭建物,不單有機會違反大廈公契 或政府租契,遭政府部門「釘契」,影響賣家轉讓物業業權。 賣家亦有可能在成交前需要按買家要求移除僭建物。 先前提到買家需要注意的買家印花稅 (buyer’s stamp duty) 和從價印花稅 外,其實賣家亦需要留意額外印花稅。 這種送契式的轉讓,由於有法庭令,就算丈夫破產,債主都不能以送契之名取回物業業權。 重要:如貸款金額高過剩餘按揭(即加按),律師樓會把加按的金額是會落入丈夫的戶口。 雙方要互相信任丈夫會把加按的金額還給妻子,因加按的金額是要由妻子來貸款。 雙方簽署臨約甩名後,法律上已回復首置身份,即使未完成實際轉名手續,亦可簽臨約買入第二間物業,而不需要支付15%印花稅。 打個比方,假設王生和王太已擁有價值400萬元的聯名物業,兩人再購買第二間600萬元的物業,將需要支付15%印花稅,即90萬元。 換言之,如某人於 2010 年 11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