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文龍出獄12大著數2026!(持續更新)
【大紀元1月31日訊】(大紀元澳門站報導)被澳門喻為「世紀巨貪案」的前運輸工務司長歐文龍涉嫌貪污瀆職案,30日下午三點半在澳門終審法院宣判。 歐文龍在今個階段的貪污案,以收受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及港商羅傑承賄款的罪名判囚7年,是多項罪名中判刑最重,惟因與之前刑期同期執行,合計僅加監半年至監禁29年。 聆訊時歐文龍被控41項受賄、30項洗黑錢及兩項濫權罪,另外3項分別是在法律行為中分享利益、發表虛假聲明及財產來歷不明合共76項罪名。 根據澳門「司法組織綱要法」,司級官員犯刑事罪須直接由終審法院審判,歐文龍不論是有罪或無罪判決,都會是「一審終審,不得上訴」。 澳門立法會議員吳國昌在2006年12月9日表示案件偵訊的過程,議員也只能從傳媒上知悉事態發展,聲稱未能體現民主與透明度;建議何厚鏵與立法會舉行會議,對事件進行交代與討論新任司長人選事宜。 另一方面,又指責「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士正採用無限擴大、移花接木的手法,對所有政府批地和公共工程批給作出全盤否定,以達其抹黑特區政府、打擊政府管治威信、嚴重分化澳門社會的目的」。 香港廉政公署在協助澳門調查歐文龍貪污案時搜查一間律師行時並撿走一批文件。 歐文龍出獄: 澳門世紀巨貪歐文龍案 劉鑾雄羅傑承迄未返澳服刑 澳門終審法院今天就澳門「世紀巨貪案」主角前澳門運輸工務司長歐文龍的第二宗貪污案宣判,歐文龍共有81項罪名成立,兩案合計判刑28年6個月。 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涉嚴重貪瀆案延續篇,22日在終審法院宣判。…
